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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黑金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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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本講述一個政治現象,有關黑金的其他意思,見黑金 (消歧義)

黑金政治,簡稱黑金,是台灣的一種政治現象。所謂的「」是指黑道,而「」則是指金牛。黑金代表政治人物利用暴力賄選等手段控制地方政治勢力,進一步取得官職或民意代表的位置。黑金出身的政治人物,通常在從政過程中,經常又會以貪污等方式來補回在選舉時使用的資金或回饋黑道的支持。

兩蔣時代

在兩蔣時代,雖然沒有黑金一詞,本省與外省的黑道幫派勢力沒有參政;但是當時除了國家暴力問題外,買票、做票非常嚴重(如中壢事件),利益輸送等行為相當嚴重。政府與黑道之間已有相當往來、也有政府培養外省幫的傳言,江南案是政府利用黑道暗殺政治異議者的其中一例。

李登輝執政時期

李登輝執政期間,內部有國民黨黨內主流與非主流之爭,外部又有開放黨禁民進黨臺灣政治的迅速崛起,出現有黑道背景的人士開始參選各級地方首長及民意代表,使得「黑金政治」充斥當時的政壇,不少黑道背景的人士"漂白",他們利用在地方的強大勢力當選,在任時利用其身分為自己"護航",造成當時臺灣政治混亂,被斥為「黑道治國」,這造成的結果使得大眾對執政的國民黨失去信心,也是執政五十年的國民黨在2000年總統大選失去執政權的原因之一。[1]

西元2000年以後

今日的"黑金",不一定被單指為與黑道有關,而可與"貪汙"等罪行劃上等號。「反賄選、斷黑金」成為選舉宣傳口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防治黑金上,中華民國政府設有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該組織後來改組成立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簡稱特偵組)。

陳水扁執政至今(民國89年(西元2000年)-)來處理"黑金"(實際上是貪污等罪行)的案件,最知名的是由民國96年(西元2007年)2月查黑中心所起訴的前臺北市市長馬英九在任時的首長特別費事件(這也是查黑中心改制為特偵組前的最後一件起訴案件,其餘的案件皆轉移到特偵組),後來該案件引爆了中華民國行政官員的特別費問題;及民國97年(西元2008年)12月由特偵組所起訴的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及其家人屬下在其在任總統時的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洗錢案等四項案件,被質疑收受政治獻金不當 (詳見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馬英九首長特別費案裡,一審、二審皆判決馬英九無罪,民國97年4月24日三審無罪定讞,但同案被告的余文則被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定讞。余文有罪的判決,遭到相當的抗議[2];泛綠也強力質疑判決法官劉景星的公正性,他們聲稱如果法官不知道被告是馬英九,一定會判有罪。

陳水扁家庭密帳案裡,由於前總統陳水扁民國97年(西元2008年11月12日12月13日民國97年12月30日迄今被收押在臺北土城看守所,泛綠陣營中挺扁反扁派各有一些人認為「司法已經走向辦綠不辦藍」,一些反扁泛綠人士因為司法惡搞而由反扁走向挺扁。而泛藍陣營對此則認為這是泛綠為了轉移案件焦點所做出的一貫伎倆。雙方都互斥對方在"利用政治來影響司法";但連馬英九的老師都對中華民國司法提出警言,指稱司法與政治相互糾纏。

「檢調司法系統嚴以待綠寬以待藍」已經是泛綠的共識,泛綠幾乎一致認為司法檢調監察體系看似願意辦理民代的賄選案,卻對於與馬英九有強烈關係的泛藍弊案(貓纜、文湖線、國光疫苗等)不是無視就是隨便辦辦。目前司法系統將非錯誤政策的選商與政治獻金連結、做為陳水扁涉案的證據;但實際上,如果將錯誤政策與政治獻金連結,可以發現許多馬英九主導的BOT案中,有更明確的弊案證據。

而藍綠共同介入的北纜弊案,馬英九惡性違法證據也很確鑿,結果司法系統公然只辦綠不辦藍。

其他

在黑道公然威脅政治異議者方面,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 ,於郭冠英返台當日,派遣手下黑衣人至機場保護郭冠英,並與現場記者及民眾發生肢體衝突,以多次換車的方式協助郭冠英脫身。 [3] [4] 張安樂於稍後的媒體專訪中提到,自己與郭冠英是念研究所時認識的多年好友,郭才子的筆名也是張安樂取的。 [5] 機場事件後數日,航警局表示沒有看見黑衣人動粗,但媒體卻出示畫面證實有拍到。 [6]

而在2009年,更有天道盟份子、檢察官警察共飲宴,還不滿砸店的事件發生。[7]

電影製作

黑金》是一部描寫臺灣1990年代黑金政治香港電影,男主角是劉德華梁家輝


参考文献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