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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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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引又称鹽钞,是宋代的取盐的許可證,茶商必須向朝廷支付費用以取得鹽引,始可以合法販售食鹽。

鹽引最早始于北宋,南宋沿用。《宋史·通货志》,“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鹽引法沿用至明清兩朝。明初鹽商須赴邊塞納糧,再由官府酬給鹽引,稱之開中法[1]晉商以山西地缘优势,獲利萬巨,盐商形成行帮,称为“纲”[2]。弘治五年(1492年),不再行开中制,转变为折色法,即直接用白銀換鹽引。晉商多在北疆納糧換鹽引,因此受到打擊,再也無法控制鹽引,“山陕富民多为中盐徙居淮浙,边塞空虚”[3]。反倒是徽商多居揚州[4],以地缘近两淮盐场,遂漸取代晉商,開始富甲天下。乾隆三十三年爆發两淮预提盐引案紀曉嵐被牽涉在內,最後貶戍新疆

注釋

  1. ^ 陆深《燕闲录》:“沉存中《笔谈》,载兵部员外郎范祥为钞法,令商人就边郡入钱四贯八百售一钞,至解池请盐二百斤,任其私卖,得钱以实塞下,省数十郡搬运之劳。此即今日开中给引之始。”
  2. ^ 《长芦盐法志》中记载:“明初,分商之纲领者五,曰浙直之纲,曰宣大之纲,曰泽潞之纲,曰平阳之纲,曰蒲州之纲”。
  3. ^ 胡世宁:《备边十策疏》,《明经世文编》卷136
  4. ^ 《五石脂》載:“徽人在揚州最早,考其年代,當在明中葉,故揚州之盛,實徽商開之,揚蓋徽商殖民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