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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Ojruaincgee/林正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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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亨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15年8月30日
 中華民國廈門市鼓浪嶼
逝世1950年1月30日(1950歲—01—30)(34歲)
 中華民國台灣省臺北市萬華區馬場町
籍貫福建省廈門市鼓浪嶼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配偶沈寶珠
兒女林為民

林正亨(1915-1950),霧峰林家第八代傳人,1939年畢業於前身為黃埔軍校的南京中華民國陸軍軍官學校,1944年加入緬甸中國遠征軍,戰鬥中身負16處重傷,幾乎喪命。抗戰勝利後參加革命,1946年受中共派遣,回台灣做黨的秘密工作,不幸被捕,1950年1月30日在台北市馬場町刑場槍決,年僅35歲。

人物經歷[編輯]

林正亨,是台灣霧峰林家大戶的後代,是著名愛國志士林祖密將軍之子。1915年8月30日生於廈門市鼓浪嶼,在福州讀書。1934年返台。1937年考入南京陸軍軍官學校,畢業後任國民黨36軍見習官。1940年1月隨部隊赴廣西作戰,任96師參謀處少尉軍官,參加昆侖關戰役,晉升中尉連長。 1944年7月,參加青年遠征軍,任步兵團指揮連連長。在緬中戰役中,身負16處重傷,被列為編外並遣回雲南「療養」,實際是被遺棄。林正亨堅持以殘廢之驅,沿途乞討,從雲南硬是走到重慶。找到妹妹林雙盼後,才被介紹到朱學範領導的「中國勞動協會」工作。通過這一系列親身經歷,林正亨對國民黨政權的獨裁統治徹底失望;經過妹妹介紹,對中共及紅色根據地,逐漸有了新的認識。 不久,他就秘密參加中國共產黨日本投降後,受朱學範指示,回台灣開展地下工作。1946年他帶着妻兒,回到闊別己久的家鄉,同時帶領20多個台灣青年。回台後曾任職於台灣省訓導處警衛營。二二八事件時,到台中參加武裝鬥爭。起義失敗後,住進一家醫院,躲過一劫。但訓練營的工作因「過假不歸」而被免職。

被捕遇害[編輯]

1949年8月18日,林正亨在台北市泉州街家中被國民黨特務逮捕。同時被捕的20多人,多是20幾歲與林正亨一起參加讀書會的青年人。蔣介石對涉及霧峰林家的案件不敢輕忽,由時任行政院長陳誠親自審訊。陳誠拿出一張悔過書要林正亨簽字,說:「只要你簽個字,表示悔過,供出領導人,我馬上放你出去」。林正亨當場拒絕說:「第一、我沒有什麼錯,也沒有什麼需要悔過的;第二、我沒有什麼聯繫人,只有一個叫陳百川的人,你們也都知道,沒有其它人可供。」陳百川是林正亨和幾個同案人共同虛擬的領導人。陳誠判處林正亨死刑。 次日,林正亨被押赴刑場,他一路高呼:「祖國萬歲!人民萬歲!」 在路經泉州街時,他呼喊妻子沈寶珠,待沈寶珠追出去,只聽到行刑的槍聲,丈夫己倒在血泊中。那是1950年1月30日,林正亨當年僅35歲。 行刑當天,國民黨中央社立即發出電訊稿,聲稱林正亨等人「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印售反動書刊,廣為吸收黨徒,意圖顛覆政府。」據知情人稱,蔣介石當局對林正亨狠下毒手,除出於「鏟共、溶共」的居心外,也圖利用此案扼制、威壓、打擊以霧峰林家為代表的台灣本土勢力,以確保蔣政權在台統治。。 林正亨犧牲後,沈寶珠攜子女離開台灣來到北京。198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向林正亨家屬頒發了「革命烈士證明書」[1]

絕筆詩[編輯]

他赴刑場前在牢房地板上所刻的絕筆詩,題為《明志》,這樣寫道: 乘桴泛海臨台灣,不為黃金不為名, 只覺同胞遭苦難,敢將赤手挽狂瀾。 奔逐半生勞心力,千里河山不盡看, 吾志未酬身被困,滿腹餘恨夜闌珊。 <[2]

後代[編輯]

林正亨犧牲後,組織上派人將7歲的兒子林為民接到了北京,送進了當時的中央軍委保育院。林為民的生活費用全部由國家負擔,發給撫卹金和慰問金。1960年,北京日報在全市中學生裏選拔記者,在北京25中上高二的林為民因為成績優秀被選中,從此開始了42年的首都新聞人生涯。 作為霧峰林家第九代傳人,幾十年來,林為民沒有停止過對故土的思念,也沒有停止過對台灣史和霧峰林家歷史的研究,掌握了大量林家愛國史資料。他始終有一個信念——「不能讓霧峰林家的愛國傳統喪失在我們這一代人手裏,作為霧峰林家後人,自己有責任傳承霧峰林家愛國精神,促進祖國和平統一。」 <[3]

參考資料[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1. ^ Template:Title=http://www.taimeng.org.cn/hxla/wyxy/t20110805 270432.htm
  2. ^ Template:Title=http://www.taimeng.org.cn/zt/zn63/eebjh/t20100315 267194.htm
  3. ^ Template:Title=http://www.華夏經緯。com/zhwh/msdl/tw/2010/09/2088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