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司: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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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inguish|民營企業}}
{{Unreferenced|time=2022-01-26T07:31:34+00:00}}
{{Globalize/Chinese}}
{{商法}}
'''私人公司'''({{lang-en|Private company、Closed company}})指[[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限制股份轉讓,不得公開發行股票的{{tsl|en|Limited liability|有限責任}}公司<ref>{{cite web |title=封閉型公司,private company,元照英美法詞典 |url=http://lawyer.get.com.tw/dic/DictionaryDetail.aspx?iDT=71003}}</ref>。
各地有不同的用語和法規(另見{{tsl|en|Private limited company|Private limited company}}):
'''私人公司'''({{lang-en|Privately held company}}),[[管理學]]上稱'''私營企業'''、[[會計學]]上稱私有公司(private corporation),是指非[[政府]][[社會組織|組織]],大多是指'''非上市公司'''、'''封閉公司'''、股份不公開公司(close corporation),相對於[[公開發行]]公司,兩者最大的區別是它們如何處理財務信息,公開披露與否;在目的上私營公司盡量減少稅收支出,而上市公司則增加股東的利潤。經常誤解的是私營公司規模較小,組織架構比較簡單,事實上,有很多大牌公司也是私營企業 ,如[[玩具反斗城]]、瑪氏企業、[[嘉吉公司]]、[[科氏工業]]和[[彭博社]]等。▼
* 臺灣稱-{'''閉鎖性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法源為《公司法》,其用語源自日本的{{lang|ja|閉鎖会社}},美國的closely/privately held corporation。另一種型態為'''有限公司''',法源為《公司法》,源自英語的limited company<ref>{{cite web |title=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company,元照英美法詞典 |url=http://lawyer.get.com.tw/dic/DictionaryDetail.aspx?iDT=62221}}</ref>。
* 香港稱-{'''私人公司'''}-(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源為《公司條例》,其用語源自英國的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 中國大陸稱-{'''有限責任公司'''}-,法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其用語源自英語的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封閉型公司又稱為'''
封閉型公司的體制通常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關係封閉,其所有權與經營權不分離。於此相對的是,股份能自由流通,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股份公司]]。
私人公司的[[股東]]及[[董事會]]成員,都是[[自然人]]或其他私人[[法人]]。私人公司的[[組織架構]]比較簡單,如[[中小企業]],不過也有些私人公司是大集團的[[子公司]]或[[母公司]],它們的[[公司治理]]及透明度,不必向外公報,除非是指定業務的私人公司,如私營[[銀行]]、[[證券公司]]、[[慈善團體]]等。▼
▲
[[上市公司]]私有化或封閉化(Go Private)是指[[控制股權|控權]]股東向其他小股東全數買入他們持有股份,申請撤銷上市地位,'''非上市公司'''是股票沒有上市和沒有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定義==
根據[[公司法]]第 356-1 條,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指股東人數不超過五十人,並於章程定有股份轉讓限制之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前項股東人數,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社會經濟情況及實際需要增加之;其計算方式及認定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356-4 條,公司不得公開發行或募集有價證券。但經由證券主管機關許可之證券商經營股權群眾募資平臺募資者,不在此限。
▲===香港===
另外臺灣還有[[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按今法只要一位股東就可成立(民35年:股東二人以上十人以下;民55年:股東二人以上二十人以下;民69年:股東五人以上二十一人以下;民90年至今:股東一人以上),不得發行股票,其公司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款或向外招募。出資額轉讓必須要經過其他半數以上股東的同意,否則不能把股權轉讓給其他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也一定要是股東,如果董事沒有經過其他3分之2以上的股東同意,不得轉讓出資給其他人。
有限公司雖按今法無人數上限,但在臺灣會採用有限公司的企業通常規模都不會太大,其股東人數、員工人數及資本額一般而言都比股份有限公司要來得少,大多屬於家族性中小企業。
===日本===
日本的公司法規為{{lang|ja|会社法}},封閉型公司在{{lang|ja|会社法}}裡,有「{{lang|ja|合同会社}}」(有限責任公司),和「{{lang|ja|公開会社でない株式会社}}」,後者一般稱作「{{lang|ja|非公開会社}}」或「{{lang|ja|閉鎖会社}}」(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兩者在股東/成員的數量、契約、稅收方面幾乎相似,最大的區別在於,{{lang|ja|非公開会社}}是{{lang|ja|株式会社}}(股份公司),必須設立股東大會和至少一名董事,而{{lang|ja|合同会社}}可以沒有這些<ref>{{cite web |title=合同会社(LLC) 有限責任事業組合 (LLP) |url=http://ringmemo.web.fc2.com/kaisya-erabi.html}}</ref>。另外{{lang|ja|合同会社}}的股份轉讓、新成員加入,要既有全體成員同意,{{lang|ja|非公開会社}}對股份轉讓、新股東加入要比{{lang|ja|合同会社}}來得寬鬆,其限制由公司章程規定。
===香港===
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第29條,私人公司係指一間藉其章程細則作出下列規限的公司:
* 限制將其股份轉讓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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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2018,已廢止):
*: 第九条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投资者为二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有限責任公司}-投资者超过三十人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专项申报,经同意后始得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
*: 第二十四条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參見 ==
*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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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參考資料 ==
{{reflist|2}}
[[Category:私人公司| ]]
[[Category:企业类型]]
[[Category: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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