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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琴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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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Liangent留言 | 贡献2016年7月31日 (日) 04:35 (Liangent移动页面甘肃来沪女子交通肇事逃逸案赵琴交通肇事逃逸案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甘肃来沪女子交通肇事逃逸案,是指2015年2月发生在上海市的一起由甘肃来沪人员引发行人违章撞倒助动车骑车人的交通肇事逃逸的事件,以及由此事件所引发的对于警方处理手法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等方面的质疑与反思。

依据事发现场的监控探头所拍下的视频显示,2015年2月22日,从甘肃到上海找工作名叫“赵琴”的女子在上海的双阳路路上行走时,想要通过“碰瓷”进行敲诈勒索,并故意将其想要碰瓷的对象撞倒——一名正常骑助动车的范姓女士(上海人)——导致受害人当场头部着地身受重伤,最终警方判定行人赵琴在负“事故主要责任”。在受害人接受抢救的40多天内,肇事者赵琴一直想尽各种办法躲避追责并借机逃回了甘肃老家,而受害人范女士却于4月7日不治身亡。此事件在上海引发了对于警方追责不利、外来人口犯罪后逃逸追逃困难、以及近年来外来人口剧增导致治安日益恶化的情况下,上海市民如何在保护自身权益的思考。[1][2]另一方面,肇事者赵琴对待受害者的冷漠反应以及想尽各种办法意图逃脱法律制裁的无耻行径,都引发上海网民强烈愤慨,甚至有网友将肇事者的相关信息都公布在网上,希望能够尽快将肇事者绳之以法。[3]

参考

  1. ^ 谁是弱者. 看看新闻网. 2015-04-08. 
  2. ^ 小宣说:谁是弱者?. 上海电视台—上海早晨. 2015-04-08. 
  3. ^ 横穿马路之后. 上海电视台庭审纪实. 201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