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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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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論(思考)謬誤是指不當的推理言論或推理思路[1]。惡意或別有所圖的謬論又稱作詭辯[2]

知識或資料的錯誤,稱作訛誤[3],但日常習慣上,謬論或謬誤有時也用於泛指錯誤的言論或想法[4]

論證有謬誤,不表示其結論不為真(參見謬誤謬誤);然而,對於尚未相信結論的人而言,論證過程有謬誤會導致他們無法被論證說服。

分類

傳統分類

一個論證的謬誤可發生在三個地方:一是陳述了錯誤的事實(實質謬誤),二是使用了不恰當的詞語(言詞謬誤);三是使用了不恰當的推理結構(形式)(形式謬誤)。其中一與二合稱非形式謬誤,而二與三合稱邏輯謬誤[5]

非形式謬誤
實質謬誤 言詞謬誤 形式謬誤
邏輯謬誤
  • 形式謬誤:形式謬誤是因不恰當的推論結構所造成的謬誤,可藉由符號化邏輯系統揭露此類謬誤。
  • 言詞謬誤:泛指各種因自然語言語意不明確而形成的推理謬誤,可藉由語義、語用分析及符號化揭露此類謬誤。
  • 實質謬誤:泛指各種推理結構正確,但論證前提不能恰當支持結論所造成的謬誤。
  • 邏輯謬誤:邏輯謬誤包括了形式謬誤及言詞謬誤,可藉由語義、語用分析及符號化揭露此類謬誤。「邏輯謬誤」有時亦可廣義泛指所有的謬誤。
  • 非形式謬誤:形式謬誤以外的其他謬誤統稱非形式謬誤,含括了所有不能純粹由符號化邏輯系統揭露的謬誤,這些謬誤需要關於現實世界的背景知識與常識才能揭露出來。

四不分類

哲學家李天命提倡將謬誤分成四大類:不一致不相干不充分不當預設[1]

  1. 不一致:主張的命題(前提或無前提的結論)自相矛盾或自我推翻。
  2. 不相干:前提與結論無關,無論前提是否成立,都無法推理出結論。
  3. 不充分:前提與結論有關,但前提無法充分支持結論。
  4. 不當預設:把不應視為理所當然的前提視為理所當然。

注釋

  1. ^ 英語的 fallacy 可譯為「謬論」或「謬誤」,中文習慣上「謬論」是用於描述推理言論,「謬誤」則用於描述推理思路。
  2. ^ 丁致良. 離散數學. 台灣: 秀才書屋. 2014. ISBN 9789572928097 (繁體中文). 
  3. ^ 李天命,《殺悶思維(最終定本)》,2010,p.115。
  4. ^ http://www.zdic.net/c/c/f7/259006.htm
  5. ^ fallacy (logic) -- Britannica Online Encyclopedia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