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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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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可以指:

  • 上司,組織架構中,當事人的上層管理者;包括直接或隔了一層或多層的人事關係。
  • 地方行政首长,或称地方行政长官、行政长官,一種高階行政人員的職稱,大多管轄一個地域的所有行政事務。
  • 軍政長官德语Militärgouverneur,統轄一地(如地方行政區或佔領區)軍政事務的首長,部分地區的軍政長官譯為軍事總督。

歷史相關或相近的官職[编辑]

  • 內閣官房長官,日本內閣中相當於內閣秘書長的職位。在不設副首相的情況下,該職位僅次於首相。
  • 政务官 (罗马),对magistracy的其他譯稱,是羅馬共和國時期的官員,分為正規政務官(Magistratus ordinarii)與特殊政務官(Magistrarus extraordinarii)兩類。
  • 五長官,古斯巴達每年由全體城邦公民選出,負責協助國王執政。
  • 大員長官,指1624年至1662年間台灣受荷蘭東印度公司統治時,由後者委任的行政長官,負責台灣行政事務。
  • 雞籠淡水長官,台灣荷西殖民時期,西班牙人設於北台灣的統治官名。
  • 民政長官,台灣日治時期為台灣總督府執行政策的官僚,後改名為“總務長官”。

參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