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漢四分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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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曆》是中国古代曆法东汉天文学者編訢、李梵編纂,屬於陰陽曆。因太陽年長365又四分之一日被称为四分法。古六曆、战国四分曆、後漢四分曆都采用四分術。

漢章帝元和二年二月四日甲寅(85年)施行。採十九年七閏法,1太陽年=日(=365.25日),1朔望月=日(≒29.53086日)。曹魏用到青龍五年二月末(237年),被《景初曆》取代。东吴用到黃武二年(223年),被《乾象曆》取代。蜀汉用到政权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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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5/03/18東漢孝章帝元和二年二月甲寅,始用《四分歷》。

七月庚子,詔曰:《春秋》於春每月書「王」者,重三正,慎三微也。律十二月立春

當年2月4日19:19:12立春

元和三年0086/02/02月朔,本應是正月初一,後2日立春,四分歷改為在2月5日正月初一(月朔後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