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尹:修订间差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小 →历史上的府尹: // Edit via Wikiplus |
|||
第1行:
'''府尹'''為[[中國古代官制]]之一,屬於地方官制。
府尹為一[[府 (行政区划)|府]]之主官,總管府事:例如[[燕京]]地區,轄四[[路]][[廳]],廿四[[州]][[縣]]的[[順天府]]的主官就是[[順天府府尹列表|順天府府尹]]。府尹品等為正三品,轄下有分掌教令的[[府丞]]、[[治中]]、[[通判]]等等。
== 历史上的府尹 ==
=== 顺天府尹 ===
[[顺天府]]尹是北京的治安与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市长
第16行 ⟶ 第17行:
=== 奉天府尹 ===
清初,[[盛京]]地方设辽阳府,[[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改为奉天府,设府尹1人
五府:锦州府、昌图府、新民府、海龙府、兆南府。
第28行 ⟶ 第29行:
奉天府的官僚机构略同于顺天府。
=== 應天府尹 ===
[[应天府 (明朝)|應天府]]尹是南京的治安与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现在的南京市市长
應天府的官僚机构略同于[[順天府|顺天府]]。
== 參考文獻 ==
第39行 ⟶ 第40行:
{{refbegin}}
; 书籍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 台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
{{ref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