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公司: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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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inguish|民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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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ize/Chinese}}
{{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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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tinguish|民營企業}}
▲'''-{封閉型公司}-'''({{lang-en|Private company、Closed company}})指[[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限制股份轉讓,不得公開發行股票的{{tsl|en|Limited liability|有限責任}}公司<ref>{{cite web |title=封閉型公司,private company,元照英美法詞典 |url=http://lawyer.get.com.tw/dic/DictionaryDetail.aspx?iDT=71003}}</ref>。
各地有不同的用語和法規(另見{{tsl|en|Private limited company|Private limited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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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條例]]》第29條,
* 限制將其股份轉讓的權利。
* 限定其成員人數不超過50人,但不包括受僱於該公司的人,亦不包括先前受僱於該公司而在受僱期間及在終止受僱之後一直作為該公司成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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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8-2018,已廢止):
*: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
*: 第二十四条
== 參見 ==
* [[上市公司]]
* [[私有化]] *
*
== 參考資料 ==
{{reflist|2}}
[[Category:私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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