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去內容

笞刑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笞刑粵拼ci1 jing4英文caning),亦叫打藤鞭刑,搞笑啲講做藤條燜豬肉,係一種沿用咗好耐嘅刑罰執行方式。執行者用或者製成嘅鞭嚟打人,通常係打籮柚或者背脊,往往都會導致皮開肉裂。鞭笞唔單止用嚟做國家刑罰,有時亦會喺家庭學校發生,主要用嚟打手掌心或者籮柚,殘酷程度通常低過國家刑罰。

由於呢種刑罰普遍畀國際組織覺得對受刑人唔人道同侵犯人權,所以呢種刑罰喺世界上多數地區已經廢除。依家仲有大約16個國家實施類似笞刑,大部份喺亞洲非洲(多數實行伊斯蘭教法),例如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阿富汗伊朗坦桑尼亞波札那尼日利亞等。

參考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