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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尹'''為[[中國古代官制]]之一,屬於地方官制。
 
府尹為一[[府 (行政区划)|府]]之主官,總管府事:例如[[燕京]]地區,轄四[[路]][[廳]],廿四[[州]][[縣]]的[[順天府]]的主官就是[[順天府府尹列表|順天府府尹]]。府尹品等為正三品,轄下有分掌教令的[[府丞]]、[[治中]]、[[通判]]等等。
 
== 历史上的府尹 ==
 
=== 顺天府尹 ===
[[顺天府]]尹是北京的治安与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市长.为正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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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天府尹 ===
清初,[[盛京]]地方设辽阳府,[[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改为奉天府,设府尹1人,掌以管理盛京地方之事。[[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62年)规定,由[[盛京将军]]节制。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改派盛京六部侍郎1人兼管。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又改由盛京将军兼管,府尹加二品衔,以右副[[都御史]]行巡抚事。据《光绪会典》卷74所载,奉天府所属仅有二府、四厅、五州、十四县。至光绪间增至五府,四厅、六州、二十六县。
 
五府:锦州府、昌图府、新民府、海龙府、兆南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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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府的官僚机构略同于顺天府。
=== 應天府尹 ===
[[应天府 (明朝)|應天府]]尹是南京的治安与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南京市市长.为正三品.
 
應天府的官僚机构略同于[[順天府|顺天府]]
 
==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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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籍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 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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