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司: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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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TA
|T=zh-cn:有限任公司;zh-tw:閉鎖性公司;zh-hk:私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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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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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稱-{閉鎖性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法源為《公司法》,其用語源自日本的{{lang|ja|閉鎖会社}}。
* 香港稱-{私人公司}-(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法源為《公司條例》,其用語源自英國的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 中國大陸稱-{[[有限責任公司]]}-,法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其用語源自美國的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封閉型公司又稱'''少數人公司'''、'''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公開公司'''(close corporation),它既非通常所說的[[民營企業|私營公司]],也非所謂的[[獨資企業|獨資公司]]<ref>{{cite web |title=香港私人有限公司註冊指引之一 : 私人公司之定義 |url=https://www.bycpa.com/b5/html/news/200810/105.html}}</ref>。相對於[[公開發行]]公司,兩者最大的區別是它們如何處理財務訊息,公開披露與否;在目的上私營公司盡量減少稅收支出,而上市公司則增加股東的利潤。經常誤解的是封閉型公司規模較小,組織架構比較簡單,事實上,有很多大牌公司也是封閉型公司 ,如[[玩具反斗城]]、[[瑪氏食品]]、[[嘉吉公司]]、[[科氏工業]]和[[彭博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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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2018,已廢止):
*: 第九条 -{有限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投资者为二人以上三十人以下;不得向社会发行股票。-{有限任公司}-投资者超过三十人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专项申报,经同意后始得办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
*: 第二十四条 -{有限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 參見 ==
* [[上市公司]][[私有化]]
* -{[[有限責任公司 (德語國家)]]}-
* -{[[有限責任公司]]}-
 
[[Category:私人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