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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丹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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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主權獨立及實現經濟自力更生是不丹對外政策的主要兩大目標,主張大小國一律平等,奉行不結盟政策,在和平共處的基礎上與各國發展友好關係,特別是與鄰國保持親密關係,並反對外國干涉國家主權事務。

印度

不丹與印度的關係是根據1949年8月8日和平友好條約為基礎,該條約保證印度在不丹外交事務上保持中立態度,且依印度外交政策而發展自身外交。1961年以後,不丹曾多次表示自身主權完整,至1971年加入聯合國後,遂開始與印度以外國家展開接觸。

印度是不丹最大援助國家,援助金額約佔全部外援八成。不印兩國開放邊界通商貿易,2005年旺楚克國王為印度國慶日受邀外賓訪問印度,並且簽署農業、水電和鐵路發展的諒解備忘錄,印度重申致力幫忙不丹經濟與社會發展,並出資修建五條由西孟加拉邦及阿薩姆邦到不丹之鐵路。

2005年3月不丹對境內的阿薩姆聯合解放陣線及波多全國民主陣線等印度東北地區武裝叛亂份子發動攻擊,不丹將強化邊界安全審查並與印度軍隊保持密切合作,此舉受到印度的讚賞。

中國

不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至今未建立任何外交關係,但在聯合國針對恢復中國合法代表權議題上投了贊成票,1974年邀請中國駐印度臨時代辦馬牧鳴出席旺楚克國王加冕典禮。2003年9月中國前外交部副部長劉述卿率友好代表團訪問不丹,2004年4月外交部副部長王毅赴不丹參加第十七輪中不邊界會談,不丹外交部長坎杜旺楚克赴中參加亞太經合會第六十屆年會,並順道訪問上海、廣州及深圳。

不丹雖與中國未建立任何外交關係,但是其政策是親中的,中不兩國近年往來互動提高,2006年不丹支持中國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

尼泊爾

不丹與尼泊爾於1983年建立正式外交關係,雙方努力協商解決懸至十六年的難民處境問題,目前約有十萬難民待在聯合國在尼泊爾設立的難民營,大部份的難民宣稱是不丹公民,但不丹政府表示多數為無國籍者及被褫奪公民權的自願移民者。

其他國家

不丹與南亞所有國家均建立外交關係,並積極主張南亞區域合作。不丹與歐洲七個不丹友誼小組成員國建立外交關係。不丹與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均無外交關係,五常任理事國對不丹之交流均透過其駐印度大使及不丹駐印度大使。不丹與廿一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

駐外機構

  • 不丹王國駐孟加拉大使館
  • 不丹王國駐加拿大名譽領事館
  • 不丹王國駐香港名譽領事館
  • 不丹王國駐印度大使館
  • 不丹王國駐澳門名譽領事館
  • 不丹王國常駐日內瓦及其他國際組織代表團
  • 不丹王國駐泰國大使館
  • 不丹王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