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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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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引又称鹽钞,是宋代的取盐的許可證,茶商必須向朝廷支付費用以取得鹽引,始可以合法販售食鹽。

鹽引最早始于北宋,南宋沿用。《宋史·通货志》,“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鹽引法沿用至明清兩朝。明初鹽商須赴邊塞納糧,再由官府酬給鹽引,稱之開中法。此時晉商獲利萬巨,盐商形成行帮,称为“纲”[1]。明代中葉以後开中制不再流行,转变为折色制,徽商遂漸取代晉商,開始富甲天下。乾隆三十三年爆發两淮预提盐引案

注釋

  1. ^ 《长芦盐法志》中记载:“明初,分商之纲领者五,曰浙直之纲,曰宣大之纲,曰泽潞之纲,曰平阳之纲,曰蒲州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