維基百科:典範條目評選

典範條目評選

這顆擁有一角破裂的星星,表示正進行典範條目候選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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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條目除了要滿足所有維基百科條目的內容方針,還必須滿足如下要求:

  1. 它是——
    1. 編寫良好的:它的行文具有吸引力和專業水準;
    2. 全面的:它沒有忽略主要事實或細節,並將主題置於內文中;
    3. 考證充足的:針對相關文獻進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調查。聲稱可以由高品質的可靠來源進行驗證,並在適當的情況下得到內文引用的支持;
    4. 中立的:它公正地展現觀點,沒有偏頗;
    5. 穩定的:它不受正在進行的編輯戰影響,除了回應典範條目評選外,其內容每天都沒有明顯的變化。
  2. 它遵循格式手冊,特徵包含——
    1. 序言:一個簡明的序言章節總結了主題,並為讀者準備了後續部分的摘要;
    2. 合適的結構:一個實質但不是蓋過一切的分級章節標題系統;
    3. 引用一致:在標準1c要求下,使用腳註列明來源,可以使用哈佛參考文獻格式,也可以使用{{cite}}系列引文模板。
  3. 媒體恰當。它在適當情況下有圖像和其他媒體,簡潔的題注可接受的版權狀況。圖像遵循文件使用方針非自由圖像或媒體必須符合包含非自由內容的標準,並附上相應的標籤。
  4. 長度合理。它始終聚焦於主題,而不會深入不必要的細節,並使用摘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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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條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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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若條目本身是優良條目,其典範條目評選期間可提出優良條目評選以作重審一次(只限一次)。優良條目評選被提出時,其典範條目評選會被暫停,暫停期間在典範條目評選的投票將會視為無效,但仍可提供意見。而當其優良條目評選結束時:
    • 如條目喪失優良條目資格,其典範條目評選則會被視為無效而結束並進行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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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範條目評選的整理步驟如下:

評選
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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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將提案討論從本頁裡移除,並將討論複製到提案條目的討論頁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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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將條目列至Wikipedia:典範條目
    • 這一個頁面適時更新增加數值,並在這一個頁面適時更新減少數值;如果已經入選的條目在入選之前是優良條目的,請不要忘記同時在「Wikipedia:優良條目」列表裡移除該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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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將提案討論從本頁裡移除,並將討論複製到提案條目的討論頁底部
    • 刪除條目討論頁的{{FAC}},並同時使用{{Article history}}模板(使用方法請參看該模板頁面)。
  1. 維持典範條目狀態
  2. 撤銷典範條目狀態


參選條目內容問題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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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選標題 👍 👎 狀態 ⏲️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青春18×2 通往有你的旅程 8 已達標 23小時後 14 9 EzrealChen 2024-08-08 22:51
2 鹽酸 2 反對2 1天後 2 2 自由雨日 2024-07-27 15:12
3 2014年國際足總世界盃決賽 3 3票 2天後 3 3 Banyangarden 2024-08-05 10:23
4 和榮退團事件 3 3票 4天後 3 3 Tenbeens 2024-07-30 23:02
5 2024年花蓮地震 4 1 3票 8天後 11 6 Y. Sean 2024-08-07 17:23
6 5步曲 3 3票 9天後 3 3 Banyangarden 2024-08-08 10:04

青春18×2 通往有你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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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18×2 通往有你的旅程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傳播媒體-電影,提名人: 𝕄𝕀𝕂𝕌ℙ𝕌𝔽𝔽 2024年7月26日 (五) 13:31 (UTC)[回覆]

投票期:2024年7月26日 (五) 13:31 (UTC)至2024年8月9日 (五) 13:31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4年9月8日 (日) 13:32 (UTC)起
取景部分過長了一些,類似愛好者內容。人物圖片在行動版沒有對齊,對齊會比較美觀。[1]--Y. Sean 2024年7月27日 (六) 08:43 (UTC)[回覆]
@Y. Sean取景敘述文字只有兩行,還是指圖片和景點太長?如果是的話參考想見你。人物圖片我用行動版看是對齊的。 𝕄𝕀𝕂𝕌ℙ𝕌𝔽𝔽 2024年7月27日 (六) 08:58 (UTC)[回覆]
景點部分太長,尤其像赤崁樓(還有其它地點)的地址這種資訊更是不適合收錄。--Y. Sean 2024年7月27日 (六) 09:39 (UTC)[回覆]
@Y. Sean這是比照典範條目電視劇想見你和優良條目電影想見你編寫,但既然您提出有愛好者內容疑慮,那麼景點部分我先刪除,與拍攝段落合併。 𝕄𝕀𝕂𝕌ℙ𝕌𝔽𝔽 2024年7月27日 (六) 09:59 (UTC)[回覆]
感謝,可以的話希望閣下也修整一下提到的兩個條目(好像您都是主編?)。--Y. Sean 2024年7月27日 (六) 10:23 (UTC)[回覆]
沒錯,這次的條目Mikupuff是主編。--Sinsyuan✍️🌏🚀 2024年7月27日 (六) 11:02 (UTC)[回覆]

鹽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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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Kethyga留言2024年7月27日 (六) 00:57 (UTC)[回覆]

投票期:2024年7月27日 (六) 00:57 (UTC)至2024年8月10日 (六) 00:57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4年9月9日 (一) 00:58 (UTC)起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剛看了第一句就發現條目內容自相矛盾,首句說「學名氫氯酸」但沒給任何來源,正文和信息框卻又說「別名」氫氯酸(有來源),到底是學名還是別名?以及正式學名是什麼,來源是什麼?--—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7月27日 (六) 07:12 (UTC)[回覆]

2014年國際足總世界盃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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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國際足總世界盃決賽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體育和休閒,提名人:慕尼黑啤酒留言2024年7月28日 (日) 01:00 (UTC)[回覆]

投票期:2024年7月28日 (日) 01:00 (UTC)至2024年8月11日 (日) 01:00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4年9月10日 (二) 01:01 (UTC)起

和榮退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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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榮退團事件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事件—南韓,提名人:🍫巧克力~✿ 2024年7月29日 (一) 03:26 (UTC)[回覆]

投票期:2024年7月29日 (一) 03:26 (UTC)至2024年8月12日 (一) 03:26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4年9月11日 (三) 03:27 (UTC)起

2024年花蓮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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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花蓮地震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地質物理學,提名人:🍫巧克力~✿ 2024年8月2日 (五) 04:13 (UTC)[回覆]

投票期:2024年8月2日 (五) 04:13 (UTC)至2024年8月16日 (五) 04:13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4年9月15日 (日) 04:14 (UTC)起
@卡達:感覺有些雜亂,直接把陳卉瑄說的整段話(上百字)收錄進條目好像不太恰當?並且條目不乏贅字,已經有些影響閱讀(比如一棟位於吉安鄉的16層山海觀大樓),且主編似乎習慣使用不必要的冠詞(比如『土城區延和路203號一棟8層樓華廈大樓』)及「位於」,另有多處與來源文字雷同,顯得很不專業(比如巨厚的霧濁層),出現26次「指出」,甚至有「任洙奭指出,衷心希望台灣人民盡快克服地震帶來的痛苦和困難」「外交部指出,多名駐台代表對台灣相關單位及搜救人員的積極協助,表示誠摯感謝」這種抄自媒體的荒唐病句、病句「菲律賓政府也強烈建議沿海23個省份盡速撤離」等。此外條目內也不乏錯字,如「為震央位於北緯23度8分」、「震央位於位於北緯23.86度」等等。
此外,來源85實際上並沒有佐證條目內的「海嘯高度」(納悶為什麼美國單位會用公制的1公尺才看的),是故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Tenbeens:之前我在檢查部分GA的時候發現你也以「語句通順」為由給某條翻譯腔嚴重以至於常人無法理解的條目投支持票。除非你有相當信心並且閱讀過全部語句,否則請不要這樣誤導他人。--Y. Sean 2024年8月6日 (二) 15:18 (UTC)[回覆]
@Y. Sean閣下的建言回復如下:
  1. 已進行初步「位於」的用法調整,但部分還是以地理位置為基礎,使用「位置」、「處於」反而會難以理解或使語句不通順,因此仍保留部分「位於」的用法。
  2. 多處與來源文字雷同是基於忠於原文的最小幅度改寫,若在引用改寫時因每個人的認知不同進而導致原創研究,這對條目不是一件好事。
  3. 出現26次「指出」的原因在於這些語句在前面已經出現「表示」、「認為」等引述寫法,但仍繼續引用該發言的其他段落則需使用其他的引述寫法,不應該掐頭去尾的針對「指出」不該出現於條目中。
  4. 「外交部指出,多名駐台代表對台灣相關單位及搜救人員的積極協助,表示誠摯感謝」這種抄自媒體的荒唐病句=>若有留意中華民國外交部在對媒體、對公眾的新聞稿可以發現皆是如此表述,此次地震外交部新聞稿也沒有改變過去慣例[2][3][4][5][6]
  5. 「菲律賓政府也強烈建議沿海23個省份盡速撤離」這是基於原文「The people in the coastal areas of the following provinces are strongly advised to immediately evacuate to higher grounds or move farther inland」的忠實翻譯。
  6. 「認為台灣島與中國大陸東南海岸最大海嘯高度為1公尺至3公尺;日本海岸最大海嘯高度為0.3公尺至1公尺。」為PTWC通知USGS的資料,該筆資料已更新為時測資料「A tsunami generated with maximum wave heights of 100 cm at Hualien, 82 cm at Toucheng and 45 cm at Chenggong, Taiwan; 30 cm on Miyako-jima and Yonaguni Jima and 20 cm on Ishigaki Jima, Ryukyu Islands.」,已補上內部連結。
以上。--🍫巧克力~✿ 2024年8月7日 (三) 04:00 (UTC)[回覆]
  • @卡達:感謝回覆。
    1. 許多「位於」屬於不必要的贅字,直接刪掉反而比較通順。
    2. 這不是把口語化用詞寫進條目裡的理由吧。
    3. 「指出」與「表示」的用法不同,「表示」較為中性,「指出」則有反駁意味,用在文內許多地方閱讀起來都相當奇怪。
    4. 可能我沒表達出來,這裡要強調的仍然是「指出」兩字的誤用。
    5. 這一段翻譯的並不忠實,漏譯了「The people」,自己腦補了「23個省份」(實際上是僅限於這些省份的沿海地區),也漏譯了要撤離到什麼地方。
    6. 仍然有來源問題,來源85(我唯一有檢查的來源)與條目所述「同時認為在地震發生後1分鐘,海嘯就已經到達花蓮海岸」不符。要嘛是2分鐘,要嘛是3分鐘。
    另,條目內有「此次地震」與「本次地震」兩種說法,可以的話整理一下比較好。--Y. Sean 2024年8月7日 (三) 05:39 (UTC)[回覆]
@Y. Sean再次就閣下的建言回復如下:
  1. 「指出」則有反駁意味[來源請求],查了香港中文大學的詞彙解釋「指出」為「提出論點看法的意思」[7],不知道是敝人文學造詣不好,還是閣下對於詞彙有主觀意識?
  2. 原文在菲律賓政府公告有提到「The seismological agency corrected an earlier advisory that said 23 provinces would be affected by the tsunami. It does not affect the capital Manila.」,不知道閣下直接用強烈字眼說敝人腦補,是否過當?
  3. 「同時認為在地震發生後1分鐘,海嘯就已經到達花蓮海岸」在報文明明就有出現「ETA(UTC) 0001 04/03」,建議閣下多閱讀報文格式,對閣下的「要嘛是2分鐘,要嘛是3分鐘[來源請求]」提出來源請求。
以上。--🍫巧克力~✿ 2024年8月7日 (三) 07:43 (UTC)[回覆]
@卡達:請閣下冷靜一點。
1. 表示謝意似乎與「論點、意見」沒什麼關係?不論如何,我認為「指出......表示謝意」不是合理用法。
2. 可能敝人確實措辭不當,然而您給我的「原文」跟你現在給我的「原文」完全是兩個東西,您自己給我一個不準確的原文,我閱讀後依照對該段「原文」以及譯文提出個人見解,那怪不得我措辭不當吧。當然,您不舒服的話我向您道歉。
3. 地震發生於UTC23:58,這裡的0001顯然是UTC00:01,即地震的2~3分鐘後,而非地震的00:01後。--Y. Sean 2024年8月7日 (三) 09:11 (UTC)[回覆]
其實我想說的就是:條目說的是「菲律賓政府也強烈建議沿海23個省份盡速撤離」、來源說了這些省份的濱海地區要撤離,並且共有23個省份會被影響,不代表這23個省份的全部地區需要撤離。--Y. Sean 2024年8月7日 (三) 09:23 (UTC)[回覆]

5步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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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步曲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音樂 - 歌曲與專輯,提名人:Hikki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13:32 (UTC)[回覆]

投票期:2024年8月3日 (六) 13:32 (UTC)至2024年8月17日 (六) 13:32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4年9月16日 (一) 13:33 (UTC)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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