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格陵蘭註冊伴侶關係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虹色格陵蘭

格陵蘭同性婚姻已經得到保障。

歷史

[編輯]

1994年,格陵蘭通過同性伴侶登記註冊法案,允許同性伴侶進行登記,1996年正式生效,只有該國國民才能在格陵蘭註冊[1][2]。其法案類似丹麥的相關法案。

2015年5月26日格陵蘭議會以27-0的票數一致通過了同性婚姻法案,該法律於2015年10月1日生效。

註釋

[編輯]
  1. ^ Information on the Legal Status of Same Sex Marriage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1-09-18.
  2. ^ International. [2011-07-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