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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252 17 HK5201314 2024-08-06 19:10
2 提議清楚定義何謂「正當合理的回應」 46 10 HK5201314 2024-08-02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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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提议修改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音乐) 55 12 Sanmosa 2024-07-31 13:26
6 提议为WP:非原创研究方针翻译章节部分新增补充说明 78 17 自由雨日 2024-08-09 01:02
7 修訂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的領導人更替 14 7 超级核潜艇 2024-08-08 17:34
8 关于“可靠来源”的咨询与理解 13 9 Patrickov 2024-08-05 18:34
9 有關臨時帳號正式使用後的傀儡方針及IP封鎖方針 2 2 Cwek 2024-08-05 17:15
10 提议将WP:命名常规 (生物)纳入正式命名常规 10 5 自由雨日 2024-08-08 22:42
11 傀儡方针修正语句 6 3 自由雨日 2024-08-08 10:26
12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6 4 自由雨日 2024-08-08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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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 § 規範化快速刪除方針O4款的規定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8月9日 (五) 03:10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其實社羣此前已經多次討論過現行O4款的規定的合理性問題(過寬的比如兩年前的討論上面的討論,過窄的比如三年前的討論),雖説我自己對於現時O4的規定沒太大的意見,但顯然地社羣的總體意見並非如此,因此我認為或許有必要規範化O4款的相關規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4日 (日) 00:36 (UTC)

Wikipedia talk:快速删除方针 § 調整快速刪除方針R7款的用詞

現提議調整快速刪除方針R7款的用詞。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0日 (六) 00:51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常规 § 建議微調「在首段註明所有這些名稱」

現行Wikipedia:命名常规#先到先得當條目描述的主題在中文圈有多個名稱時,應使用地區詞轉換根據使用者設置的轉換模式而變化,且應當在首段註明所有這些名稱(如果是單純異體字所產生的命名差異,則依異體字相關規定處理)。不過,實際在首段堆砌所有中文名稱,時常涉嫌違反格式指引MOS:首句注意不要在第一句话中加入长长的括号来填入拼写、发音等,这样会使句子难以真正读懂」/「第一句應盡量把冗餘的東西縮到最小」,也不便於新手編輯字詞轉換進而可能導致過度轉換以至傳遞錯誤資訊。例如马铃薯#名称移至首段將嚴重失衡,極不得體。而從立法初衷而言,「注明」意在令讀者知曉,注明於資訊框、首章節或序言其他段落亦可令讀者知曉,反而更加美觀。 因此,建議其中:

應當在首段註明所有這些名稱

增修為:

應當在首段、資訊框序言其他段落或首章節註明所有這些名稱

由於不分章節的條目不存在「章節」(甚或「序言」),所以仍保留「首段」一詞。--— Gohan 2024年7月29日 (一) 11:04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提议为WP:非原创研究方针翻译章节部分新增补充说明

現行條文

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由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应比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的版本优先使用。

提議條文

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

然而,针对编者翻译专有名词有一定的限制[1]。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编者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若既无可靠来源又无成文标准可依,则应参考当地翻译界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范。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专有名词(即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不过在有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前提下,可对词义作出说明或注释,但注解文字中不可出现易使人误认为是该专有名词中文译名的字样。例外的情况是:对某一专有名词或某一系列专名,若对于“应允许编者自行翻译”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可能形成这种共识的情况如:可靠来源中虽未出现某一专有名词的中译,但存在翻译该类名词时固定的选词、语法、格式习惯),则不受前述限制。

参考資料

  1. ^ 在英文中,要判断一个词(或短语)是否为专有名词,一个较为简单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语则为每一实词的首字母)是否总是大写?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08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序言章節 § 提议规范外语名称的大小写问题

WP:外语名称章节新增如下条文:

外语名称的大小写格式根据该词在该语言中的实际情况而定。例如英语单词,仅当其总是首字母大写(一般为专有名词)时,才保留大写格式,否则一律小写。

提议理由:目前大量条目滥用大写,不分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一律将外语名称(以英语为代表,后同)首字母大写。这既无法看出该词在外文中通常出现的形式,即无法区分普通名词与专有名词,也不符合目前绝大多数文献处理的习惯,举例:

  • 《中国大百科全书》并不会将外语名称一律大写,仅大写专有名词。(简单搜索可验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夹用英文的中文文本的标点符号用法(草案)》6.1 大小写用法6.1.1 当中文句子中夹有英文单词、词组时,无论其位于中文句子的开头、中间还是末尾,普通单词、词组一律小写;专名等在英文中必须大写的单词、词组均须保留其大写形式。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术语表中,均作类似处理,以《物理学名词(第三版)》为例,“编排说明”第五条表示:凡英文词首的字母大、小写均可时,一律小写。也可通过术语在线网站验证。
  • 中华民国乐词网绝大多数学术领域均作此处理,可简单验证。
  • 绝大部分中文学术文献亦遵循此习惯,在文献中中文术语后括注的英文术语一般不大写。

以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06:56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修訂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的領導人更替

參考此討論,我建議修訂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領導人更替的港澳項目,修訂如下:

  1. ^ 只限非同額競選
  2. ^ 只限非同額競選

現尋求大家意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 2024年8月4日 (日) 07:28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現行條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 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 talk:字詞轉換處理/公共轉換組 § 交集板塊:減少重複、節省資源

不少轉換規同時存在於兩個或多個公共轉換組,浪費資源,對此更新修正疲於奔波、亦浪費人力。不如設置可容多個公共轉換組嵌入的「交叉板塊」——相當於次級的公共轉換組。例如,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Pixar長片」,Movie組、迪士尼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迪士尼非Pixar長片」,Movie組、Pixar組之間設置「交集板塊」「Pixar非迪士尼長片」;如此,任何一個迪士尼或Pixar出品的電影長片的轉換規則都應收錄在以上三個「交集板塊」之一,而移出Movie組、迪士尼組、Pixar組頁面本身,最終轉換效果不變。另外,在提交公共轉換組編輯時,亦可警告不應增加已收錄在屬於本公共轉換組的「交集板塊」的字詞或要求復查。希望儘早提出此想法,以免導致上節「預儲」設計細節日後大改。--— Gohan 2024年7月10日 (三) 07:05 (UTC)

Wikipedia talk:草稿命名空间 § 是否可以增加機器人,針對已經五個月沒有編輯的草稿進行提醒

草稿空間裡的內容,以及加上了template:AFC submission的用戶草稿頁面,依目前的規定,是有期限的。

若六個月沒有編輯,會依CSD O7的過期草稿刪除上述內容。

是否可以增加機器人,針對上述草稿中,五個月沒有編輯的草稿,提醒其創建者,草稿若沒有修改,可能會在一個月後提報刪除,讓創建者有機會可以保留草稿,甚至可以建立正式條目。

想了解大家的看法如何?謝謝--Wolfch (留言) 2024年8月7日 (三) 02:30 (UTC)

提議英維指引en: MOS:TVINTL經本地化後引入中維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電視

编辑

目前,英維en: MOS:TVINTL有限制維基百科應收集怎樣的播放資訊,但中維沒有相關限制,導致各電視節目(包括劇集及日本動漫)均記錄了世界各地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本人認為條目內記錄每一地區的播放資訊或重播資訊是非常冗長而沒經篩選,更甚有條目的播放資訊比例佔整個條目一半或更多,有機會違反WP:SOAPWP:NOTTVGUIDE。對此,引入en: MOS:TVINTL也許可解決問題。
en: MOS:TVINTL: Broadcast
This subsection should cover broadcast and release information about the series or season. This can include: the original network or streaming service of release in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g. the British network for a British series such as Doctor Who); a change in network throughout the run, such as with Futurama; start and end dates; and discussion of technical data such as picture and audio format, accompanied by critical commentary. Days or timeslots are not inherently notable, but if covering a series that switches these during its run, it may be helpful to note them for each season. If episodes are released all at once on a streaming service, it may be more appropriate to title this section "Release" rather than "Broadcast". Any syndication deals can also be noted.

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 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 special cases such as an American series airing its finale first in France; or a mass international distribution deal, such as Netflix acquiring the international rights for Riverdale and Designated Survivor. If reliable sources exist for English broadcasts in other countries, a talk page discussion should decide whether these are notable.


可以這樣本地化: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 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其餘地區除了特殊情況外,包括如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否則不應被記錄。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電視延後播放資訊(只記錄該地區最先出現的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相關串流平台官網、其他可靠來源均沒有記錄相關節目的準確播放地區且相關播放平台設置了IP限制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的網路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由於此條文適用於所有曾於電視廣播的節目,故在此提案。部分字眼可改,只求盡快通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16 (UTC)回复

个人感觉:“值得注意的”是重点,但不十分明确。短期内或频繁的重播可能琐碎,得到有效来源介绍的则可考虑。“除了特殊情况外”后面的语句可能仍需润色,不好懂。“播放时间”如果有来源我觉得可以,但可能很多是查证不足。“下列资料不应记录”第三条及之后的含义和用法我不太明白,或许应补充例子。建议邀请活跃编者,可预期存在反对声音,另外它是指引,强制力在短期内可能不会很高,只能作为理由依据。--YFdyh000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7:56 (UTC)回复
  • 「值得注意的」段落可以extend,但應如何extend則交由社群決定。
  • 「頻繁的重播」當然是瑣碎,難道要準確收錄何時重播?
  • 「播放時間」見下方解答
  • 「第三條及之後的含義和用法」,不是電視節目條目編輯者不明白是正常的。
最後那點,請參閱在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 § 提議將WP:MOSACG跨媒體部分提升為指引的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26 (UTC)回复
那之前疫情的时候部分作品由于制作原因推迟播出,算不算电视延后播放信息?而且这一段(如相关节目于中文地区有“代理发行”信息,则只可记录可在该播放平台清淅辨认相关代理资料的网络播放平台。(特别注意:日本电视动漫))应该要加上特摄作品的信息。(有部分特摄作品也会标注其代理信息)--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07:58 (UTC)回复
第一點:想法是只記錄該集數最先出現的播放平台,例如「A節目在B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00,在C平台的播放時間是0930,在D平台的播放時間是1200…」,這樣寫實在太冗長及無謂。想法是「A節目於B、C、D平台上架。」
第二點括號內的是我個人想法,當然是不會加入條文之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09:04 (UTC)回复
第一个的话这个不反对(反正超级战队系列特摄作品条话一般都是按散文方式写在哪一个平台上架不大受会受影响,但是假面骑士和奥特曼系列的话有可能会受到影响删内容。)第二点的话就是说所有电视类条目都得遵守该规范吗?--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2日 (一) 11:22 (UTC)回复
總之曾在電視廣播的節目條目也適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4 (UTC)回复
MOS:CHINA,修改為「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2日 (一) 18:21 (UTC)回复
下一版本會更正。--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3日 (二) 06:03 (UTC)回复

版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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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個播放平台。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料;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
  • 電視重播資訊
  • 馬拉松式播放資訊(例如在一天內連續播放5集電視節目)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
  • 誇地區網路播放平台上架影片的準確上架地區 (特別注意:Disney+NetflixAmazon Prime VideoTVB AnywhereViu OTT)
  • 如相關節目於中文地區有「代理發行」資訊,則只可記錄可在該播放平台清淅辨認相關代理資料及相關代理公告了的網路播放平台。(特別注意:日本電視動漫、 特攝作品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07 (UTC)回复
另ping @PexEric、@BlackShadowG、@Cdip150、@U:Ski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5:12 (UTC)回复
「下列資料不應記錄」之後的內容,不是英維既有的內容,不少看起來過於一刀切,個人認為相關條文有些不合實際操作:
第一條,日本動畫作品的時刻表通常使用三十小时制,不記錄「播放時間」,只記錄日期很容易出錯
第二條的實際操作預計會刪除很多內容,需要更多人參與討論,以減少潛在的編輯衝突,以還珠格格#電視節目的變遷舉例,要刪掉「复播」的內容。一些記錄特定電台的播放節目模板,如{{中視八點檔}}《還珠格格》幾輪重播都有記錄,這些又如何處理。
第三條個人認為有記錄必要,一來是平台發佈方式的不同,如Netflix是一次性全部發佈的,二來中國大陸節目播放是有政策限制的,2014年之前是「一劇四星」,之後是「一劇兩星」([1]
可靠來源才加入內容,這應該是一般的內容要求。「下列資料必須曾被播放平台官網或第三方可靠來源記載方能保留」的描述十分累贅,完全可以合併成一句話概括:「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
PS:錯字「地區」。--Nostalgiacn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08:49 (UTC)回复
1. 編輯者有責任將日本30小時制轉換至中文地區的24小時制,這樣可提高條目可讀性。(註:近期日本動畫條目已停止記錄30小時制播放時間表,僅列出24小時制首播及完結日期。)
2. 不記錄重播資訊,只記錄首播資訊是英維要求。節目模板可以保留。
3. 可以刪除,反正第二條有相同功用。
4. 下一版本會更正,並放在首段。
整個句子可能是「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0:24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4月25日 (四) 16:00 (UTC)回复
对于日本动画的话,电视播放途径会有一手来源(官方本身有类似onAir的来源),可以考虑保留时间。网站播放途径不确定其发布时间是不是确定的,可以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1:10 (UTC)回复
整頓完TV後就該整頓TV anime,電視聯播網也不知道是什麼…英維已有部分條目採用電視聯播網歸納全日本電視台,與中維日劇條目差不多處理方法。
況且播放時間能證明什麼?
時段可以,但準確時間萬萬不可。試想想,如果上一節目時段因為緊急直播10分鐘而導致此節目延遲10分鐘結束節目,編輯者通常在條目解釋為何延遲播放此節目,唯解釋普遍沒有來源且與節目條目無關,備註長度碪比節目介紹,香港電視條目正深受其害。--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3:25 (UTC)回复
往常处理也是不考虑临时的延时、改期情况,如果需要的话,是有来源引述时在动画节目章节内导言中提及。时间的话,需要多精确?onair来源中来精确到“23:00”的话,就按照这个时间描述则可。电视联播网现在ja都不提及的,电视播放渠道只需要按照来源说明哪个电视台播放基本足够。——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6日 (五) 06:02 (UTC)回复
  • 這裏該處理整體電視條目,而非單指日本電視動畫…
  • 「臨時的延時、改期情況」在日本條目實屬少見,唯香港條目是普遍。
  • 「23:00」時段即可,免得又說因為xxx事而延誤xx分鐘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13 (UTC)回复

版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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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廣播或串流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播放資訊。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電視節目即日延誤播放資訊(包括為何延誤播放及延誤時間)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6:21 (UTC)回复

那包含在特定节目内的应不应该记录准确播放时间?(例如目前在翡翠台播出的小书痴以及东电在某些时段冠其他名称的动画)--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6日 (五) 07:13 (UTC)回复
準確播間是類似香港TVB晚上八點檔愛回家,電視節目時間表寫20:00播放至20:30結束,但實際播放時間是20:03-20:27。
故寫播放時間時只需提及「此節目逢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時正首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6日 (五) 07:43 (UTC)回复
與原有時段嚴重不符的特殊偶發延誤資訊應可記錄,例如延誤半小時以上。亦即經常延誤的節目不宜記錄,例如習近平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其後的電視劇等節目;據稱胡錦濤時代的央視新聞聯播延誤極少,由此導致的節目延誤應容許記錄。--—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2:09 (UTC)回复
如何符合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
請提供相關記錄的例子,謝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7日 (六) 06:06 (UTC)回复
與本問題無關(即不應因部分内容無來源而全面禁止以至牽連有來源的内容)。但有例子:フジテレビは地震発生時……映画『ヲタクに恋は難しい』を放送……報道特番に切り替わり、深夜1時25分ごろに続きの放送が再開された。その後、2時間15分押しで深夜1時35分から『さんまのお笑い向上委員会』……--— Gohan 2024年4月27日 (六) 09:33 (UTC)回复
只限于临时的节目时间改动,有来源(例如报道)的情况就可以作为描述文段提及。至于其原有的周期性播放时间点,也按照已有来源参照描述则可。例如[2]这种,每个播放电视台的周期播放时间是可以引述来源上描述的,如果当时的播放时间有偏差(例如上面提及的《愛回家》的时间)或者突然的变动,有来源提及就描述,没就不管。——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4月28日 (日) 02:06 (UTC)回复
建議第2點改爲: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再者,一個節目若在滲透率二成的衛星電視或收費有綫電視頻道首播,而後在滲透率九成的地面電視頻道重播,後者應容許記載。故建議第3點改爲:
  • 重播資訊,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此外,「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文法不通,難以理解,應予修改;「在生產地區以外播放系列的每一個廣播或串流資訊」中,「系列」顯然是機械翻譯,亦應修改。
另外,建議條文可能致使編者以爲跨國播出只能在「播出國家/地區」欄目列出原產國或中維六地(例如以爲GEM TV ASIA的此列法違規)而令所示播出範圍小於實際,需要澄清;「廣播」一詞有歧義,在部分地方僅意味大氣電波播出,亦需更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7:48 (UTC)回复
  • 第一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第二點有點麻煩,畢竟以「滲透率」作標準有爭議。
  • 第三點是英維要求,應如何改善?
  • 第四點(+)支持,下一版本會更正。
  • GEM TV ASIA是採用內嵌字幕,除了香港是嵌入中文外,其餘東南亞地區是嵌入英文,故列出東南亞地區其實是不符合最後一點原則。
  • 英維是採用「廣播」,中維可用「播放」,下一版本統一至「播放」。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43 (UTC)回复
更正一点:GEM TV ASIA实际使用的是DVBSUB形式的隐藏式字幕并非是内嵌字幕。(部分运营商会将外挂式字幕转为内嵌式字幕)--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08:47 (UTC)回复
「等主要中文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何必作出區隔?省去幾個字國名?如此致使讀者以爲GEM TV ASIA在此時段香港才播出此節目,在其他地方不然。因此主張在任一地方滿足條件即可;同樣,在任一地方屬於首播即可,而不應刻意遺漏同一頻道同一時間播出同一節目而非首播的地方。--— Gohan 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回复
這是英維「English licensee」所主張的。在英維,同一頻道列A地區不列B地區是常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09:33 (UTC)回复
查無相似主張。英維的Release章節並不規定: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應視爲單一行爲,不宜片面陳述,正如可標識跨國流媒體「全球」播出。--—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4 (UTC)回复
當然是查無主張啦,因為這僅是實際操作。
個人是反對「全球」一詞,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媒體可以全球通行,以 「全球」作結表示該名編輯者沒有進行資料搜集、原創研究、發放錯誤訊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2:59 (UTC)回复
若在該串流媒體的任何任務區可看,「全球」無可厚非;或許只需一個自訂或變態的「  全世界」模板作解釋或tooltip。--—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2 (UTC)回复
服務地區(Service Area)--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50 (UTC)回复
按照您的说法那b站本身也不能作为可靠来源。(B站本身限制海外地区浏览中国大陆的影视内容只能通过B站以及代理商社交媒体查询。)--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8:42 (UTC)回复
外維是直接禁止引用播放清單(不論英維還是其他維),但我的條文中卻只要求該播放清單全球任何一地均可閱覧及能清楚辨認屬地即可。
bilibili應該是不受影響,而YouTube, Netflix, Disney+, Viu OTT,愛奇藝等全球性平台才是影響較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8:56 (UTC)回复
虽然因为确实没有主张,但是确实是有这么做的(在WP:共识中有提到在维基百科,共识是一种典型但往往含蓄无形的过程。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类似于J2更名为TVB Plus英语社群这边鉴于该频道只是更名并增加财经节目并不符合独立关注度所以没有跟现在中维一样建立新条目而是将条目进行移动。(要是真按照英语的共识那高清翡翠台J5应该要合并到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并删除大量琐碎细节内容。以及按照命名常规将無綫財經 體育 資訊台更名为更常用的無綫財經體育資訊台)--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回复
雖然二位都未明指「主張」是什麽,但是在下意會有關主張後隨機搜尋思緒中首先浮現的電視節目,竟就足以駁倒「確實是有這麽做的」:英維「如懿传」條目國際播出章節列出:Star Chinese Channel在Hong Kong and Southeast Asia播出、三個越南電視臺播出三次越南語配音的版本,無論如何設想都不符合「若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英語、非英語國家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英語國家;或一個電視頻道同時向多地播出同一節目,只能列出提供英文字幕的國家或地區」或「不應記錄」「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英)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此外,毫不認同有關英維J2的評論,離題不贅。--—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1 (UTC)回复
然而相关方针指的是原生英文的节目。例如瑞克与莫蒂汪汪队立大功这两个条目都是以散文的形式标注具体提供的配音版本以及配音版本的播出频道。(实际就是要求跟英文一样尽量使用散文和信息框的形式,而不是纯信息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30日 (二) 11:35 (UTC)回复
日後希望您在提出有關方針或指引的説法,請明示依據或直接引述。至少en:Wikipedia:Manual of Style/Television查無有關「原生英文的節目」的條文,否則請指明;版本3至今所有人的提案中亦無「原生中文的節目」一説,您提出「原生英文」所爲何故?不免懷疑您在2024年4月28日 (日) 08:58 (UTC)下屬的一串討論中的近兩次留言已離題,也難以猜測「确实是有这么做的」(2024年4月30日 (二) 06:49 (UTC))到底是指怎麽做?--—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4 (UTC)回复
看了一下,确实没有直接写明禁止非英语但是提到英语系国家优先。(对应段落en:MOS:TVINTLAs Wikipedia is not a television guide, do not include an indiscriminate list of every network that carried a series outside the country of production. Editors are encouraged instead to add noteworthy foreign broadcasts, if reliably sourced.These can include: broadcasts in primarily English-speaking nations such as the United States, Canada, United Kingdom, Australia and New Zealand)--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6:43 (UTC)回复
要是真在某特定区域播出,直接写对应的地区就行(例如无职转生在东南亚地区曾在ANIMAX播出就直接写东盟就行了。)--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8日 (日) 10:37 (UTC)回复
你要說「東盟」或「東南亞」的話,請證明此動畫可在泰國以Animax觀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8日 (日) 14:41 (UTC)回复
该频道本身在泰国已经于2017年停播,但是部分节目仍可在TrueID以点播的形式提供。类似于ANIPLUS在香港的情况。(而且在无职转生的英语条目中对于该台播出的地区描述用的是模糊的东南亚地区而并未精准到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0:05 (UTC)回复
如無滲透率作標準,而全面禁止重播資訊,則會導致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違背情理。--—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06:36 (UTC)回复
真要按渗透率台湾的无线五台(台视、中视、华视、民视以及公视)与第四台(有线电视)的基本频道渗透率相当(台湾的无线五台在第四台是必传频道)那怎么算呢?(香港这种被TVB和政府垄断而不能自由收视的地方真是令人悲哀。)--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4月29日 (一) 07:08 (UTC)回复
滲透率相當,顯然不符合我所提議的條文中的豁免條件:「除非傳播媒介不同而使該重播頻道滲透率倍增於此前任一已播出頻道」。--— Gohan 2024年4月29日 (一) 11:51 (UTC)回复
若要用滲透率作標準,則大大提高編輯難道或引起編輯爭議。
「我認為A媒體滲透高些,B很少人看。」
「我認為B媒體滲透高些,A沒有人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4月29日 (一) 13:02 (UTC)回复
相較收視率或其他數字,滲透率穩定、透明、標準一致,最爲可取。若無更佳標準、不取滲透率,可以改爲禁止「同一收視方式或受衆更狹窄的收視方式的頻道重播之資訊」;若仍有爭議,恐怕只能改成禁止「同一頻道重播資訊」;以免「一個電視節目若在幾乎沒人會看(例如滲透率低於百分之一、收視率低於萬分之一)的頻道首播,在最多人收看(滲透率九成八)的頻道第二次播出,而後者不得記述」。此外,或許需要括注「(惟特有中文名稱可標注相應電視臺或頻道)」。--— Gohan 2024年4月30日 (二) 08:26 (UTC)回复
這個世界有基於廣告的「電視覆蓋率(TV Overlay Rate)」。--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36 (UTC)回复
依據目前資料理解,在任何框定區域內,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比率、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比率,是一致的(因爲A頻道與B頻道的滲透率的分母一致,A頻道與B頻道的覆蓋率的分母亦一致;A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一致、B頻道的滲透率、覆蓋率的分子亦一致)。所以滲透率、覆蓋率孰優孰劣,在我的提議條文(「滲透率倍增」)中沒有差異。--—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他願不願意願意到相關地區收看是他個人決定,總之這個台在該版權地區是有提供服務。
以日本為例,TVer的覆蓋範圍與ABEMA一致,可觀看人數達124,090,000人。
TVU福島覆蓋全福島縣,可觀看人數達 1,817,228人
TBS電視台覆蓋整個關東廣域圈,可觀看人數達43,191,414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2:49 (UTC)回复
「滲透/覆蓋不到」即循此種方式無法觀看,外乎意願。--— Gohan 2024年5月1日 (三) 03:53 (UTC)回复
我想探討一下「範圍」,以上面的全球和東協為例,難道要為了幾個沒有營業國家/地區而特地列出實際有播出的國家/地區嗎?這對串流節目、大型賽事可是一大麻煩(例如歐洲歌唱大賽特地把俄羅斯以外的歐洲國家寫出來)。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日 (三) 03:46 (UTC)回复
至少英语社群相关方面都是直接写模糊的地区而不是写对应国家。--马哈迪哈迪阿旺走的越來越近了。--老墨泡芙真好吃。 2024年5月1日 (三) 03:51 (UTC)回复

版本4

编辑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下列資料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覆蓋比率/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節目原產地區外,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05:08 (UTC)回复

你的文本內容越來越累贅,有些內容不妨說得再直白一點,修改一下部分描述:「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還有原生中文節目在還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者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來源是否可靠請通過討論協商。」

英維原文可沒有「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這段,而是建議討論來源是否可靠,因為條目使用可靠來源本身就是「內容指引」,需要的是討論來源是否可靠(WP:RSP)。--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5:55 (UTC)回复

第一段不反對,第二段僅重申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只是外部連結,並非來源。更什有編輯者直接扔了Netflix連結出來,當開啟連結時發現是Error。
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 重新解䆁WP:可供查證WP:外部連結方針。--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3 (UTC)回复
而如直接使用WP:RSP,bilibili及Youtube已經不給使用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15 (UTC)回复
WP:RSP描述是,官方內容作為一手資料可靠,也符合可供查證的自身說明(WP:ABOUTSELF)。bilibili及Youtube也適用,不過結合「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的描述。更建議使用官方在官網、社交平台、或bilibili及Youtube上預告節目播放的日期動態/公告。--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22 (UTC)回复


現行條文

由於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因此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在生產地區以外的播放資訊。 相反,如果來源可靠,鼓勵編輯者新增值得注意的非生產地區的播放資訊。這些可能包括:在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主要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相關地區的通用語言不是中文,但首次播放以中文製作節目的播放資訊;或大規模國際發行協議。節目的播放平台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及符合可供查證原則,否則其他編輯者有權因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為由移除未能辨認可觀看地區的整組播放資訊。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需要登入方能閱讀播放清單的網路播放平台連結、Category:電視外部資源模板相關連結及社群媒體並不是可接受能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產地之外的播放資訊。編輯者在有來源可靠的情況下,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非原產地的播放資訊,如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都需要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關於個別播放平台節目連結是否可被直接引用,請在本指引討論頁討論協商或評選,唯討論重點應放在著作權法可供查證原則。

曾經有編輯者把盜版連結放入播放平台區域,故希望藉此指引提醒編輯者著作權法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8:34 (UTC)回复

上方讨论太长未看全,就该版本的疑问(如已有结论,希望加脚注):原产地之内的播放信息似乎被暗示可“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原产地的准确定义,范围,联合制作、外包、仅外销等。很多字句应修饰,如“在有来源可靠的情况下”等,由于非定稿我暂时不全部列出。“网络电视节目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听上去有点奇怪,有点像某个来源非公开可用(需登录/部分地区/线下来源)就不适合作来源,可能意思需改善,比如不能访问现象本身、无法存档的网页内容,不适合作来源。--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1日 (三) 19:36 (UTC)回复
@YFdyh000:
歡迎任何具建設性的修飾句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日 (四) 11:07 (UTC)回复
改為「原產地的首播資訊」就行,上面《還珠格格》就是限制播放資訊在「首播」。
YFdyh000提到的情況,我想起了近期一個例子《食草老龍被冠以惡龍之名》,日本輕小說,由中國大陸瀾映畫製作的動畫版在bilibili上首播(2022年7月),2023年1月才在日本電視台播出([3])([4])。這種涉及跨國版權的節目,「原產地」算中國大陸,還是日本。
早年中港港台合拍劇也不少,不過都屬於「中文使用地區的」,所以反而沒有這些記錄爭議。--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4日 (六) 01:35 (UTC)回复

版本5

编辑

希望這是最終版


標題:播放資訊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分青紅皂白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除外。)
  •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26 (UTC)回复

“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不合适作为来源,因地区限制访问,部分编者无法查核。”语序希望优化;地区性或可能失效的视频的网络播放源,有时是有用的,作为某些信息的一手来源,{{Cite AV media}},但提供者唯一且无法存档的确实不宜用。“网络电视节目播放链接”被运用时如何区分,我担心存在理解差异。
“个别”是“特定(某个)”吗。“直接引用”,所以有间接引用吗。建议可在、协商或评选、唯应,感觉语意重复。“关于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链接,可在本指引的讨论页商议,重点为著作权和可供查证原则”。
“准确播放时间”指的是实际播出时点、时长吗,是否与下一条有重复。
“非偶发的延误播放之信息”指什么,已宣布的推迟播放不宜记录?--YFdyh000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08:51 (UTC)回复
  • 對不起,不能使用「視頻」字眼,因實際應用場合不同,放在繁體字地區,意思截然不同。
  • 網路電視是IPTV,網路播放平台是OTT。
  • 「關於能否引用特定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和可供查證原則」,這個可以。
  • 沒有重複。
  • 意指不應收錄恆常延誤播放資訊。如果每一集也記錄為什麼延遲播放,那麼與電視指南有什麼分別?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8日 (三) 10:31 (UTC)回复
@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
如沒有特別大的問題,3日後將按照版本5進行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09:55 (UTC)回复
我發現有些概念有待釐清,網絡電視目前英維對應是Streaming television,IPTV也可以翻譯做「網絡電視」。搞清楚條目內容和概念,可以更準確描述內容。Streaming television在描述上包括IPTV和OTT等情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0:54 (UTC)回复
沿用中文解釋及例子,因為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中文社群均認為OTT是類似Netflix, Disney+,甚至有播放平台以OTT自居,如myTV SUPER。更什台灣有OTT協會,大部分台灣網絡播放平台也加入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33 (UTC)回复
換句話說,除非有人重新整理該兩個條目至英維內容,否則再改也沒有意思。但是在中文社群而言,英維對OTT的理解是錯誤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1日 (六) 00:47 (UTC)回复
(+)支持。--CaryCheng留言2024年5月10日 (五) 15:36 (UTC)回复
——
3日內無反對聲音,現就版本5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20日星期一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03:25 (UTC)回复
(+)支持版本5。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5月16日 (四) 14:33 (UTC)回复

方針研究

编辑
無奈衹能(-)反对,僅僅「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就不能作為來源的話,未免過嚴。舉例說:西遊記 (無綫1996年電視劇),那個年代TVB還沒有網站,這樣的規定豈不是不能引用首播前的廣告(廣告裏有說明首播日期)作為來源?(那個廣告衹在香港播出,理論上衹有香港地區才能看到)[當然有人在FB上傳了那個廣告而可能非法地突破了地區限制,故也因此將來可能隨時會被移除]--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7日 (五) 18:24 (UTC)回复
  • 我有合理懷疑閣下並沒有仔細閱讀清楚條文,僅意氣用事。
  • 請望淸楚「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是針對那些媒介。
    • 針對那些媒介提及的例子,請問閣下可否拿出連結?
  • 既然閣下不打算改可供查證,不看得出對閣下提及的例子有任何影響,因條文建議編輯者依靠可供查證為個別媒體進行協商。
  • **條文並無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
  • FB已被可靠來源方針定為不可靠(不是我改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1 (UTC)回复
@Cdip15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18日 (六) 04:07 (UTC)回复
問題不是出在針對哪些媒介,也不是是否要求傳統電視內容提供來源的問題。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地區限制的連結本來就是可供查證允許的東西,所以根本不可以「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為由去說「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換句話說,在現有可供查證方針下,這些連結本應就不需要經過協商便能使用,但您這樣一改變成把它預設為不適當、而需要額外的協商才能用,有僭越可供查證方針之虞。另外,由於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恕敝人要先把公示中止。--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19日 (日) 10:3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我希望閣下可以看清楚到底是什麼需要什麼的來源。 該句的首句是「可觀看地區」需要來源,如果堅持是反對,看看閣下有沒有違反WP:非原創研究方針。換句話說,你要用一個網路電視播放清單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
然而,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 「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13 (UTC)回复
為了你,再改。但下次可否不要在公示完結當天反對?其實我可以因公示完成而無視閣下的反對。
———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非原創研究原則。--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0日 (一) 01:37 (UTC)回复
應該是描述有歧義,需要更準確的描述,現在的條文是可以理解成限制地區訪問的連結不能作為來源,這個思路會出現Youtube中國大陸不能訪問,所以不能用。
而你想限制的是來源不能用於說明可觀看地區。如,Ani-One Asia的Youtube頻道,過去的視頻簡介是沒有寫明可觀看地域([5]),近年有了「播放地區:孟加拉、不丹、汶萊、柬埔寨、斐濟、香港、印度、印尼、寮國、澳門、馬來西亞……」([6])--Nostalgiacn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20 (UTC)回复
對,沒有錯!這是呼應其他維(不限於英維)的實際做法,但稍微放寬。其他維是完全禁止使用播放清單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我的提案只需符合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即可。
.
以下是個人見解,與新提案可能有關。
Netflix, Disney+, Amazon Prime Video, YouTube, IQIYI, Viu OTT 的播放清單是肯定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
friDay, KKTV, LiTV, Hami Video, myTV SUPER, now E 的播放清單可能違反是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 ,因播放清單中沒有說明可觀看地區,只在平台使用條款說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2日 (三) 16:56 (UTC)回复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Ghren🐦🕑 2024年5月24日 (五) 06:23 (UTC)回复
是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8:22 (UTC)回复
由於@Cdip150在本人回答及更正部分用詞後3天沒有進一步回覆。根據WP:共識#一般公示基本規定,現視播放清單不能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問題已經獲得解決。
————
現就版本5 V2進行公示,公示7日至5月31日星期五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4日 (五) 05:53 (UTC)回复
正如Ghren君在下面所述,可以注明是在哪個地區下瀏覽(事實上cite模板還有location參數可以註明是哪個區的),自然也不會有原創研究的問題。還有搞清楚「綜合已發表材料」的前提——是將多個內容作出綜合才會觸法,也即是說如果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及香港區的播放時間,是不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中的「綜合已發表材料」,因為根本不是在多個內容中綜合出來的資料,而衹是取自一個內容。閣下上面的理由足見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的見解並不正確,故此上述問題並未合理解決。而且,閣下在恢復公示後,Ghren君拋一個問題出來才又修改(公示後才將「不合適」改為「不建議」,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加上有關條文還是基於閣下對於非原創研究的可能不正確之見解,故此恕敝人還是要把公示中止,有關問題需要繼續研討。(還有請閣下說話前查明事實——我早在公示結束前3天已經提出反對,而非您說的在公示完結當天才反對)--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7日 (一) 19:44 (UTC)回复
@Cdip150:
首先,如何證明你從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作為來源去證明香港區可以觀看?按Netflix,除了網絡限制區不能瀏覽外,全世界也可瀏覽,你要如何證明特定播放清單內的特定集數可在特定區域成功觀看?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而非在此發表。
其次,請看清楚「 「綜合已發表材料」」是針對哪些例子?
第三,請看清楚該段首句「 以下是個人見解」,如閣下認為Netflix可以基於版權及非原創可被引用,閣下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
回應@Ghren在上方述「 「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合適作為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如果「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記錄了可觀看地區,能否記錄?」,既然該播放清單有提供所需資訊,為何不能遭引用?
——
另外,公示繼續,因提案提及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而非個人見解。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8日 (二) 14:33 (UTC)回复
承Ghren君在下面所說的:「就算是借閱,也是有指定圖書館的(地區限制)」,意味讀者衹需親身前往指定圖書館便可查證得到;換成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的話,就是讀者親身前往香港並瀏覽Netflix便可證實得到「香港區可以觀看」;注意Ghren君也說的「『需要註冊、付費、特定區域、啟動外部程式或插件的網站』……也無損於來源的可靠性」。既然是維基制度內允許的東西,本應就是不用事先商討就能用的東西,「這個見解請在及後的商議自行發表」根本無從談起,不然您這樣有僭越方針之虞。
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針對的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而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明顯就不是「因為A和B,所以C」的情形(這是看到來源說了A,條目裏照寫A);所以直接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並不違反非原創研究。(是故閣下所說「運用CDN限制的平台,如果要證明A,B,C地區可以觀看,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的『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本身就是錯誤的說法,況且讀者可以親身前往A,B,C地區瀏覽有關資訊來進行驗證)
那麼既然一開始就不可以認定引用Netflix播放清單是違反非原創研究,何解還要「應待通過後自行與其他編輯者商議」?當本身就沒有違反非原創研究時,從何談起「對於非原創研究的理解是以集體商議為主」?也就是說,「關於能否引用特定OTT播放平台的連結,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這種規則本來就不該訂出來,這是變相預先假定引用特定OTT平台是在進行原創研究。
另外我是說「兩個完全不同的意思」,何解您會理解為「不能遭引用」?我根本沒有這個意思,衹是想說您公示後才改為意義不同的內容,根本不宜繼續公示。不過我也要指出的是:「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並非「不建議作為來源」的合理理由,原因如前述——讀者可親自前往所指的可播放地區瀏覽該網絡電視平台進行驗證。
基於上述指出的問題仍然有討論必要,本人中止此公示,在沒有得到明確結論前不應恢復公示,還望閣下留意。--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28日 (二) 19:51 (UTC)回复
首先,針對Netflix,實際是違反「 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段落,而非綜合已發表段落。
Netflix有這樣的播放清單,但隻字不提哪裏可以看。如編輯者單憑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就可判定哪些地區可以看,此僅是「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27 (UTC)回复
這邊的人沒人接觸過Netflix等以外的早年OTT平台?夠Yeah在互聯網檔案館上的存檔隨便點一部動畫[如一騎當千第二季]的立即播放按鈕進去會顯示「此片只在香港地區放映」。相信這難以說是原創研究。--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06:30 (UTC)回复
問題是這個是一個編輯者自行測試的一個過程,如果閣下可在不用轉換ip的狀況下獲得該影片的可觀看地區,那應該沒有人會質疑是這是原創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18 (UTC)回复
網路檔案館就是以其服務器及其IP地址存儲某一網站在某日子的存檔,然後再開放給大眾閲覧存檔。因此在上面是能夠在夠Yeah服務範圍[如香港]的情況下顯示上述語句,這不會因為改IP而出現變動。同樣,若一個只服務中國大陸的OTT服務由港澳台用戶使用也可能顯示「此影像只供中國大陸地區的用戶」使用。為何你會認為需要別人改IP才能試出?--S叔 2024年6月27日 (四) 11:46 (UTC)回复
如果閣下可在不用轉換ip的狀況下獲得該影片的可觀看地區,那應該沒有人會質疑是這是原創研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55 (UTC)回复
假设您在中英街接收香港的移动信号或者是在厦门接收台湾的移动信号。应该不算是原创总结吧?--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7日 (四) 11:59 (UTC)回复
如果是香港,是原創研究,因為香港電訊商不公佈流動網絡的街道覆蓋範圍(這是他們的內部資料)。而台灣不算,因為他們三家電訊商有主動公佈覆蓋範圍。--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9 (UTC)回复
另求管理員@Ericliu1912,希望我是對非原創研究方針的理解是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0:30 (UTC)回复
「實際是違反WP:非原創研究『綜合已發表材料』段落」這句明明就是閣下說的,所以您現在是反口嗎?不過也不緊要,請注意方針開頭的序言實際上是下面段落細節的濃縮版,條目內容實際有否違反方針,當然要依方針後面段落的明細來判斷,而非僅拿方針的序言就算,也就是說條目內容有沒有犯「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經驗或爭論的場所」,當然還是要看回相關段落(這裏也就是Wikipedia:非原创研究#综合已发表材料)的詳細解釋。您現在僅僅引用方針開頭的序言就片面去說違反,怎麼可能恰當?
假設某人在香港,從播放清單觀看得到某節目,然後該人在該節目的條目中寫香港區可以看,這是一個非常直觀的描述,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5月30日 (四) 23:57 (UTC)回复
這個是其中一個笑話:PUI PUI 天竺鼠車車
「木棉花授權地區以外地區: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俄羅斯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
還有的是「亞洲:Netflix」,意指公眾可在北韓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網絡限制區開Netflix即可查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1:58 (UTC)回复
我需要行政員@AT看看街燈的這個表述有沒有錯,畢竟之前有管理員以此進行封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5月31日 (五) 02:00 (UTC)回复
您這樣相當於是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北韓可看會是原創研究,繼而去說用Netflix作為來源表示美國可看也是原創研究,您這樣無疑是在以偏概全。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日 (日) 17:43 (UTC)回复
一個Netflix播放清單,配上播放地區,請問如何寫才不算原創研究?
文章沒有表述的而強行配上個人見解不是原創研究,這個「管理員」說法我一定會大規模推廣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0:26 (UTC)回复
另外,格式手冊的精神不是防止人治嗎?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這句在不少編輯者視為「如有任何爭議,依管理員決定為最終依歸」,而不是「如有任何爭議,依白紙黑字為最終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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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此提案只有閣下一人反對,其他人也支持,顯然閣下希望擾亂共識。此外,本提案參與者普遍即日互相討論交換意見,顯然提案有迫切需要,而閣下也在我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顯然有「拉布」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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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不知是哪位管理員(不點名批評曾被我ping過而默不出聲的管理員),更改了公告欄的標題,原標題已無法反映當前討論的內容,故本人更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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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煩請希望@Cdip150表達意見前ping一ping提案所有參與者,讓他們知道閣下的看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11:28 (UTC)回复
「編者直接瀏覽香港區的Netflix播放清單後將香港區的播放資訊寫在條目裏」這句我想已經說得很白;
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
「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從來就不是由管理員一個來決定,這是您個人猜想出來的見解,無從稽考。事實上也是要各人依照現有的規則去認定,談不上任何「人治」。
注意共識不是點票,況且其他人表示支持時敝人仍未指出問題,坦白說如果您不是另外又發起#提議外部連結指引WP:ELNO同時編入WP:可供查證,我也未必察覺到上述提案與現有的方針不相配,所以我才出手,並不是要希望擾亂共識。還有我除了一次是隔八天和一次是隔兩天半回覆外,基本上自閣下最後回應後不足兩天就回覆閣下,何來每次回應後臨近「一般公示基本規定」臨界點才提出回覆?另外本人因現實生活繁忙不太可能每天都上來回覆,隔幾天才上來這種事在參與本討論前已經出現,並非刻意拉布。再一次提醒閣下在說話前查明事實,勿輕率作出指控。@YFdyh000NostalgiacnMilkypineCwekCaryCheng甜甜圈真好吃神秘悟饭--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5日 (三) 00:17 (UTC)回复
試說明下列影片的完整可播放地區及說明閣下是基於甚麼證據會有這個見解?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771389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0:54 (UTC)回复
參考「文章沒有明確表述,但若文章本來就有所指的意思,則不屬於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或個人見解,很明顯您這樣的理解是在斷章取義。」,請問文章本來所指的意思是什麼?如果閣下可根據Netflix的播放清單說明播放地區,那看來閣下才是「斷章取義。」--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3:48 (UTC)回复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日本區看到這是WIND BREAKER—防風少年—,其他區均顯示404信息。
儘管網站沒有表明香港可以瀏覽,但您在香港確實可以瀏覽該網站的話,如果僅因為網站沒有明確表示香港可以瀏覽,所以不能說香港可以瀏覽,就是在斷表面之意,而未取可以一望而知的實際意義(真的可以在香港瀏覽)。--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9日 (日) 04:01 (UTC)回复
  • 「一望而知」概念僅適用於本地OTT平台,如一看到KKTV就想起只有台灣可以觀看。
  • 「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難道閣下不是花了4天才得出完整可觀看地區?如果可透過「一望而知」就知道可觀看地區,那還需要利用代理器切到世界各個地區,每個地區都各瀏覽一次該網址便可查驗?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7:37 (UTC)回复
不懂你们说什么,但自己试出限制显然不可靠、原创研究、非可供查证。网站可能屏蔽代理、云主机等,校园网、家宽IP或网站防火墙等都会干扰结果。--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04 (UTC)回复
既然日本限定的難不到閣下,可挑戰台灣限定的。
這個是村裡來了個暴走女外科於Netflix的播放清單,當使用台灣代理器(大品牌)進入此播放清單,應被跳至(重路由至)南美洲,從而得出404。
在這個情況下,閣下提出的「就是在斷表面之意」就更不成立,因為測試過程可以被干擾。
https://www.netflix.com/hk/title/81592470--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11:26 (UTC)回复
「一望而知」並非「合計衹望一次而知」啊,是在說前往各地區進入一次後即可知道當前的地區能不能看,而非立即從播放清單的表面就知道哪裏能看。
事實上最正確的查驗方法是親身前往各個地區進入一次該網站,我用代理衹不過是盡量模擬真實情況來節省時間,不然我要花更長更長的時間才能答得到您(我切換到台灣區後是可以在Netflix看到村裏來了個暴走女外科),即使代理可能會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準確,但不應因此也要認定親身前往特定地區瀏覽也是原創研究。另須注意花很久時間才能查證不代表不可查證,如果我旅行往日本在Netflix的播放清單看得到WIND BREAKER—防風少年—,然後當我說在日本可以用Netflix看也要被視為原創研究,我覺得有些不合情理。其實上面Nostalgiacn君已經指出了一點:英維對應的規則其實並沒有禁止或不建議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已經可見一斑。還是這句:「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11日 (二) 06:39 (UTC)回复
回應「英維對應的規則其實並沒有禁止或不建議因應地區IP而調整播放內容的網絡播放平台連結」,
本人於6月9日到英維互助客棧求助區查詢Netflix播放清單可不可以證明可觀看,結果有2名編輯者回答,一名有名編輯者表示會違反非原創研究方針,一名IP用戶表示如引用則會被封鎖,即使是管理員也如此。--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1 (UTC)回复
回應「即使代理可能會因上述一些因素而未必準確,但不應因此也要認定親身前往特定地區瀏覽也是原創研究。」,
請問哪條方針指引容許「維基人到現場目測後在維基內記錄所見所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1:35 (UTC)回复
@HK5201314Cdip150我看了最近的一大串討論,Cdip150的觀點大概是來自英維的en:WP:SOURCEACCESS,本地可供查證尚缺乏這方面的討論。
就實體書而言,這個規則是默認的。簡而言之,編者在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B國編者在當地找不到,不能以此為由認為這個書「不存在」。你們上面的討論算是互聯網版本,除了一般的付費墻攔截問題,Netflix的國別限制訪問又出現新的問題。
我認為上面討論混淆了「能否訪問網頁」和「網頁上內容」兩個概念,後者容易理解,和「各地圖書館藏書」的例子一樣,B國無法訪問網站,不等於A國訪問看到的內容不算數。
前者就是現在爭論的點,網絡技術讓A國編者可以用VPN換地區一個一個試能否訪問,以得出「那些地區能訪問」的結論。這個行為,個人認同YFdyh000的說法试出限制显然不可靠、原创研究、非可供查证。--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05:55 (UTC)回复
@Nostalgiacn:
街燈管理員的例子應是:
編者A在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編者B在B國圖書館找不到這本書。於是編者A用該書本的「ISBN編號」說明A國圖書館能找到這本書。
.
然後不斷強調: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使用某種來源)就一定是原創研究。」
換做例子,應是:
「內容有沒有原創研究,完全要看編者寫成怎樣才會知道,不可能事先認定(引用ISBN編號證明該書本可於某地閱覽)就一定是原創研究。」
.
然而,可供查證方針僅指出內容本身,而非透過該內容的標題及其內容而說明可在哪個圖書館獲取相關書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10 (UTC)回复
這就是我說的混淆了「能否訪問網頁」和「網頁上內容」兩個概念。Cdip150說的是後者,你其實是想針對的是前者。為了避免前者的情況,限制「平台的連結」。造成他憂慮是變相限制「網頁上內容」的利用。
需要在描述上釐清兩者差異,避免可能的誤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1:47 (UTC)回复
原句:「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網絡電視節目播放連結通常不會記錄可觀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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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針對的也是後者呀!「能否訪問網站」是可供查證本身規管的(現已放棄相關句子),而「網頁上內容」是原創研究規管的(此公示的句子)。網站本身沒有提及的要誣蔑它有說的是原創研究,對嗎?
原案也提及播放連結只是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而不是不建議作為「正式標題」/在「??平台上架」的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2:08 (UTC)回复
我明白你的意思,畢竟2024年5月22日我就在用Ani-One Asia的例子說明這種情況。請循其本Cdip150質疑的文段是「因地區限制訪問,部分編者無法查核」。單從這個描述,是可以簡單解讀為「B國無法訪問網站,等於A國訪問看到的內容不算數」這個結論。
然後你們討論開始歪樓到「能否訪問網頁」這個議題上了。說到底還是在條文上釐清兩者差異,避免可能的誤解。--Nostalgiacn留言2024年6月12日 (三) 13:16 (UTC)回复
(?)疑問: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電視節目重播資訊。」這是不是指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全部都要刪除?--素菓霖 2024年6月15日 (六) 12:45 (UTC)回复
如果是「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一半準確。事件的重點應放在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及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上,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14:55 (UTC)回复
只針對@Kalin8111提出的疑問給出思想實驗
  • A是一個全球/區域性的作品,從上映到現在已經10年以上,也有至少多個系列作(含翻拍、重製、重剪輯或電影版)產生,一或多個區域每年重播。假設有帳號有能力針對每次重播提出來源,頁面增加將近1000個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B是一個區域性的作品,從上映到現在大約將近1年,因為當地有多種平台(包含單一公司有數種播放平台),除了在首映的平台重播外,也在其他數個平台重播,假設有帳號有能力針對每次重播提出來源,頁面增加將近20個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第二項的情境,B每年固定增加同樣數值的重播資訊及來源,在這個情境,是否適合記錄。
  • 第三項的情境,B可以使用的來源幾乎全部是第一手來源,是否WP:關注度不足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5日 (六) 20:17 (UTC)回复
「 第一手來源」通常即指@Cdip150最關注的「播放清單」問題。如果他沒有其他反對論點的話,3日後即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6日 (日) 05:20 (UTC)回复
@HK5201314我個人認為你如果一直沒辦法公示完成,調整方向,同時分項公示,先把已經結束且沒有異議的用討論關閉的方式處理,隨著時間經過,你的主題和討論的方向會無可避免的瑣碎/複雜/肥大混合些許離題。
可以關閉/通過的,即使只有少數或小部份,能關閉就能避免過度增生。其他還不能關閉/通過的留著繼續處理。--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2:08 (UTC)回复

基於Cdip150對條文的異議並本人因他的異議而作出了用詞上的修訂(目標與原第五版一致)。在修訂後7日內,共有3名編輯者均對他提出見解及例子表示了其結構性問題,而他並沒有對相關問題有任何回應,根據WP:共識,Cdip150提出的疑問已獲得解決。 因此,本提案(版本5)將繼續公示,由2024年6月18日公示7日至2024年6月25日。以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18日 (二) 13:58 (UTC)回复

(-)反对:大時代的情況如果不能記錄播放日期,怎樣帶出因那次重播而引生的現象: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等?這樣會令一些重點資訊變成半天吊,規則要再修改。--素菓霖 2024年6月23日 (日) 18:22 (UTC)回复
然而重播时发生的股市相关事件跟大时代这个电视剧本身是没关系的,纯粹就是巧合并且相关效应有独立条目压根就没必要在电视剧自身的条目里写。--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3日 (日) 21:44 (UTC)回复
@甜甜圈真好吃他說的是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不是大时代,而且有一點倒是很值得留意的——「這段時間的廣告時段比往常的長」,那次重播吸引了很多商家買TVB那個時段的廣告,這點又不能說沒有關係。--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复
目前暂时发现没有发现TVB在重播该剧时广告商购买的广告数量明显增多的相关来源。(所以相关言论属于观众自行观看节目得到的原创总结。)--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4日 (一) 01:54 (UTC)回复
找到有來源:東方日報獨立媒體。--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07:56 (UTC)回复
「 重播而引生的現象」,即「迴响」段落,而非「 播放資訊」段落,而目前「迴响」段落還沒有規定,故只要將重點放在「 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等」並記錄於「迴响」段落即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1 (UTC)回复
正如相關段落放在影響段落,而非「播放資訊」,故看不到有影響。--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9 (UTC)回复
@Kalin8111--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2:11 (UTC)回复
回看整個對答過程,我問「大時代 (香港電視劇)#2015年翡翠台重播的內容全部都要刪除?」,你答「一半準確。事件的重點應放在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及萬千星輝頒獎典禮上,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如果相關段落放在影響段落就沒有東西要刪除,那連「一半準確」都沒有。然而你說「一半準確」,即就算放在影響段落,有部分內容還要刪除。而因為「而非節目的播放資訊如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這句話,那麼要刪除的部分內容就是當中的播放平台及播放日期,而只能留下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的內容。那麼依照你的「一半準確」的回答,就算放在「迴响」「影響」段落怎可能沒有影響?你的第一次回答和第二次回答自相矛盾。--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06 (UTC)回复
這個僅是重點問題,如該重播沒有關注度,理應刪除。
但閣下的例子有關注度,繼而應放在 「迴響」「影響」段落,重點描述其重要事件,而非「播放資訊」段落。如果 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和TVB的廣告大賺和頒獎典禮的內容 放在「播放資訊」段落,這是離題。
至於一半準確論則視乎閣下如何理解,閣下說「是不是全部都要刪除」,我會說如果該段落放在「播放資訊」,應刪除,因離題。如該段落放在「迴響」「影響」段落,僅應刪除過份仔細的句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2 (UTC)回复
又發現了其實是沒有可靠來源記錄該段落所有論點,刪除(除廣告商大賺外的所有)是正常不過。
P.S. 不怪得要掛模版啦!--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00:08 (UTC)回复
另外,獨媒的那個是blog,而非報導。而東方的沒有證據支持論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53 (UTC)回复
由於出現新的反對理據,有關問題需要繼續討論,恕敝人中止公示。--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4年6月24日 (一) 00:42 (UTC)回复
出現問題的原因是源於提問者選擇來源有誤。--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3 (UTC)回复
另外,該提問者已錯失提問時機,在其他編輯者回應8日有多才有進一步回應,與現有公示程序條文有衝突。根據WP:共識,問題已獲得解決,另無需再回應,因此不影響公示。如有任何問題,請另提出更改WP:共識議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4日 (一) 11:28 (UTC)回复
你的回應前後矛盾,已經不是正當合理回應,問題未解決,公示應當中斷。--素菓霖 2024年6月24日 (一) 19:10 (UTC)回复
這個來源可以吧[7]--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7 (UTC)回复
這個是應放在影響,而不是播放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1 (UTC)回复
(-)反对,這個討論好像完全沒有嘗試通知經常編輯這類條目的用戶前來參與討論,甚有疑慮。--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34 (UTC)回复
無效反對(沒有針對提案作出實質意見),此討論已維持3個月又3日,足夠引起社群關注度。而且路西法人的共識議案不包括此方針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5:53 (UTC)回复
經常編輯的用戶不一定會注意方針討論,不贊成你這樣在後面閉門造車,再要求在前面實戰的遵從。--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33 (UTC)回复
請針對下方所有提案也這樣說--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48 (UTC)回复
以往看見很多討論在某個階段都召喚活躍編輯者,原則上我認為每個方針討論都應該這樣,但我比較專注自己感興趣的範疇。其實討論拖得久,或者像上面那樣糾纏在有沒有來源,其中一個原因,正是熟悉此話題的人士參與不足。例如你們在討論大量內容缺乏來源的大時代條目,而我就是曾為此條目添加唯一學術性來源的人。--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6:58 (UTC)回复
「熟悉編輯者」:有啊,大部分熟悉議題的也在公示前已表達意見及潤色條文,你可以看到版本5的支持程度。但因為管理員Cdip進行無限拉布行為,導致拉布產生的回應多於完善條文產生的回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7:06 (UTC)回复
  • 第一眼印象,「不分青紅皂白地」在這裡絕非合適用詞,可用「不經篩選地」一類字眼。
  • 我反對將這些資訊視為沒有價值的東西。我的觀念是,它們很多時候價值不那麼高,若情況是不加以限制,它們的數量就會過於龐大,則唯有作出取捨。中文維基是指以中文寫成,並不是只收錄和中文地區有關連的內容。如果英維的方針也基於上述精神,大致可以接受。但我覺得英文地區的人因近代的長期主導地位總有點自大,不重視外文外事,往往只視作一種獵奇,反而變得眼光狹隘,相反我們需重視外文外事,更懂海納百川。文化不同,做法也可不同。
  • 不能寫準確的播放時間,但能夠寫時段,那麼時段具體來說是什麼?沒有數字的「深宵時段」、 「黃金時段」?有數字的「月九」、「十點檔」?如來源所寫的就是具體時間,那麼是否會變成原創研究一個時段名稱去描述它?時段與具體時間的字元相差不多,有如此限制的必要?
  • 說起大時代的重播迴響,我想起自己曾在亞洲電視外購劇集列表的編輯。雖然亞視末期在黃金時段重播舊節目,淪為笑話,但該台其實曾在1990年代中在黃金時段播放1970年代日劇配音版,並獲得正面迴響。現實中出現過的情況是千奇百怪的。
  • 我認為條文應明確指出:「當節目的重播曾被二手來源作為主題介紹,可寫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可在該段落提及日期與時段。」不必研究這一半和那一半可不可以,這種情況下寫多一點點,能有什麼不良影響。
  • 關於一般(沒有迴響記載)的重播情況,我想起無綫電視多年前所拍的金庸劇,在其傳統的翡翠台的重播次數,二十至四十年來可能平均就只有兩三次,就算是平均五六次上下,如果全世都是這種情況的話,我會覺得在內文以一兩句散文概述,只提及重播年份,無傷大雅;然而,那些舊金庸劇至今還在中國內地各衞視時有重播,恐怕沒有誰有興趣一一列出來。因此,我猜這種差異形成了有些地方的人熱衷記錄重播資訊(因為較「珍貴」也並不那麼瑣碎),有些地方的人不習慣這樣做(重播太常見太瑣碎了)。研究重播也未必只有電視迷才有興趣,《文艺生活》2010年第12期《我国电视剧重播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视听》2019年第6期《新媒体语境下经典电视剧重播的价值》、《电视研究》1996年第8期《谈优秀国产电视剧重播的价值》 。
  • 大致看了一遍第5版本,如果沒理解錯,非中文地區作品在產地以外的非中文地區的播出資訊,是被禁止收錄。如上,我傾向如有二手來源支持內容寫成迴響、影響一類章節,不應受此限制。
  • 記得@JuneAugust君在擴編白色巨塔 (2003年電視劇)選dyk時曾引用重播報道;當時我也加了此劇在台灣因太受歡迎,首播後立即重播之先河。有否意見?
  • 關於串流播放平台的討論較為複雜,我想仔細再看一遍,想想有沒有意見。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37 (UTC)回复
這個是一個優質論點,請容我連同這個「關於串流播放平台的討論較為複雜,我想仔細再看一遍,想想有沒有意見。」一併回答。--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52 (UTC)回复
首先回答論點2,在我翻譯英維前研究所有維基專案,發現只有中文維基百科非常好人地點列世界各地不同媒體的播放資訊。即使是韓維、日維、法維及英維也只專注自己地區的播放資訊,不記錄中文地區的播放資訊,即使是他們的節目賣至中文地區,也不記錄,而英維也明文禁止這個行為。
但考慮到中文維基很喜歡無限放大中文節目迴響,以證明節目對中文社群的重要性,故在翻譯時考慮放寬中文節目在非中文地區的播放狀況。--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05 (UTC)回复
说到这个日维这边有部分作品的话,是有标注中文地区的播出信息。(例如爆旋陀螺系列、爆丸这种玩具广告类动画。)--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复
數量是極少,差不多每一萬條就有一條這樣操作。--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4 (UTC)回复
美英日是傳統的作品輸出「大國」,韓國現在也成頂流(韓維規模很小),他們的作品在各地播出,以至被譯成各地語文,是習以為常之事,當然不覺得列出來有什麼意義,但中文地區作品能在其他語言地區播出,尤其能反過來輸出至英美日那些「大國」、尤其被配譯為外語,這情況仍時被視為可貴之事,能引起來源特別提及之事,這不是中文維基的風氣,而是中文地區的風氣。這正是文化差異。--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49 (UTC)回复
但是有部分中文维基人把这个习惯带到了其他语言社群的非中文作品中就不大好。(之前就有在日语维基看见过在日本动画条目中写大中华地区播出情况的)@Factrecordor--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3:55 (UTC)回复
例如某部以新干线为主题的动画。提及的内容如下(这段内容像是中文这边的动画爱好者写的。):

香港 2018年11月22日から2019年8月15日まで無綫電視翡翠台にて、『新幹線戰士』のタイトルで毎週木曜、金曜の17時20分-17時50分に放送。広東語 & 日本語二ヶ国語放送、繁体字字幕あり。 台湾 2019年3月31日から2020年9月13日まで東森幼幼台にて、『新幹線變形機器人』のタイトルで毎週日曜日、10時30分に放送。 --东姑阿都拉曼卖华公会是出卖马来西亚华人利益的罪魁祸首--甜甜圈 2024年6月26日 (三) 14:00 (UTC)回复

新幹線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国外での放送(第1期)日语新幹線変形ロボ_シンカリオン#日本国外での放送(第1期):看完這個描述,覺得很羞家。--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4:09 (UTC)回复
也有不醜的時候,如香港首播《大拇指姑娘》,早於日本首播。播映《美少女戰士》時原作者武內直子訪問無綫配音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6:56 (UTC)回复

版本6(分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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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經篩選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Underconstruction00:「等中文使用地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08 (UTC)回复
另外,這4個items不是規範重點,因為規範主體是下方的「限制收錄」部分,基本上,如馬來西亞的播放資料若不是中文(轉播),其收錄次序將大大降低。
至於指定的6個地區,是中維中文支援地區。基本上,如欲質疑這6個地區的正當性,只能前往元維基反映意見,包括可能新增「英國繁體」、「美國簡體」等。
至於「馬來西亞」及「新加坡」,這邊提及的並不是「官方語言」,而是「通用語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17 (UTC)回复
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如編輯者對於個別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有疑問,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節目的播放時間應以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為準,如來源使用其他報時制式,請轉換至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報時制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32 (UTC)回复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例子:如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了解,沒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9 (UTC)回复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想明确:推迟指起播,延长非推迟。a或b的延误播放信息。本次《新闻联播》需要xx分钟,若作案例,算偶发吗,是以前少见现在常见。判断偶发是否偏主观。--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33 (UTC)回复
我不相信會有可靠來源記錄一節目每集延播的原因。況且,如果是因為上一節目或上一大事而造成的延播,應放在上一節目或上一大事條目記錄,因為與本節目無關。
新聞聯播自偉大領袖上台至今,已經算是恆常。不過,不知道有哪間媒體敢質疑下一節目因偉大領袖的講話而導致延播。--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2:53 (UTC)回复
不需要每集,一集的也能写。不理解,如果电视剧因晚会延播一次,在晚会条目写它导致电视剧播出延迟/取消,恐怕过于不重要。电视报可能叙述,或者按常识?我说的是,新闻联播因某项大事延长,如何算定数还是偶发;下一节目里是否提,我感觉意义小,类似突发的不可抗力。--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3:25 (UTC)回复
按常識即可,因為這些延播通常沒有可靠來源記錄。即使有,但維基百科可不是電視EPG,恆常記錄延播會導致文章比例出現問題,如果條目來源一半是關於延誤播放,餘下的是其他部分,顯然出現了問題。但若只有少部份的來源是關於延誤播放,那問題不大且顯得偶發。--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6日 (六) 11:28 (UTC)回复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記錄
**如節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獨立可靠來源引用重播資料並作主題介紹,請記錄相關主題介紹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編輯者可在本章節簡單提及重播日期、時段及引起主題介紹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除外。)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Factrecordor:這句是英維中English license 定義,封鎖了非英文播放平台。
為確保中維指引與全球對接,避免認知落差(畢竟現時只有中維這樣恆常操作)及公平對待每一節目(避免只有中維過份詳細地列出鎖碎/全部資料)。換句話說,閣下的論點1不能對接世界各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57 (UTC)回复
換言之,如按照英維指引精神,應這樣記錄
範例:一套美國劇
曾在德國、法國播映:不記錄(與中文社群有什麼關係?)
曾在德國、法國、義大利、瑞士播映:不記錄(與中文社群有什麼關係?)
曾在台灣、香港、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等。」
曾在台灣、香港、澳門、中國內地、馬來西亞、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澳門XX頻道(2002年),中國內地XX頻道(2003年),馬來西亞XX頻道(2004年)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7:10 (UTC)回复
說一下一些看法:一種語言的維基百科裡,看似之於某語言社群沒關連的項目實在多的是。例如我以為中維中充斥著本來自英維的內容,與英維中本來自中維的內容,本質是不同的。在中維,很多人是自發性從英/外維翻譯成與中文世界沒有關連的條目。但依我看來,在英維不少跟英語世界沒有關連的條目,則都是懂英文的其他語言維基人前去編寫。若不是個維基百科,說不定英語世界的人已經會在大量提刪這些條目。以我理解這就是上述所謂的文化不同。--Will629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2:22 (UTC)回复
據我自己的見聞,在中維裡如果一個條目全部都是英文來源不會受到「歧視」,但在英維一個條目全部都是中文來源的話,會大受質疑。正如最初所說,我認為在這些方面,中維的態度更正確,我們不必跟他們看齊,更不應出現以眼還眼的想法,是英維應當學習我們。--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42 (UTC)回复
Wikipedia:是英文维基说的!Wikipedia:誠如英文維基所說,雖然只是論述,不是方針,但足見全球對接不是必需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3:51 (UTC)回复
假設有兩套沒有在中文地區播映過的德國舊電視劇,一套只在德國本土播映過,一套在歐洲很多國家都播映過,如果它們的條目對中文讀者是有意義的,我相信對於這些讀者來說,兩者在歐洲的差別也是有一點意義的,值得中維僅僅多用一兩句去記錄。--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06 (UTC)回复
如果放寬至中文來源記錄相關播放資料,可以嗎?
因為如果該節目對中文讀者是有意義的,應該有中文來源記錄,從而知道該節目對中文社群的重要性。--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7 (UTC)回复
如上文所說,中維沒有「歧視」全外文來源的風氣,中維也對翻譯條目樂此不疲,原則上我(-)強烈反对以來源語文作為判斷準則,甚至擔心這種觀念若蔓延,他朝條目主題本身的關注度都要按來源語文來判斷。--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10 (UTC)回复
留名等看之後會在中維看到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資料,反正我手上是有這些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8 (UTC)回复
不過如果之後看到 非洲、南美洲的播放資料,會不會被批評WP:NOTIINFO就令一回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31 (UTC)回复
如上,只要有限制數量的規則,瑣碎內容不能無限制大量羅列,不是什麼大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0:56 (UTC)回复
中文字幕配音/其他語言(原產地)—>無要求
其他語言(非原產地)—>請@Factrecordor建議一個可行可量化數字限制收錄。(初步我打算extend這句「 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日 (一) 11:15 (UTC)回复
同上,3個,如何?--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3日 (三) 18:25 (UTC)回复
  • 中文及原產播放資訊:無限制,可使用播放清單。
  • 如沒有中文播放資訊:3個(大至小),但必須曾被第三方可靠來源記錄。
    • 跨洲份優先(跨洲份數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歐洲跨美洲
    • 以整個洲份為主要「可觀看地區」
    • 當地在地化(如該節目曾於當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不包括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單純轉播及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單純轉播
——
這個可以嗎?@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0:57 (UTC)回复
沒問題。--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15:45 (UTC)回复
我認為最大3個太死板,如果有4個外國地區的播放資訊真的很受關注的,也要強迫刪除其中1個?這樣似乎又不合理。--素菓霖 2024年7月9日 (二) 09:46 (UTC)回复
「 我認為最大6個太死板,如果有7個外國地區的播放資訊真的很受關注的,也要強迫刪除其中1個?」
「 我認為最大7個太死板,如果有8個外國地區的播放資訊真的很受關注的,也要強迫刪除其中1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12 (UTC)回复
雖然全球只有中維 「沒有「歧視」全外文來源的風氣」,但如果編輯者認真起來,把全球國家及地區的所有播放資料連來源一併列出,在文章比例上有一定問題,而且顯得資料不經篩選,過分詳細。如單計首播平台,也有超過100個來源也是關於播放資料,還不計個別重播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2:18 (UTC)回复
最主要應concern是假設我寫了YouTube TV可以看A節目,但不幸地,Youtube TV的服務地區只有美國,對於常用中文社群地區,應透過什麼途徑使用Youtube TV收看此節目,相關方法是否符合平台的著作權法?另外,YouTube TV只有英文配音及英文字幕,對於常用中文社群,是否會故意利用YouTube TV收看此節目也成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27 (UTC)回复

集中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3:22 (UTC)回复

我對串流平台的討論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11 (UTC)回复
經過一天,我認為以散文簡述及限制數量,比起全禁,更能平衡需求。初步提案如下:
  1. 非中文地區作品在產地以外非中文地區的電視播放資訊,不能列於資訊框,可在內文以散文形式簡述。限制如下:數量只限三個(但中文地區不受此限制);如曾播放國家/地區只有一至三個(包括中文地區),則可以全數提及國家/地區、電視頻道與首播年份;如曾播放的國家/地區多於三個,為免陷入何地可以作為例子的爭論,列出中文地區之餘,其他地區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一類的語句簡單概括;如中文地區已有三個或以上,其他地區亦只能以「自XXXX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一類的語句簡單概括。
    範例:一套美國劇
    • 曾在德國、法國播映:「此劇2000年曾在德國XX頻道播映,2002年曾在法國XX頻道播映。」
    • 曾在德國、法國、意大利、瑞士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
    • 曾在台灣、香港、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等。」
    • 曾在台灣、香港、澳門、中國內地、馬來西亞、德國、法國播映:「此劇自2000年起曾在多個地區播映,包括台灣XX頻道(2000年),香港XX頻道(2002年),澳門XX頻道(2002年),中國內地XX頻道(2003年),馬來西亞XX頻道(2004年)等。」
  2. 原產地的重播資訊,不能列於資訊框,可在內文以散文形式概述。限制如下:只可收錄編者所知(按照來源)的最早一次重播及最近一次重播的具體資訊,包括播放頻道及時間。最早一次及最近一次重播年份對了解重播情況有參考作用,但由於未必能確定是否最早及最近,最近的重播也需要更新,建議避免在文中直接使用「最早」「最近」這類字眼。若重播次數超過兩次,其他重播可概括為曾於XX頻道(若不止一個,可寫「多個頻道」一類字眼)重播多次(若有來源統計次數,可具體寫「X次」)。時間方面,若重播頻密程度達一年多次,可精細至重播首天的日期,否則只可提及重播年份。若節目的重播曾被二手來源作為主題介紹,可寫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則不受上述限制。
    範例:此劇曾在不同頻道重播多次,較早期的有1999年在XX頻道的重播,較後期的有2018年在XX頻道的重播。
  3. 非原產地的重播資訊,一般沒必要收錄,有二手來源証明具特別迴響除外。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07 (UTC)回复
舉例:七十二家房客:到目前為止,此節目逢星期一至五下午3-5在大灣區衞視(包括之前的南方衛視)重播,連續重播了十年有多,按照閣下的理據,應如何記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6:38 (UTC)回复
對於這種情況,最好當然是找到來源視之為非常見情況,作出特別介紹,最理想的描述就是直接採用你上述的描述(但未必需要仔細至時段),連具體年份也變得不重要。若來源未能支持寫得那麽仔細,也可簡述為「此劇經常重播」。但若對引用來源及非原創持絕對嚴格的態度,但手上實際又只有電視節目表的話,那麼我建議寫:「此劇在XXXX年已有重播(如有舊節目表証明,如沒有則可不寫這句),2020年代仍有重播。」我主張的理念是一旦情況複雜,數量過多,就盡量簡略概括,而不要因噎廢食,因有些條目情況複雜,就要那些簡短的也一起陪葬。--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1 (UTC)回复
但是如果是换到另外的频道首播(实质仍是该公司范围内的频道重播)类似于翡翠台的橘色荣耀!(該節目是重播同公司另外一個電視頻道的電視節目)--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9日 (二) 12:06 (UTC)回复
可觀看人數一致(740萬人可以收看),媒介一致(免費電視),配音也不是在翡翠台優先發放(J2有粵配先),故應放棄翡翠台資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2 (UTC)回复
但除非能證明TVB Anywhere版本的翡翠台有播橘色榮耀(觀眾群由香港變成全球),這個就可以記錄(J2沒有TVB Anywhere版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9日 (二) 15:25 (UTC)回复
该节目只在香港地区有版权,所以海外不会播出。--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11日 (四) 06:49 (UTC)回复
@PyruvateStevencocoboyCyrussKK1230Ckh3111Apple vTw dramaNickiceYau Sze LongBosco64Will629Ricky36SeoTaeRedmi123465BenkwokmarsTanqrsucks任晏延紅軍28HkmjaiWiKilover022Underconstruction00Achanhk各位,這是關於電視劇條目格式的指引修訂,旨在對一些瑣碎的播放資訊進行限制,主要着眼於重播資訊、非中文地區播放資訊、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資訊,請看看有沒有意見?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5:35 (UTC)回复
沒有意見,Factrecordor大的補充條目我覺得可以寫進去。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6月27日 (四) 16:12 (UTC)回复
沒有意見--WiKilover022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04:46 (UTC)回复
@Cdip150@Kalin8111請問兩位對後續討論有沒有意見?--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9日 (六) 11:24 (UTC)回复
中文好像不是馬來西亞的官方語文,如何定義它屬於中文地區?近數十年加拿大是華人熱門移民地點,我也可以說那裡的華文華語市場不容忽視。參考漢語國家和地區列表 ?--Underconstruction00留言2024年7月4日 (四) 01:25 (UTC)回复

版本7(分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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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爭議/爭議已在版本6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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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題: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2.維基百科不是電視指南,請勿不經篩選地列出電視節目的所有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3.編輯者在附上可靠來源的情況下,可在條目中記錄值得注意的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4.如節目原產地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5.中國大陸、台灣、香港、澳門、馬來西亞、新加坡等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6.原生中文節目在非中文使用地區的首播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7.或大規模的國際播放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8.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9.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不建議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的來源,因為相關平台及播放清單通常不會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0.若相關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明文記錄可觀看地區,則不受此限。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1.如編輯者對於個別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平台播放清單是否可以直接引用作為證明「可觀看地區」有疑問,可在本指引的討論頁商議,重點為著作權法和非原創研究原則。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2.節目的播放時間應以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為準,如來源使用其他報時制式,請轉換至當地時間12小時制或24小時制報時制式。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3. *下列資料即使附上來源也不應被記錄: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4.*準確播放時間。(不包括播放日期及播放時段)
**例子:如節目時間表列明節目的播放時間是06:00-06:30,但實際的播放時間是06:03-06:12及06:15-06:27。編輯者應記錄播放時間是06:00-06:30。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5. *推遲不足30分鐘或並非偶發的延誤播放之資訊。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16. *電視節目重播資訊。
**在該節目授權區域內的相關播放平台(同一媒介)可觀看人數較首播平台(同一媒介)的可觀看人數高一倍或更多的可被本段記錄
**如節目的重播曾被第三方獨立可靠來源引用重播資料並作主題介紹,請記錄相關主題介紹於迴響、影響等合適章節。這情況下編輯者可在本章節簡單提及重播日期、時段及引起主題介紹的播放平台。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修訂版本

编辑
10.5 至於電視頻道首播節目,可分別列出「數碼地面電視」、「衛星電視」、「有線電視」、「寬頻電視」及「線上頻道」的播放資訊。關於商業性質「數碼地面電視」的可觀看地區資料,如電視台官網或其他可靠來源沒有說明頻道的可觀看地區,其預設的可觀看地區定為電視台所在城市,這是因為「訊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現象,編輯者因此無法準確判斷其可觀看地區。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1:05 (UTC)回复

17. 不是以中文提供字幕或配音的播放平台。
    • 節目原產地區播放平台或以中文製作的節目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因該播放平台的播放而對當地社群引起重大迴響,則不在此限。
    • 如相關節目的所有播放平台不設中文字幕或配音及未能引起重大迴響,編輯者可以選擇從下列序列中選擇最多3個其他語言的播放平台,唯相關資料必須曾被第三方可靠來源收錄。
      • 跨洲份播放平台,跨洲份數量越多序列越高,如歐洲跨美洲。
      • 以整個洲份為主要「可觀看地區」。
      • 當地在地化,如該節目曾於當地重新配音、剪接等,但不包括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及添加當地字幕。
      • 於當地轉播,並沒有任何後製工作。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17 (UTC)回复

@Factrecordor--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5日 (一) 11:26 (UTC)回复
不反對--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17日 (三) 16:39 (UTC)回复
基於已清除所有反對意見,此版本將在3日後開始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0日 (六) 06:43 (UTC)回复
(?)疑問家有兒女先在香港J2台播出,然後在澳視澳門台播出。因為澳門可以收看J2台,所以在澳視台播出之前澳門觀眾已經在J2台看過一次。這種情況,家有兒女可不可以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就這樣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1日 (日) 19:05 (UTC)回复
這個反倒是先收集TDM的信息吧。(當時TVB的授權只有香港地區直到TVB Anywhere上線澳門為止。)--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1日 (日) 21:32 (UTC)回复
澳門可以雖然收看J2台,但是在收費有線電視及OTT 平台 TVB ANYWHERE,與免費電視TDM的媒介不一,根本比較不到,所以樓上說的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00:35 (UTC)回复
我換個例子:賈神探,先在TVB明珠台播出,然後在澳視澳門台播出。翡翠台和明珠台在澳門一直都是可以免費收看的,所以在澳視台播出之前澳門觀眾已經在明珠台看過一次。這種情況,賈神探可不可以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就這樣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7月23日 (二) 05:20 (UTC)回复
然而TVB播出的贾神探只有香港地区的授权并没有在澳门地区的授权所以依旧只能收录TDM的资讯(实际上澳门合规传输香港台的途径就只有公共天线、澳门有线电视以及TVB Anywhere并且TVB Anywhere因播出节目版权仅限香港的原因并未上架明珠台节目)--马来西亚华人权益是不会因为某些人士(例如东姑阿都拉曼以及马华公会)龌龊的伎俩中断的--甜甜圈 2024年7月23日 (二) 07:17 (UTC)回复
如果明珠台在澳門公共天線合規傳輸,那麼TVB放在明珠台的節目應該也要有澳門的授權,如果TVB沒有賈神探的澳門授權,TVB是不可以把賈神探放在明珠台播放的,只能放在只有香港合規看到而澳門合規看不到的頻道。既然賈神探可以在明珠台播放,應該可以合理推斷TVB也有澳門的授權,否則TVB這樣會侵犯版權。--素菓霖 2024年7月25日 (四) 09:38 (UTC)回复
所以首段先說「節目的OTT播放平台及網絡電視的節目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如果需要改至「節目的可觀看地區均需列明來源,」我無任歡迎,不過大家有沒有聽過「訊號溢出」這個名詞?--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5日 (四) 11:38 (UTC)回复
讯号溢出这个词我还真的没听说过,但是无线电有一个类似的词叫溢播。补充:有线电视以及公共天线的话通常会买转播权所以提供点播、回看服务容易侵犯著作权的但是转播没问题。(前几天深圳天威视讯与TVB打了官司,结果TVB胜诉要求深圳天威视讯禁止对TVB旗下频道提供回看功能。[8])--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7月25日 (四) 23:57 (UTC)回复
@Kalin8111:
如無任何新建議或回覆,3日後將公示第7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0:16 (UTC)回复
如果賈神探有來源說TVB有港澳的授權、澳視有澳門的授權,這種情況,賈神探究竟可不可以收錄澳視的播放資訊?(就這樣看好像不可以?)--素菓霖 2024年8月1日 (四) 18:35 (UTC)回复
沒有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0:40 (UTC)回复
如果不可以,(-)反对:作為當地第一間本土免費台播出,本土台的資訊不應該因為外地免費台在當地已經播出而不收錄。而且明珠台是英文台,澳視台是中文台,這樣令到英文台可以收錄,中文台反而不可以收錄,非常奇怪。--素菓霖 2024年8月2日 (五) 21:20 (UTC)回复
但是TDM是放的是原音版,而TVB放的是粵語配音版(只不過配音不在第一聲道),並且英語社群並未考慮信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現象導致區域外播出。--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8月2日 (五) 23:20 (UTC)回复
但是如果你找到TDM來源,用以證明有迴響,那應該不受影響。--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00:29 (UTC)回复
目前的话就只有《澳门日报》的新闻稿[9]--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8月3日 (六) 03:53 (UTC)回复
至於明珠台,有沒有來源證明他可以在澳門透過大氣電波播放明珠台?剛Google完及查閱澳門電視廣播,澳門大氣電波版明珠台應該是信號溢出(Signal overspill英语Signal overspill)現象的其中一個例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13:25 (UTC)回复
@Kalin8111、@甜甜圈真好吃:更新了10.5,應該可以解決閣下的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6日 (二) 11:10 (UTC)回复

提議清楚定義何謂「正當合理的回應」

编辑

根據WP:共識的公示條文: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


假設提問者在提案討論提出一個具建設性的問題給提案人,而提案人為了希望該提案盡快獲得通過,以解決當前指引的漏洞,故提案人選擇坐在電腦前,當提問者提出意見後,提案人秒回提問者的意見。3天後,提問者並無進一步回應。

根據上述條文,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且不需再回覆。

可是,在7天後(即回答問題後10日),也是公示期結束前一天,提問者認為提案者的回應不正當合理,於是強行終止公示。


個人認為這是一個拉布的行為,嚴重影響共識形成。


1.首先,何謂「正當合理的回應」?誰有權在3日限時以外可以judge這個回應?

2.其次,理論上,共識應解決所有合理的問題,唯提問者在提案者回答後3日不回應相關答案,算不算已解決相關問題。

3.如果這裡有4名編輯者參與討論,當提案者回答提問者(這裏已有2人)問題後,其餘2位編輯者也發表與提案者類近回答及補充。4日後,提問者可不可以認為提案者的回應不正當合理而當提案者的回應不算數?


以上!(希望在條文中清楚定義何謂「正當合理的回應」,可以是其他編輯者投票或第三方管理員進行判定,以避免因此而造成拉布的理由。)--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1:20 (UTC)回复

不要墨守成规,以讨论而非流程时限去判定。
是否已解决,提问者最有发言权,视为已解决是一种假定(类似自动评价),当事人始终有权在公示前后再度表态,不能以流程堵嘴说来晚了、已视为已解决,且“共识可以改变”。
问答是否正当,参与讨论者均可表态与附议,不清晰可以直接问。
恶意拉锯请考虑游戏维基规则的警告、举报,可附注之前回应或者更广泛的意见。但执意推进不成熟的提案同理。--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5日 (二) 14:24 (UTC)回复
「提問者最有發言權」,難道我可以在問題被回答後十個月後提出該回答是否合理?--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2:01 (UTC)回复
视作新问题?是否打破之前共识,倾向按常识个案讨论处理。视作已解决不代表失去未来资格,可能要看是否应当解决。--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6:14 (UTC)回复
顯然是祇能個案判斷。雖然本人一向認為近來若干討論有擴大解釋的不良傾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6日 (三) 04:16 (UTC)回复
離題的當然就不可能是正當合理意見。若有違基本邏輯,能被指出邏輯漏洞甚至是邏輯謬誤的意見,客觀及字面意思上不符合「正當合理」,因存在邏輯謬誤的論點本來就是客觀認定的「invalid arguments」(某大學資源人文作家GPT輔助解釋另一大學資源)。若並無明顯違反邏輯或存在邏輯謬誤,則以是否與其他方針指引牴觸為考量因素,確實與其他方針指引相違背的不可能視作有效意見考量。另外,共識方針也指明過往已獲回應,而並未提出新觀點,僅僅重複過往觀點的留言不需重複回應。其餘絕大多數情況都是正當合理的意見。--西 2024年6月26日 (三) 08:01 (UTC)回复
「共識方針也指明過往已獲回應,而並未提出新觀點,僅僅重複過往觀點的留言不需重複回應。」:
甲人:我認為論點A是十分重要 —> 1日後—> 乙人:基於論點A,這是見解B ;丙、丁、戍人:見解B所言正解—> 3日後 —> 開始公示 —>6日後—> 甲人:我認為你沒有回答問題,見解B的論點完全不合理,所以我還是認為論點A是十分重要,於是強行終止公示。
——
換算是閣下的共識議案,我套用這個邏輯找閣下提案的不足,閣下肯定會覺得非常不滿。--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1:49 (UTC)回复
因為這個邏輯,本人的提案已被拉鋸足足2個月(討論及完善條文僅使用1個月),而對手是管理員,根本無從入手解決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1:57 (UTC)回复
單單說「沒有回答問題」而沒有論證則同樣為無效,除非能夠論證如何沒有回應問題,否則都不能說對方的回應不合理。--西 2024年6月27日 (四) 06:54 (UTC)回复
條文沒有這樣寫…
而且隔這麽久先質疑回應的正當性會不會有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7日 (四) 11:20 (UTC)回复
如果重複為了拖延提案而選在公示將近結束前才發表反對意見,就是遊戲共識形成過程的行為。況且,缺乏論證的觀點本來就不屬於可供參考的意見,缺乏論證或論證明顯有誤的「沒有回答問題」也同樣不會是有效的程序質疑。--西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2 (UTC)回复
比較想不用頗主觀性的遊戲維基規則,如管理員參與了戰爭,一切最終決定權還是管理員。
—-
打算這樣改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如編輯者欲質疑相關回應是否正當合理,必須於問題被回應後3天內提出,並詳細說明該回應有什麼不足),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03:34 (UTC)回复
不認為有必要限制必須在三天內提出,但確實有必要規定述明有何不足。--西 2024年6月28日 (五) 09:41 (UTC)回复
但應同時避免無限期等待或最後一刻先發表重復的意見。--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8日 (五) 14:14 (UTC)回复
這是當然,但這樣寫就會變得相當模糊,還不如直接將其視作玩弄社群建立共識的程序處理更好。--西 2024年7月3日 (三) 01:48 (UTC)回复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如編輯者欲質疑相關回應是否正當合理,必須於問題被回應後儘快提出,並就每一不足論點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之處及提出可接受的建議。),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

我相信管理員在調查破壞者是否玩弄社群時會參考破壞者的貢獻記錄,看看是否達到「儘快」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3日 (三) 15:14 (UTC)回复
@Ericliu1912@Factrecordor@LuciferianThomas@YFdyh000:三日後無反對意見的話就開始公示這個版本。--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2日 (五) 11:05 (UTC)回复
您不能只要求「質疑者」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還要提出可接受的建議這樣子。「提案者」和「質疑者」兩者的責任並不相稱。而且「可接受的建議」也太主觀,也不合適。質疑者沒有必要教提案人如何寫好方針好嗎。--Ghren🐦🕛 2024年7月12日 (五) 16:52 (UTC)回复
遊戲維基社群也屬於主觀規條。
正如路西法人道「 缺乏論證的觀點本來就不屬於可供參考的意見」,不能單單一句「我不同意這個回覆」而影響整個討論。--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3日 (六) 01:18 (UTC)回复
請問Ghren在說天秤兩邊重量不成比例,導致共筆版本傾斜於提案方的問題嗎?即使想釐清正當合理的狀況,但要其他人質疑來決定正當合理與否,此舉潛在默認了沒有受到質疑的回應。 -- 月都 2024年7月14日 (日) 16:10 (UTC)回复
  • 上方兩名用戶都將「質疑者」定性為「反對提案的人」,但這個條文寫的是「編輯者」,同樣可以套用於「正方質疑反方提出的回應」,正方的質疑同樣需要詳細論證論點的不足。
  • 「可接受的建議」確實過於主觀。
  • 上方用戶指出質疑者沒有必要教提案人如何寫好方針好嗎,同樣可以還一句「提案人沒必要教反方如何提出真正有力的論述」。現在很多時候是反方恃着自己是反方,然後不論自己意見是否合理,就硬打說提案有反對意見不應通過;演變成「反方說自己的反對意見有效就行,不論正方怎樣有力的反駁、反方自己的意見如何無力,反方的反對意見依然自稱有效」,和「反方不同意自己意見被認定非正當合理或已被回應,但同時卻在認定正方的回應並非正當合理,令自己的意見維持有效」。現在的釐清顯然是將天秤從偏向反對方拉回中間而已。
--西 2024年7月17日 (三) 04:47 (UTC)回复
「可接受的建議」—>「改善建議」
這個可以嗎?--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7日 (三) 10:20 (UTC)回复
不太行。指出對方說法有問題後並無原因要協助修正對方的說法。指出對方錯誤後推翻其提案/意見難以構成「改善建議」,但確實仍能合理推翻對方意見。--西 2024年7月18日 (四) 08:32 (UTC)回复
「,並就每一不足論點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之處及提出可接受的建議。」—>「,並就每一不足論點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之處。」--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10:34 (UTC)回复
Version 2:

另外,為確保討論的連貫性,任何正當合理的意見(無論是否於公示前或公示後提出)若已獲提案人正當合理的回應(如編輯者欲質疑相關回應是否正當合理,必須於問題被回應後儘快提出,並就每一不足論點詳細說明該論點的不足之處。),且自該回應起計的3日後無進一步再回應,應視為該意見已解決。已獲解決的意見若被任何使用者重複提出,可提示該使用者相關意見已獲解決,除此以外無須另作回應。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0日 (六) 06:41 (UTC)回复
不行,不一定要詳細才能指出對方不足,有時簡短的兩三句話就已經足夠說明不足之處。相對的,詳細也不一定可以說明不足之處,如果論點本身有錯,再詳細也沒有用。--素菓霖 2024年7月23日 (二) 05:42 (UTC)回复
同。說一百句但言之無物也沒用,指出對方說法邏輯謬誤三五句也可以足以駁回對方論點。--西 2024年7月23日 (二) 09:15 (UTC)回复
「詳細」:沒有列明字數,但不相信一句就能反駁,你們的對我的反駁也至少兩句啦。--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5:06 (UTC)回复
這是模糊與否的問題(--西 2024年7月24日 (三) 02:36 (UTC)回复
但如果是玩規程問題或模糊表達,當然與「詳細說明」有很大落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5日 (四) 13:52 (UTC)回复
我們在編輯某些條目,察覺一些方針需要制訂或修改,卻不一定常涉足所有受該方針影響的範疇,先反思影響範圍,再看看哪些用戶經常活躍於箇中話題,邀請討論,所有潛在疑問可能在兩三星期內就能被大家想出來了,可以集中解決。若不這樣做,往往有個人偶爾路過,又放下一個疑問,自然無休無止。就算你曾經順利通過提案,也只是你的一時幸運,而你的幸運不一定是維基之福。--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01 (UTC)回复
「偶爾路過,又放下一個疑問」,這個絕對支持,唯該路人是不是應該負起責任,主動跟進自己問過的疑問,如有需要,應儘他能力以最快時間進行追問,避免社群其他成員無限的等待,這對提案者絕對是一個折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6月26日 (三) 13:13 (UTC)回复
我反而認為追問是提案者(或者任何主持討論者)的責任。問了沒人答,所等待的是要回答的人,而不是提問者。這不是現實生活的上班(那種情況下提問者不追問會影響他的工作進度以至績效考核)。而且很多情況下,路過提問的潛在訊息是:提案不通過對者是最有益的(不然他也不用提問,由得提案通過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1日 (三) 03:18 (UTC)回复
@Patrickov:重點是:提問者問完,提案者馬上回答,隔了一個公示週期,提問者先質疑相關回答的有效性並同時強行中止公示。而非「問了沒人答」。--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11:18 (UTC)回复
那不叫「偶爾路過」而是「找碴」吧。不過有意阻止公示的拉布行為可否當擾亂處理?--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1日 (三) 16:37 (UTC)回复
理論上應該如此,然而提案人聲稱這樣做的人包括一個管理員,我真的不知道究竟管理員是否實際上能夠受這條規則約束。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31日 (三) 22:44 (UTC)回复
管理員參與了爭論就當然要避嫌,找另一個管理員甚至行政員去主持公道,如果那個管理員玩太大就提案解任他--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日 (四) 02:56 (UTC)回复
根據什麼要求解任?
  • 「遊戲維基社群」?畢竟他浪費了社群時間,但事實上沒有這個規矩。
  • WP:遊戲維基規則」?例子清單中並沒有關於規程的內容/限制。
——
討論應該專心討論事件,而非玩弄規程問題。這裏不是台灣立法院及2019年前的香港立法會。如果有規例強制要求當有編輯者提出規程問題,第三方管理員需要介入調停及仲裁,那我會撤回「正當合理回應」提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1:06 (UTC)回复
以下兩個是這種行為有可能符合的解任條件
  • 一再發生的、嚴重違反社群共識及禮儀。
  • 在編輯戰或衝突中,使用管理員權力,沒有主動迴避。
當然那下面立刻列明了甚麼程度才能觸發解任,但至少條件是存在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日 (四) 12:45 (UTC)回复
然而最為微妙的地方在於那位管理員還自己把解任條件狹隘地詮釋,以至於解任條件反而變得對提請解任管理員者不利,這種條件會導致即使大部分解任請求本身是合理的,被提請解任的管理員依然可以向行政員請求宣告解任請求無效。Sanmosa 蚌埠 2024年8月1日 (四) 15:02 (UTC)回复
請求了也不一定批准吧,這話有點暗示中文維基的行政員跟這位管理員同一思維--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1日 (四) 15:15 (UTC)回复
一方面是部分行政員確實與那位管理員同一思維(從他們的留言可見);另一方面是行政員通常信任(in general)管理員多於一般用戶,甚至就算社羣的主流意見並不支持(in general)某管理員的見解,行政員通常還是會支持(in general)該管理員。Sanmosa 蚌埠 2024年8月2日 (五) 08:49 (UTC)回复
我認為一個比較合理的做法可能會是禁止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管理人員)在未取得提案人的首肯的情況下中止公示(顯然不可能獲得任何人支持的提案除外),畢竟現行規則並沒有規定公示期的長度上限。Sanmosa 蚌埠 2024年8月1日 (四) 15:10 (UTC)回复
「未取得提案人或第三方管理員」會較為合適;而且不應「的首肯的情況下中止公示」,應「任何規程問題」,畢竟這裏不應玩弄程序戰,包括強行中止有共識公示或通過未得到共識的提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5:53 (UTC)回复
我這樣說是因為現行規則並沒有規定公示期的長度上限,在這種情況下提案人(或公示人,我發現我漏了)應該擁有首肯中止公示的專有權利,否則我擔憂這會創造一個第三方管理員加入戰團的bug。此外,我說的話是「現行規則並沒有規定公示期的長度上限」,也就是如果一個提案暫時未能得到共識,那提案人(或公示人)可以選擇延長公示期以進一步凝聚共識,但這並不影響強行通過未能得到共識的提案屬違規行為的事實。Sanmosa 蚌埠 2024年8月2日 (五) 08:45 (UTC)回复
如果在條文中要求第三方管理員不能在裁決前、後及在裁決留言內就相關事件表達意見,僅執行裁決,如表達意見,相關裁決作廢。
這樣應該可以制止「戰團的bug」。--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0:39 (UTC)回复

有關公布管理人員任免案投票人數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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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管理人員任免案,均採行安全投票,且不提供投票者名單,僅投票管理員(監督員、監管員)可以查閱。鑑於安全投票制度之初衷,暨當事人安全及隱私等疑慮,不公開具體投票者尚能理解。然而,或許應考慮定期公布投票人數(情況允許者,並應先行公布有資格投票者人數),俾便社群追蹤任免案之整體動態。另不確定相關方針與指引本來是否有明文規定應提供投票者名單?一併請社群討論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3日 (六) 12:30 (UTC)回复

支持公布具投票資格人數,個人建議可在開放用戶投票前15日公布具投票資格的用戶人數;至於用戶名單是否一併公布、是否有任何安全或隱私等疑慮,可視具體情況調整,或是有任何疑慮也可直接提出。--Kriz Ju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21:08 (UTC)回复
開放用戶投票前先行公布有資格投票者人數與名單應可行(說實話現在不都有MMS發送名單了嗎)。但「定期公布投票人數俾便社群追蹤任免案之整體動態」個人尚看不出必要性,望進一步闡明?-Peacearth留言2024年7月19日 (五) 03:24 (UTC)回复
雖然本意不是如此,不過明文要求公布選舉人名單也好,提前讓大家檢閱。——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3:43 (UTC)回复
技术上投票前,投票权人名单必定会在phab公布,增设方针明文要求我不反对。反而我认为应该关闭隐藏已投票人名单的功能,方便社群查核,毕竟投票选项已经保密,保密已投票人名单有意义吗,别人只能知道谁投了票,又不知道投了什么。--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19日 (五) 11:41 (UTC)回复
保密已投票人名單有意義,不排除有人威脅特定用戶必須或不能投票的情況,前者會使投票滿足最低票數要求,後者會使投票無法滿足最低票數要求。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9日 (五) 12:03 (UTC)回复
看来还是有点意义,不过我仍然认为应该公开已投票名单,或者在投票完成之后公开已投票者名单。--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7月22日 (一) 09:19 (UTC)回复
考慮到近期的事情,我不認為短期內我們可以這樣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3日 (二) 04:47 (UTC)回复
WMLO拖拽並施壓反對方,我不認為短期內我們可以這樣做。 -Lemonaka 2024年7月31日 (三) 03:24 (UTC)回复
@Lemonaka此提案並未要求公布具體名單,祇要求公布人數,應無影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3日 (六) 14:58 (UTC)回复
对于提案表示支持。--桐生ここ[讨论] 2024年8月3日 (六) 18:22 (UTC)回复
(+)支持此提案。--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8月8日 (四) 04:43 (UTC)回复

Wikipedia:中立的观点#条目命名微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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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此外,维基百科编者不能为了解决非中立争议而使用标新立异的条目名称。

提議條文

此外,维基百科编者不能为了解决“不中立”争议而使用标新立异的条目名称。

避免阅读断句为“非‘中立争议’”——既中立性以外的争议禁止原创名称,中立性争议则隐含允许。--此條未正確簽名的留言由YFdyh000討論貢獻)於2024年7月16日 (二) 10:01 (UTC)加入。回复

英文維基百科早於2010年10月淘汰有關條文。與其小修小補,中維應全面重新檢討是否應跟隨英文維基百科更新《中立的觀點》方針條文。--西 2024年7月17日 (三) 04:14 (UTC)回复
如果考虑修葺中立的方针和命名常规的问题的话,参考这些: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存档17#关于WP:命名常规与WP:POV的冲突User:Cwek/工作室/关于条目常规的一些备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17日 (三) 05:37 (UTC)回复
支持此修訂。另外,由於本站原創命名問題特別嚴重,且漢語命名格式本較英語多樣,更易孳生爭議,故現階段不建議取消條文。——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7日 (三) 08:21 (UTC)回复
首先何謂「標新立異」已經極度模糊,更易產生爭議。--西 2024年7月18日 (四) 08:22 (UTC)回复
很明顯指脫離命名常規等一般命名規則的標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4 (UTC)回复
這裏我倒是認同LuciferianThomas的説法(這也是我下面說“短期內”的原因),畢竟隨著社會觀念的轉變,一些以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的東西在現在已經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那可想而知一些現在被認為是「標新立異」的東西在未來也有可能會不被認為是「標新立異」,或許社羣對命名常規等一般命名規則的理解在未來也會有一定程度上的轉變。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8日 (四) 15:39 (UTC)回复
此處僅為概括規範,主要是得為社群發起相關討論提供法源,其實踐自然是由社群個案探討。——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2日 (一) 14:45 (UTC)回复
我的理解是原创或者仅少数来源使用的罕用命名。“在未来”常见就留到未来再改,不然有维基百科影响传媒的问题。--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18日 (四) 16:24 (UTC)回复
如果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类似的具有争议事务中,为了达到所谓某些人的主观中立,而排除一些该事物已有(并且有可靠来源彰显的)的直接专有名称(排除一些来自其他语源的来源并翻译后的中文名称),而在本项目另行创造的名称,作为条目命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19日 (五) 01:30 (UTC)回复
所謂「為達致中立而自行創造名稱」反而是英文維基百科容許的標題取法,非「奇」非「異」,更是當前中維條文對應的英維條文在2010年被汰除後容許的行為,而「常用但不中立」的標題則只是「可以」(may)而不是「必須使用」。光從這一點已經展現「標奇立異」的說法存在極大模糊和操作空間,應從方針中移除此等模糊不清的描述。--西 2024年7月22日 (一) 09:33 (UTC)回复
但en中立方针对于命名的方面,列出允许的模式就是:常用但不中立的名字,或者描述性名字(en举例为“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大溪地的恢复)”、“Political impact of the Boston Massacre(茶壶山丑闻案的政治影响)”)。后者可能针对一些非实体事物时的一种概括性“虚”体的命名方法。现时一些针对主观性“中立”的命名争议上,会可能根据编者的主观思想,另外草拟一些非描述性或者尝试对实体事件一个定向定性,而且并不是具有实际来源的名称,我认为如果要完善或者避免这种类型的情况,可以考虑将en中立与命名常规这部分相互照应的部分引入,来解决这类的命名争议。——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2日 (一) 09:54 (UTC)回复
所以說「標奇立異」的表述過於模糊,限制就該明確而非模糊不清。--西 2024年7月23日 (二) 04:24 (UTC)回复
可能这个说法最核心的观点就是:排除已经存在专用用名的情况,在没有来源直接支撑下,为了“中立”而原创命名。——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7月23日 (二) 05:37 (UTC)回复
(+)支持。--BigBullfrog𓆏2024年7月17日 (三) 13:43 (UTC)回复
不反對這個修訂,至少在短期內是有作用的。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7日 (三) 14:04 (UTC)回复
會不會把「非中立」三字刪去更簡單?所有命名爭議都應該先尋求共識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19日 (五) 01:17 (UTC)回复
確實,什麼是中立的爭議啦  囧rz……--SunAfterRain 2024年7月21日 (日) 10:33 (UTC)回复
此处无关寻求共识,是说共识不该走向原创或非常用名称。有些条目是会使用非常用名称的。例子暂时想不起。--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05 (UTC)回复
@YFdyh000(抱歉習慣不訂閱討論,過了一星期才看到)所以索性說「維基百科編者不能為了解決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就好啦--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0日 (二) 03:17 (UTC)回复
我认为有“热门名称”而选用较冷门名称是一种标新立异,而Wikipedia:COVID-19等某些共识可能符合“为了解决争议而使用标新立异的条目名称”。--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07:20 (UTC)回复
我的看法是,「為了解決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是有「沒有取得共識」、「擅自改名」的意思。其實這句話放在中立的觀點而不是命名常規也有點奇怪。我甚至認為該條文直接援引命名常規也是可以的,例如「此外,維基百科編者不能為了解決爭議而使用不符合命名常規的條目名稱」--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0日 (二) 09:33 (UTC)回复

提议修改维基百科:命名常规 (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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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使用中文

  • 命名音樂條目時,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對於擁有官方譯名的外文音樂作品,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如果作品擁有不同官方譯名的作品,則以常用名稱為主。鑑於華語各地區音樂作品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作品在不同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依據「先到先得」處理。例:型 (歌曲)榮耀強襲
作品在單一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按照「最早的中文名稱」處理。例:駭到爆炸金黃耀眼
作品在單一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但不同地區擁有相同中文名稱時,則以「常用名稱」為主。例:不會是我
  • 關於作品的官方翻譯,可參考各地唱片公司和媒體平台。
中國大陸可以參考星外星與新索唱片
台灣可以參考索尼、環球、華納唱片
  • 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音樂作品,優先使用常用中文名稱命名。當音樂作品的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名稱更為常用,或其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依據「外文規範」處理。
例:電子遊樂場 (歌曲)四季 (單曲)向夜晚奔去
  • 原生中文音樂作品因各地代理而產生的名稱不同「不視為譯名差異」,條目應以唱片公司最初定名為準,名稱不設轉換。台灣、港澳地區命名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新馬地區使用簡體中文。除技術限制外,條目命名應與轉換後名稱之一相符。
例:光点 (单曲)舞孃 (專輯)
  • 除非作品擁有正式中文暱稱,否則不作條目名稱命名。
正确: 當一個小兵(當一個小兵加入了戰爭,他就會像個國王般去思考,他所知道的就是在戰爭時奮力出擊,這樣他一旦加入了戰爭就會獲得全面性的勝利;在你的信念成為你所持有的武力時,就沒有人能打倒你;所以如果你是一個人獨自奮鬥,你要自己堅持下去,記住深度是最崇高的,如果你能認清你的立足點,你才會看到你應該要在哪裡降落,如果你掉下來了也沒關係,因為你知道你是對的)
错误: 浦西(濕濕小可愛)、盲光(Blinding Lights)、小詩(敬微小事物的詩
提議條文

在中国大陆与台湾使用中文

  • 命名音樂條目時,在中国大陆与台湾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對於擁有官方譯名的外文音樂作品,可優先考慮使用該中文名稱;如果作品擁有不同官方譯名的作品,則以常用名稱為主。鑑於華語各地區音樂作品譯名往往不同,條目命名地域歸屬由編寫者「先到先得」,並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譯名差異問題。
作品在不同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依據「先到先得」處理。例:型 (歌曲)榮耀強襲
作品在單一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按照「最早的中文名稱」處理。例:駭到爆炸金黃耀眼
作品在單一地區擁有不同中文名稱,但不同地區擁有相同中文名稱時,則以「常用名稱」為主。例:不會是我
  • 關於作品的官方翻譯,可參考各地唱片公司和媒體平台。
中國大陸可以參考星外星與新索唱片
台灣可以參考索尼、環球、華納唱片
  • 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音樂作品,優先使用常用中文名稱命名。當音樂作品的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名稱更為常用,或其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依據「外文規範」處理。
例:電子遊樂場 (歌曲)四季 (單曲)向夜晚奔去
  • 原生中文音樂作品因各地代理而產生的名稱不同「不視為譯名差異」,條目應以唱片公司最初定名為準,名稱不設轉換。台灣、港澳地區命名使用繁體中文,中國大陸、新馬地區使用簡體中文。除技術限制外,條目命名應與轉換後名稱之一相符。
例:光点 (单曲)舞孃 (專輯)
  • 除非作品擁有正式中文暱稱,否則不作條目名稱命名。
正确: 當一個小兵(當一個小兵加入了戰爭,他就會像個國王般去思考,他所知道的就是在戰爭時奮力出擊,這樣他一旦加入了戰爭就會獲得全面性的勝利;在你的信念成為你所持有的武力時,就沒有人能打倒你;所以如果你是一個人獨自奮鬥,你要自己堅持下去,記住深度是最崇高的,如果你能認清你的立足點,你才會看到你應該要在哪裡降落,如果你掉下來了也沒關係,因為你知道你是對的)
错误: 浦西(濕濕小可愛)、盲光(Blinding Lights)、小詩(敬微小事物的詩

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与大马保留原文

  • 由于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与大马地区,英文、葡萄牙文等语言仍是当地的官方或常用语文,且这些地区在引进相关音乐唱片时往往不对外文作品做出翻译。因此创建非中文的音樂條目時,除非有常用的中文译名,否则在这些地区应当保持该作品的原名(非拉丁字母的名称需要罗马化处理)。对于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已有中文译名的条目,需要通過地區詞轉換解決命名差異問題,请务必使用单向转换,以防参考文献过度转换。

如上述修改所述,原始版本根本没考虑到中国大陆和台湾以外的地区。我认为这些地区应该保留原名,而不是跟着陆台使用中文。@Milkypine还请帮我多ping一些人讨论一下这个修改。--Scarsnevergoaway留言) 2024年7月21日 (日) 12:31 (UTC)--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2:31 (UTC)回复

這裡是「中文維基百科」,在命名時需以「中文」為核心,閣下的提案中提出「香港、澳門、新加坡與大馬保留原文」,本人認為沒有必要性。香港及澳門有「粵語維基百科」、「英語維基百科」及「葡語維基百科」;馬來西亞有「馬來語維基百科」;而新加坡也同樣有「英語維基百科」覆蓋當地。
WP:命名常規總方針也提到「使用中文」作為命名主要規範之一。--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3:35 (UTC)回复
歌曲原名我倾向于认为属于常用名称。使用Spotify或AM等检索的时候,听众会检索的是原名,而非中文翻译。况且除了大陆和台湾,其它地区根本没有引入中文翻译,这时候名从主人已经不适用了。再说中国大陆和台湾没有翻译的条目,目前也大量保留了原名。使用原名并无不妥,我认为唯一需要界定的是何时使用原名。--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13:48 (UTC)回复
當有作品中文名時,觀眾就會以中文名搜尋。以團結Band (專輯)作例,只要在wikidata做一些動作,Youtube Music 就會自動索引專輯名字至維基簡介。不信?自己試試看先。--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1:00 (UTC)回复
日音和西音不太一样吧,罗马字母和非罗马字母还是不同的。话说你这个例子逻辑循环了啊,相当于Youtube用了维基的原创研究了--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5:54 (UTC)回复
所以首先應要避免原創研究先,這個時候又要談WP:列明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9 (UTC)回复
支持修改方向,不止歌曲、乃至歌手都需如此——西洋歌曲、歌手在任何一地若無中文譯名而有地區詞轉換時,應預設為當地中文文本常用的拉丁字母文字,這也符合命名常規通則「惟若原文名称比中文翻译的名称在中文中更加常用,或如果不存在中文翻译的名称,則应使用原文名称」。例如drivers licenseOlivia Rodrigo硬用中文只會徒增不解。但是章節標題「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与大马保留原文」建議改爲「在香港、澳门、新加坡与大马使用中文文本常用語詞」以免誤解。— Gohan 2024年7月21日 (日) 23:53 (UTC)回复
人名我持保留意见,因为人名可以用译音表译出,在中文维基上很少有人名保留原名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1日 (日) 23:58 (UTC)回复
歌曲和艺名或可保留原文名,歌手则不应保留原文名。难道其他领域的人物中文名会比原文名更常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08 (UTC)回复
我其实一直非常想吐槽您维对外文人名的处理。虽然中国大陆科技术语完全与你们“以英语为纲”相反,但人名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原文出现的(在科技文献几乎不翻译,在普通文献有时也不翻译,牛顿、爱因斯坦等除外)。但是您维连人名都要翻译成中文……标题我支持,但是正文一堆译名实在是看得眼花缭乱……我觉得纯属画蛇添足。--——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2日 (一) 17:05 (UTC)回复
正常来说一篇文章的译名要统一,另外没有条目的译名第一次出现的时候需要括号内附上原文--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21 (UTC)回复
不需要另立章節,直接移到「使用中文」章節最底作為特例即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2日 (一) 14:43 (UTC)回复
我擔心自己對這個討論有誤解。假設有一首英文歌,香港地區的銷售平台與媒體並沒有提供譯名,都是直接展示英文名稱,各位的想法是不是以下這樣?
  • @Scarsnevergoaway版本:一個香港維基人可以直接用英文名稱建立條目,其他中文地區常用譯名設NoteTA轉換。若一個台灣維基人先以當地譯名建立條目,設NoteTA轉換時香港地區採用英文名稱。
  • @唔好阻住我愛國版本:縱使香港沒有常用中文名,也要創造一個或移植一個其他地區的譯名作為香港版本譯名。(另外,用維基相關手段試圖影響Youtube/Google,讓某一個中文名稱看似更廣泛認可,是不是一種有違中立、原創的行為?甚至近似編輯一段內容試圖製造循環引用?)
--Factrecordor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5:47 (UTC)回复
你说的是对的--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5:57 (UTC)回复
所以這個命名應要更小心,避免出現「循環引用」問題。--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5:01 (UTC)回复
请务必使用单向转换,以防参考文献过度转换”是没有必要的吧?参考文献在正常情况下章节、标题等参数就是停用字词转换的,如果参考文献被转换了说明它本身就没有写好。而且,不用双向转换而使用单向转换,这并不能防止很多过度转换吧?反而正文该转换的部分会无法转换,即必然导致某一字词模式下一会儿中文一会儿英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2日 (一) 15:53 (UTC)回复
你说的有道理,我觉得可以把这句删掉--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5:56 (UTC)回复
婀...,請問這個問題Wikipedia:命名常规_(音乐)#外文規範沒有辦法解決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22日 (一) 16:02 (UTC)回复
那我觉得最好声明一下在哪些地区默认使用原名,作为一种规范比较好。另外我认为这一段应该加上禁止全大写活全小写的规定,以适应WP:命名常规的总方针,例如GUTS应该改为Guts--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08 (UTC)回复
而且目前我在音乐条目几乎没有看到在港澳新马转为原文的情况,我认为必须要把这个作为指引才行。--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11 (UTC)回复
命名常規跟轉換是兩回事,哪有這樣擴權的?另外沒特意寫大小寫也是當時的反對意見,至少有人一律當成專有名詞來命名。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22日 (一) 17:39 (UTC)回复
转换也是命名的一种,转换是因为条目只能有一个命名,如果是港澳新马人建立的歌曲条目,那么明显可以使用原名命名。把这个明确是为了将原名命名条目正式合法化。现有条文给人的感觉是原名不能命名音乐类条目,区别在这里。--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00:49 (UTC)回复
我不清楚中國大陸的譯名情形, 但以台灣來說, 有些歌曲的英文名稱知名度比中文要高, 例如Yesterday、Yellow Submarine等。--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22日 (一) 16:11 (UTC)回复
上个世纪的歌曲基本都这样,中国这边也是如此。而且上个世纪的歌曲基本找不到官方的翻译,所以我最近把很多上个世纪的歌曲都移动到原名了。但上个世纪的专辑基本都有官方中文翻译,作为对比,我也把一些使用原名的专辑移动到了中文名去了。--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2日 (一) 16:18 (UTC)回复
大陆也一样,比如几乎所有人都知道《You Raise Me Up》但几乎没有人知道《你鼓舞了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1 (UTC)回复
在大陆,谈到歌曲和专辑的时候基本上都会直接用外文名,很多歌曲和专辑的中文译名都是“为了取而取”的。--BigBullfrog𓆏2024年7月23日 (二) 12:53 (UTC)回复
是的,我也是大陆人,就我个人所知,哪怕是环球音乐国际部,他们在自己的文宣里面也是保留原名的。但是中国大陆的特殊在于星外星新索在引进专辑的时候会使用中文译名,根据名从主人和使用中文的原则,我倒不反对使用译名作为条目名称。但台湾保留中文的争议应该不那么大,因为环球台湾索尼台湾在宣传的时候基本都是用歌曲和专辑的中文名去宣传的,从常用而言都理应保留中文。--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3:39 (UTC)回复
但是无论陆台如何处理,港澳星马用中文是毫无道理的,他们引进的时候根本就不翻译这些歌曲啊。陆台有官方翻译,这些地区可没有--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3:41 (UTC)回复
这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使用中文有一定的道理。以马来西亚为例,大部分的外国事物都是英语名更普遍,但不代表地区词处理时需要把马来西亚的故意转成英语。而且相当部分的马来西亚网友根本不会来看中维,英维更香。马来西亚的“官方”翻译基本随中国大陆。(严格上不存在具有影响力的官方翻译,事实上如果有使用中文的需求就跟大陆)还有,导言部分就已经会给出原文名,纵使会不熟悉也不会存在看不懂的情况。--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31 (UTC)回复
强烈赞同微肿头龙的说法。新马多地日常口语可能都是中英(或其他语言如马来语)混杂,除非在纯中文语境下常用原文,否则不应将中外混杂语境中的外文视作中文语境下常用。包括在中国大陆,在很多经常需要接触英语的场合(比如科学研究)也常中英混杂,对英文科技名词比对中文熟悉得多,这些英文不应视作是中文的一部分。只有“X光”“CD”等字母词和少数“Bug”(程序错误)、“Boss”(游戏头目)等外文单词这类词语可视作“准中文”。对音乐作品来说,若在中文可靠来源中明显几乎都以外文形式出现,这可视作“准中文”(“准中文”我这里指被部分学者认为可归属于中文的“字母词”,以及极少数总是以原文形式出现在中文语境的外文词;“中文”则特指完全汉字书写的汉语词),即可以(甚至应该)以原文形式直接在中文维基百科出现,但标题我仍倾向使用中文(如果有译名的话)——就像CD条目正文大量使用“CD”纯字母词,但标题仍使用中文,尽管中文显然远不如字母词常用。--——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42 (UTC)回复
新马我不完全清楚,但是香港的中文媒体在介绍这些音乐作品的时候通常会保留原文的,我认为可以视作一种在中文语境下常用原文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49 (UTC)回复
这种情况我支持在该地地区词模式下使用原文,包括地区词模式下的标题——但不包括标题本身,甚至即便有证据表明所有地区可靠来源都常用《You Raise Me Up》而非《你鼓舞了我》,我仍倾向保留《你鼓舞了我》中文标题,只在正文使用原文(具体到地区词模式下,则是引进了《你鼓舞了我》译名的地区使用中文标题并正文使用原文,其他地区均使用原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54 (UTC)回复
是的,我认为这是合理的。大陆我认为应该用中文,因为我记得媒体会把这些作品翻译成中文,我记得这是政府的规定。这属于在中文语境下也使用中文的例子--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7 (UTC)回复
况且大陆本身也有名从主人的翻译。--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9 (UTC)回复
政府规定不一定所有媒体都会遵守,并且可靠来源也不只有媒体,例如这篇硕士论文就使用《You Raise Me Up》原文(不讨论硕士论文被用于条目时的可靠性问题)。若事实上可靠来源中使用原文更多,那么大陆模式仍可使用原文(标题除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5:04 (UTC)回复
雖然離題,但〈You Raise Me Up〉台灣最早翻〈鼓舞我〉,而大陸引進版稱為〈一切因你〉(沒找到引進專輯《忆游红月》的資訊,只有缺乏英文對照的相關報導[10]),可能是中維影響,因為後續發行作品和相關報導都稱為〈你鼓舞了我〉。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24日 (三) 12:51 (UTC)回复
希望这名字别是您维原创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6日 (五) 05:54 (UTC)回复
好消息,我終於挖到京東資訊,一開始是星外星翻的。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0 (UTC)回复
讲真,如果我来到中维看到满屏的拉丁字母我还不如去看英维,内容丰富也熟悉。--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0 (UTC)回复
那其实很简单,你看下新马当地的媒体怎么处理这些歌曲名称的,如果是翻译成中文,那我建议跟随大陆也用中文。如果是维持原名,那我建议也维持原名--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58 (UTC)回复
我对这些文艺类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平时也不关注,可能不能提供特别有用的意见。但能提供一个在地普通人的视角吧。马来西亚(新加坡不知)的中文媒体是有故意使用中文的倾向,比如各大新闻都会使用“马哈迪”,但在口语中不会有人这么叫,都是叫Mahathir的。甚至不怎么常见的人物媒体也会特意转写成中文(本地人物不存在规范,外地人物随大陆)。可见,即便马来西亚媒体真的用中文也不能反应民间实际情况。不过娱乐圈是否有故意用中文的情况我也不清楚,毕竟我很少关注。赞同新马随大陆,大陆用中文就跟着用,大陆用原文也跟着用。--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5:08 (UTC)回复
為甚麼要這樣區別對待?命名也要地域中心?有譯名時給出來源,沒譯名時用原文啊。。。--Abcet10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16 (UTC)回复
因为这个译名只能代表部分地区,例如环球台湾的翻译对港澳星马没有意义,因为环球台湾不能代理这些地方的唱片,只能代理台湾本土,译名也只适用于台湾。大陆的星外星和新索亦然,他们的译名对台港澳星马没有意义--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19 (UTC)回复
因为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我个人倾向于命名时尽量使用中文,即如果“陆港澳台新马有任意一地常用中文”的情况,不论其他各地是否常用原文,均使用中文命名,这对每一地都是等价的,并不会有地域中心之虞。但可以通过标题和内容字词转换让每一地地区词个性化显示,类似《赛博朋克2077》在香港繁体模式即显示为《Cyberpunk 2077》。--——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26 (UTC)回复
我觉得字词转换应该至少以某种方式写进音乐条目的格式指引内,现有的音乐条目几乎没有将陆台以外的地区改用原名,这是不太合常理的事情。--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30 (UTC)回复
字词转换方面我赞同。甚至很多歌曲我认为大陆简体模式可能也应该用原文,比如刚刚前面提到的《你鼓舞了我(我日常感觉绝对是英文常用得多,当然主要应根据可靠来源频率来判断)。--——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23日 (二) 14:33 (UTC)回复
是的,在大陆我的观感也是英文用得多。但正规的媒体一般会把歌曲和专辑翻译成中文,况且大陆这边很多歌曲有官方翻译,所以我对中维在大陆使用中文没太多意见。港媒好像一般不把歌曲翻译出来,也没一个官方的中文翻译,建议按照Cyberpunk 2077一样,改用原名显示。--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3日 (二) 14:39 (UTC)回复
另外,已經有「沒有官方中文名稱的音樂作品,優先使用常用中文名稱命名。當音樂作品的原文名稱比中文翻譯名稱更為常用,或其不存在中文翻譯名稱,依據『外文規範』處理。」所以也沒必要再寫一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24日 (三) 15:10 (UTC)回复
我較為傾向於完全重寫相關規定。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6日 (五) 03:15 (UTC)回复
你觉得具体哪些要改呢?--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7日 (六) 09:10 (UTC)回复
我認為“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中文名稱命名”這條本身就該廢除,並由“優先使用最為通用的名稱命名”取代,而且還應該規定只要有任何一個地方(陸港澳臺星馬)不給出官方中文名稱,而且在中文文本上都直接以原文名稱來稱呼該歌曲,那條目也應該直接以原文名稱來命名。雖説主命名常規有“使用中文”的原則,但實務上“使用中文”的原則在很多情況下並不適用,比如電子科技與流行音樂一類的條目。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28日 (日) 05:54 (UTC)回复
那我建议总结一下,进行讨论和投票。--Scarsnevergoaway留言2024年7月29日 (一) 09:30 (UTC)回复
所以按此模式,果然下雨了呢能用日文原文命名喽?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0 (UTC)回复
我說的一般針對使用拉丁字母為文字的語言,以及名稱完全僅由漢字組成的情形。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31日 (三) 05:26 (UTC)回复

提议为WP:非原创研究方针翻译章节部分新增补充说明

编辑

現行條文

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由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应比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的版本优先使用。

提議條文

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而非由维基百科编者自行翻译。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维基百科编者可以提供他们自己翻译的版本。但如果自行翻译的版本受到了质疑,众编者就应协力改善,以达成众人都能接受的版本。

然而,针对编者翻译专有名词有一定的限制[1]。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编者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若既无可靠来源又无成文标准可依,则应参考当地翻译界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范。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专有名词(即作品名、公司名、政权名、时代名等等)编者一般不可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不过在有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前提下,可对词义作出说明或注释,但注解文字中不可出现易使人误认为是该专有名词中文译名的字样。例外的情况是:对某一专有名词或某一系列专名,若对于“应允许编者自行翻译”及翻译方式、翻译用字/词可形成共识(可能形成这种共识的情况如:可靠来源中虽未出现某一专有名词的中译,但存在翻译该类名词时固定的选词、语法、格式习惯),则不受前述限制。

参考資料

  1. ^ 在英文中,要判断一个词(或短语)是否为专有名词,一个较为简单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语则为每一实词的首字母)是否总是大写?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08 (UTC)回复

ping最近曾参与过相关讨论(名单不完全)的@杰里毛斯Tisscherry微肿头龙Wolfch薏仁将YFdyh000TimWu007Ericliu1912ATannedBurger--—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15 (UTC)回复
感覺會變成吵专有名词。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4年7月30日 (二) 12:32 (UTC)回复
目前中维社群绝大部分的翻译文本对象都是英文,我觉得“是否总是大写”这一规则足以判断专有名词,应该不会有大的异议,更不至于主要“变成吵专有名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35 (UTC)回复
是否可考慮先從影響範圍較小的開始處理,避免人名、地名、公司名的原創意譯?(另外,不知无聊公司是否算原創意譯)--Wolfch (留言) 2024年7月30日 (二) 12:33 (UTC)回复
“无聊公司”的Google结果倒是不少,虽然可靠度都不是非常高,但不至于判定成是编者“原创意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0 (UTC)回复
我认为作品、政权等专有名词显然也应该杜绝原创翻译的,先看看其他维基人的意见吧。--—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2:45 (UTC)回复
音樂、遊戲、ACGN條目命名已經有條文避免「原創翻譯」。--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0:13 (UTC)回复
只要不冲突就没问题。而且这些命名常规的效力不及三大核心方针之一的WP:非原创研究方针,若在本方针加上条文,则音乐、游戏、ACGN等条目的命名常规的效力不仅不会冲突,反可进一步增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8:02 (UTC)回复
也就是说某些人滥用方针是对的了。(例如某用户以WP:资料页不如WP:关注度 (人物)有效力为理由阻止添加特定人物资料到资料页。)--马华公会是一群汉奸创造出来的政党--甜甜圈 2024年7月31日 (三) 09:15 (UTC)回复
和本方针修订话题距离太远,勿在此讨论,针对可能存在“滥用方针”的问题,可邀请“某些人/某用户”移步讨论页或客栈。--—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20 (UTC)回复
所以我是基本上部分( ✓ )同意這個修訂,如相關內容在社群間沒有關注度,那還保留這個部分還有什麼意義?不過在「參考當地翻譯界約定俗成的不成文規範」前,是不是應該先參考當地可靠來源先呢?--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11:24 (UTC)回复
已经在该讨论中第三次回复这个问题了  囧rz……现行条文首句已经写明是在“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的前提下,提议条文我更进一步地将首句写为“在遵守著作权限制的前提下,应优先使用可靠来源发表的中文译本”,所以很显然,这条方针都是在说“没有可靠来源可参考”的前提下。不过为免再有人误解,我可以现在再在“成文标准”前面加上“可靠来源”四个字。(已加入)--—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11:28 (UTC)回复
如相关内容在社群间没有关注度,那还保留这个部分还有什么意义?”是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1:58 (UTC)回复
措辞优化:“自行翻译专有名词需注意:”。“均不可自行翻译,否则属于原创研究”不置评,倾向先按“不宜自行翻译”施行、指引级别。“在有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前提下”是否需举证,方式,是否会WP:SYN。“易使人误认为”等,建议举例或产生明确共识。--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13:26 (UTC)回复
我提出这个方针修订主要是想严格限制原创翻译,后面两条中“自行翻译”都是“完全禁止”的(按照规范翻译人名地名没有用“自行”两字),改成“自行翻译专有名词需注意”就和后文矛盾了……如果再修改后文措辞的话,就不能够突出“不能自行翻译”的意思了(会先入为主地让人觉得是“可以自行翻译的”)……“均不可自行翻译”我同样先保持该措辞,不过其实若公司名有译名规范的话(比如说人名+company这种简单的公司名字,是不是可以直接翻译?我不了解是不是有类似的译写规范,如有则编者可根据规范翻译)或许也是可按规范翻译的,先看一下其他编者的意见。“在有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前提下”当然是指需要举证,即需要像支撑其他文本一样,对翻译内容作出支撑(如词典,如作品作者或公司官方对名称作出的诠释,等等),至于是否会WP:SYN可依据该方针的其他段落作出判断。“易使人误认为”的举例的话,比如说一个公司的名字是由两个词的词根拼合而来(官方介绍或有可靠来源作此介绍),那么可以直接作出“‘XX’在英语中意为‘AA’(根据可靠的词典,或进一步根据可靠来源的诠释),‘YY’在英语中意为‘BB’”这样的说明或注释,但不可直接写成“该公司名中文意为‘AABB’”这样的语句。再如,假设时代名Renaissance没有中文翻译,那么可根据OED的解释“< French Renaissance (c1828 in sense 1a; earlier in figurative application to other revivals in intellectual or cultural life; 1835 in adjectival use), specific use of renaissance rebirth (1363 in Middle French)”作出“该词来自法语,是意为‘rebirth’(根据《新时代英汉大词典》,‘rebirth’中文含义为‘再生;精神教化;复兴,复活’等等)的普通名词renaissance的特殊用法”等类似诠释,但不可写为“根据OED,该时代名意为‘复兴’”,因为这种表述容易让读者以为该专有名词已经存在“复兴时代”中文译名。(该词在中文中实际被译作“文艺复兴(时代)”的事实也可以印证,中文可靠来源的译名显然经常会和直译不同,这也是需要杜绝编者原创翻译专有名词的一大原因。)——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4:22 (UTC)回复
有时候一个常用名词的原创翻译竟然可以存在十七年之久……(2007-12-14~2024-05-17),查链入就可以知道现在还有不堪入目的大量条目使用该错误名称。如果一开始就杜绝对这类专有名词的原创翻译,错误名称就不可能一直存在而不被发现。在中维直接使用原文是会造成“不适感”的,这种不适感反而可以推动编者去寻找真正的正式译名,或在可靠来源出现中文译名时尽快发现使用(比起已经存在一个编者原创译名的情况来说),从而杜绝这种错误译名被长期使用的现象。——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5:44 (UTC)回复
关于那个国际疾病什么的需要清理掉错误链入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30日 (二) 18:01 (UTC)回复
不是错误链入,链入的页面是对的,而是条目中直接使用了这一错误名称,就是直接用了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这种代码(该名称是原创名称,实际名称是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应该做的是直接将前者替换为后者(或替换为简称《国际疾病分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0日 (二) 18:07 (UTC)回复
「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是臺灣地區詞,或譯「國際疾病及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並非「錯誤譯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3:08 (UTC)回复
(舊譯「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3:22 (UTC)回复
另外基於常用名稱原則,此條目應考慮移動至「國際疾病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3:34 (UTC)回复
我当时看到Google无结果(应该是没看仔细),然后原作者一开始创建条目时用了“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这个名称又马上移动至“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一般复制或打字都不太可能正好多出一个“之”字,但原创翻译时很常见),而且原条目没有任何中文译名的来源,就判定为错误(原创)翻译了……虽然台湾官方有使用,但我仍然认为“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可能是原创翻译,因为台湾也有“國際疾病與健康相關問題統計分類”“疾病有關健康問題國際疾病統計”等译名。故一方面,“國際疾病與相關健康問題統計分類”是否使用频率最高以构得上地区词;另一方面,会不会该名有可能是参照了中文维基百科2007年起的条目标题……?我认为这种可能性相当大,除非能证明2007年前可靠来源中即存在该名称——但如果存在,为何条目中又始终没有来源?当然,即便真的参照了中维的标题,既然已经在可靠来源出现,自出现的那刻起就不算是原创了(哪怕实际上是“原创”的),但是否是地区词还得比较和其他译名的频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1 (UTC)回复
@Yyfroy是否愿意发表一下对台湾“ICD”的译名的见解?依您的观感台湾“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最常被译作什么(全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37 (UTC)回复
自由雨日兄,對不起,經過思考,我不方便表達想法與立場,敬請海涵!Yyfroy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02:46 (UTC)回复
我觉得这种做法有时可能会出现原创研究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31日 (三) 02:21 (UTC)回复
前辈是认为“对专有名词的词义作出说明或注释”可能出现原创研究吗……如果连这也禁止的话,那限制就更严格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15 (UTC)回复
主要是觉得提议条文的“有一定的限制”将有可靠来源的中文译名也纳入,但细则没有提。“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足够,可能有不同理解,如一两个来源的提及或理解,但更多来源用原文或者不统一,等种种情况。--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5:18 (UTC)回复
这一段的第一句就点明了讨论的对象是“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为何会“将有可靠来源的中文译名也纳入(限制)”?--—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9 (UTC)回复
章节是“翻译”而非“自行翻译”,我认为第一句和新增句的效力范围在文法上不够清晰。比如新增条文有可能填入或理解为“唯针对……另有额外限制(隐含:不限于自行翻译与否),须满足……;不满足……标准的可靠来源提及、使用的中文译名均可能视作不可靠”。换句话说,“唯针对专有名词的翻译有一定的限制”我可能当成单独一段话来看,没有“自行翻译”的前提条件。--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7:11 (UTC)回复
调整了一下原章节的表述顺序,以及“针对……”句的用词,看看如何?--—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7:20 (UTC)回复
调整好像没解决我指的“唯针对”问题。我在下方另有回应。不知道其他人怎么看。--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7:38 (UTC)回复
(刚看到这句回复)“唯针对”后面昨天我已加了“编者”二字,应该不会再造成误解?--—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1日 (四) 04:21 (UTC)回复
反對「一刀切」禁止音譯,尤其涉及非英文標題,使用原文並不見得較好(確定要開放用俄文或阿拉伯文寫標題?),外語譯音表仍有其用處。至於意譯,確實問題比較大,不過還要商榷。個人建議現階段先確立編者自訂譯名儘量「以音譯取代意譯」的原則為宜。——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7月30日 (二) 22:56 (UTC)回复
也要考虑到电影名,电影名一般是意译的。虽然我支持没有可靠译名的时候使用原文,但是有些电影原文标题较长,又是小语种,直接用原文可能有些不太方便。。。--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2:00 (UTC)回复
电影估计除了非常早期的电影以及当代及其小众化的电影,大部分都有中文译名吧(不管是不是官方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7月31日 (三) 02:20 (UTC)回复
是的,我指的就是早期电影,本站存在一些早期电影的条目,所以我觉得在制定方针时不能将它们排除在外。--杰里毛斯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2:37 (UTC)回复
WP:命名常规方针已经提到:条目名称应尽可能使用拉丁字母,对于非拉丁字母的语言应使用拉丁字母转写。但是,如果条目描述的是字符语言文字现象等直接依赖于文字的主题,或其中的非拉丁字符被用作符号(如β衰变中的“β”等希腊字母),可使用原文作为标题。所以一般来说除非是介绍俄语字母或阿拉伯语单词,否则俄文、阿拉伯文按照WP:命名常规是会被转写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8 (UTC)回复
如果都要轉寫,為什麼不直接用中文轉寫?外語譯音表本身是可靠來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日 (四) 16:44 (UTC)回复
另外,我認為很多時候可以運用常識,過度糾結於細小名詞擬名高規格,反倒不一定有利於讀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1日 (四) 16:49 (UTC)回复
建議微調一下,改為「人名、地名若有規範標準,則應該按照規範標準進行翻譯。自行選字音譯或選詞意譯均可能構成原創研究」。原因有下:
  • 1. 就英、法、德、俄之類的大語種而言,普通話翻譯界全尚且有《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等規範標準,粵語翻譯界則基本上沒有規範標準。至於像美洲大陸原住民語言這些小語種,則可以說中文翻譯圈在這方面的「規範標準」是一片空白。而這也是我同樣強烈反對一刀切禁止音譯的原因。
  • 2. 如果有數個非原創譯名的話,編者總得自行判斷那個最合適,這算不算「自行選字音譯或選詞意譯」?
📕📙📒📗📘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7月31日 (三) 00:12 (UTC)回复
大家觉得如果自行翻译了小语种的人地名需要放{{暂定名称}}吗?--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2:15 (UTC)回复
個人認為需要--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7月31日 (三) 03:07 (UTC)回复
当然需要放……甚至按此提议精神我将认为是不应自行翻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13 (UTC)回复
《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附录一是有规定所有国家人物译名的依据,所以只要编者严格根据译音表走你都不能说他原创。然而实际上会状况百出。比如纳米比亚的人物应参照南非荷兰汉译音表班图汉译音表,但是无论根据哪个表都无法翻译en:Moses ǁGaroëben:Alpheus ǃNaruseben:Royal ǀUiǀoǀoo。所以个人认为不能禁止他人音译,但对于这种不确定怎么翻的名字是应该要挂{{暂定名称}}提示其他人可能有更好的翻译。--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8:54 (UTC)回复
我认为在成文规范不足以参照的情况下,应该参照翻译界的处理来音译,可通过增补条文注释来实现宽松化,见。仍不可纯粹由编者音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01 (UTC)回复
并且我认为确实可以不翻译。这些字符对英语母语者来说同样是陌生的,但英维仍保留了这些特殊字符,那么为何中维不可保留拉丁字母和这种特殊字符?--—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03 (UTC)回复
完整保留很大可能是因为这些人的名字凑巧主要是由拉丁字母书写,和尊重原文应该关系不大。另外,如果能从可靠来源里找到一个翻译这些特殊符号的例子是否可视为“有依据”?--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9:12 (UTC)回复
我没有要说尊重原文啊?([11])--—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24 (UTC)回复
方针主要是需要表达出“不可纯粹自行翻译,而是要尽量、努力寻找现成的译名,找不到也要学习现成的规则来翻译”的精神,具体是否可视作依据不必在方针写得如此详细,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30 (UTC)回复
原因的第2条是不成立的,本段的范畴一开始就说明了,是“如果非中文的材料没有公开的中文译本”。如果已经有非原创译名,当然是根据命名常规(常用、名从主人等等)处理。--—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6:02 (UTC)回复
如果存在多个公开的中文译本(准确说“译法”),但可靠性存疑/受质疑呢?某些译法可能是WP:OR“来源中没有直接和明确支持的立场”的边缘。比如经济类文献对国家名称、历史人物的译名,能否视作严谨规范和专业,有些是非专业的顺带提及。“维基百科编者自行选字音译或选词意译均属原创研究”可能会好一点。其实这个“翻译”章节,更像针对大段译文。en:Wikipedia:Verifiability#Non-English_sources比现有方针更完善,且似乎不限制自行翻译。--YFdyh000留言2024年7月31日 (三) 07:38 (UTC)回复
加上“编者”二字(前文首次出现时用了“维基百科编者”,之后都简称“编者”,语境下“编者”均特指“维基百科编者”,我认为不必再强调“维基百科”)。“如果存在多个可靠性存疑的译本”,非翻译领域同样大量存在类似问题,我认为无需在翻译章节特别研究该问题,和其他可靠性问题一并处理即可。英维方针我之前也读过,但感觉不适用于中维,毕竟英文本身就有一套比中文完善得多的转写规则(表音字母可基本不需要“选字”),且几乎都是直接转写而不意译。比如大陆用户名“折毛”译成“Zhemao”,这难道还会有争议(其他译法)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7:44 (UTC)回复
姓折(she)名毛  好吧,说正经的,主要指作品名称方面:英语是能译意也音译,日文现在也是能译意也音译,而中文纯粹就很排斥音译,这才真让人头痛。--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4日 (日) 09:55 (UTC)回复
可能构成原创研究)”可能给人钻漏洞的空间。针对翻译界没有成文规范的情况,是否可以在“人名、地名需严格按照各地的规范标准进行翻译”后加上这样的注解:“包括翻译界约定俗成的不成文规范”?总之,应根据翻译界的成文或不成文实践情况,而非根据编者(不论是某一编者还是所有维基百科编者)的喜好。--—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7:57 (UTC)回复
(已加上类似表述。)--—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7月31日 (三) 09:08 (UTC)回复
(-)強烈反对加入任何關於「不成文規範」的表述。先不說這些「不成文規範」有可能多麼反智,既然是「不成文規範」,就必然會因為其「不成文」的本質而引發「我说胳膊肘子,你说胯骨轴子」的無謂爭論。因為「不成文」必然意味著沒有統一的表述,而有了統一的表述自然就不能算是「不成文」了。📕📙📒📗📘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7月31日 (三) 15:39 (UTC)回复
「不成文規範」指的僅是沒有成文的習慣,而非「沒有統一的表述」,我強烈抗議上方留言以「反智」形容「不成文規範」的不當行徑,並要求發表該留言的用戶立即收回相關不當言論。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31日 (三) 22:51 (UTC)回复
@PÑēüḾôňïę1357、@自由雨日:
這個是最近WP:ACG關於「通用譯名」的修正案且已獲通過,個人認為有一定參考價值。
——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名稱)。原則上,應依據某地的獨立可靠中文來源,來判定譯名在該地是否通用。若可靠來源沒有形成使用慣例(如無可靠來源介紹主題),則編者可參考搜索量(並通過「所有中文結果」進行篩選)等資料,並於條目討論頁透過討論決定名稱通用性。條目應有一個最通用譯名,其他譯名在使用量上未與最通用譯名拉開數量級差距的,亦屬於通用譯名之列。」--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1:19 (UTC)回复
反对,有明确词义(且不像无聊公司存在双关)的公司名称(例如美国钢铁公司蘇里南航空)、由其他译名已知的专有名词组成或派生的专有名词(例如拉古薩共和國)仍然应该意译。--GZWDer留言2024年8月1日 (四) 15:59 (UTC)回复
雖然說這個討論主要是針對英文。英文最差也就是把原文抄一遍,但小眾的日文作品名稱怎麼處理?像「爆笑! スターものまね四天王」這種漢字詞、日語詞、英語詞混雜的名稱,中文裡無論寫成「Bakushō! Sutā Monomane Shitennō」還是「爆笑!Star Monomane四天王」都感覺不三不四。當然這個例子是能搜尋到結果(先不論來源是否可靠),但搜尋不到結果怎麼處理呢?如果按照一般慣例那就是意譯,那意譯頭來還是要維基百科編者來實操;討論出大家都沒意見的翻譯,某種意義上也可以算是根據「维基百科编者的喜好」來選擇。
個人想法是,「原創研究」這個規則本身就是我們內部的原創研究。而基於可靠來源的陳述不是原創研究,但是來源可靠還是不可靠,這本身又是我們「原創研究」出來的(畢竟沒有哪個可靠來源說「XXX是可靠來源」吧)。畢竟我們早就在更深刻的層面影響條目內容了,譯名這點小事真不是太大問題。
如果維基編者認為「原創翻譯」本質上不原創(比如上方GZWDer君舉出的幾個例子),那這個翻譯可能不是理論上最理想的,但也不用上綱上線。當然,如果翻譯在內部討論中都不過關,比如被認為翻譯錯誤、有爭議、不符合慣例、夾帶私貨,那就確實別放出去了。或許可以列個黑白名單,多列出一些例子,指出各種情況的處理方法。哪些像簡單計算那樣,只要編者的翻譯被社區認為正確就ok;哪些需要符合事實用法/翻譯慣例/不可靠來源用法才能翻譯;哪些則必須依賴可靠來源?如果內容不適合翻譯,各種語言又怎樣處理(比如我上面的日文例子)。畢竟本質上還是自己訂的規則,自己寫的百科,所以決定權還倒底還是在維基百科編者(社群)手上。--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4日 (日) 08:22 (UTC)回复
(?)疑問:如果我找不到海顿第20交响曲英语Symphony No. 20 (Haydn)的中文名,是不是应该用Symphony No. 20 (海顿)或者20. Sinfonie (海顿)?我确信这个是专有名词。不过海顿的东西应该有中文的全集就是了。 ——魔琴身份声明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 2024年8月5日 (一) 17:48 (UTC)回复
几乎不太可能找不到古典音乐作品的中文名吧……探讨古典音乐的论文、专著浩如烟海,还有很多国外专著译本 思考...另外古典音乐作品的中文翻译格式是统一的,哪怕真的没有第二十交响曲,也总有第一交响曲,这不能算是原创研究……另外就是,Symphony No. 20它虽然是专有名词,但其实“Symphony”是一个类似地名中“通名”的专有名词组成部分,即汉语“市/县/路/岛/湖”、英语“County”等等,既然约定俗成译作“交响曲”(且具有“第X号交响曲”统一格式),那就不属于原创翻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5日 (一) 22:05 (UTC)回复
(!)意見
  • 第一条:应在条文中展开何为“规范标准”:即既有来源、读音对照表、维基百科方针或共识;
  • 第二条:基本同意。应该强调在中文/汉字地区没有业务的商业机构(乔氏超市全食超市金苏柏?还想到了一些没有大中华区业务的航空公司和铁路公司,比如中文条目为西班牙國家鐵路es:Renfe vs. es:Red Nacional de los Ferrocarriles Españoles)的标题更应该避免原创翻译——因为即使有可靠来源但这些中文名称也不常用;同时应该表明“在有可靠来源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在条目正文解释商业名称的含义”。
    • 其他专有名词也应包括“乐队、艺名、笔名、产品”等(参见Talk:Lady GagaCategory:日本搞笑組合)。但此类的译名或许更适用于第三条规则,是否应该在正文体现?
--MNXANL 贡献 讨论 2024年8月6日 (二) 02:01 (UTC)回复
(:)回應
  • 第一条:该方针是三大核心内容方针之一,我觉得何为“规范标准”这一问题可以新建信息页详细开展讨论,可能可列出很多类似《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的标准规范,我觉得在核心内容方针条文中就不必过度展开了?毕竟之前连没有条文的时候都也实际实操很多年了。
  • 商业机构名可以认为属于公司名,或至少跟公司名非常类似,我觉得应该不用特意强调?航空/铁路公司亦属于公司。至于“应该表明‘在有可靠来源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在条目正文解释商业名称的含义’”,我觉得和我注释的“在有足够可靠来源支撑的前提下,可对专有名词的词义作出说明或注释,但注解文字中不可出现易使人误认为是该专有名词中文译名的字样”非常接近(“说明”就是“在正文解释”的意思,否则就和“注释”语义重复了),应该不用再额外写出了。
    • 专有名词种类很多,列举不完(所以我加了个“等”字),既然它们都不属于“人名、地名”,那么应该不会因为不在我列举的几项内就被误认为“可以原创翻译”。另外笔名的话,我觉得可能有争议,因为作者的笔名可能是纯粹的常用人名,这种情况音译应该没问题吧?最后,“是否应该在正文体现”指的是?
--—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2:24 (UTC)回复

参考前面的反对意见,新增第3条内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5日 (一) 23:10 (UTC)回复

@WolfchYFdyh000Ericliu1912微肿头龙GZWDer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2:00 (UTC)回复
感觉点列层次略乱:1和2用分号是一层,1&2和3用句号又是一层;然后注释太多来回跳跃也不太好读。改成一段话加个转折连词,再把注释通俗改写(比如举个例子)放正文会更好一些。
另外我记得很多电影类FA条目的评测媒体名都是全部翻译成中文的,这也许会与拟定方针的要求相反。或许领域层面可以整理一个译名表,归纳常见专名词的译或不译,编者节省时间也不容易出错😂--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6日 (二) 04:43 (UTC)回复
已修改。--—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5:00 (UTC)回复
您说的评测媒体名原创翻译的情况多吗?--—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6日 (二) 05:02 (UTC)回复
这个就编者心情了。有人就算条目名是英文也要翻成中文,有人只翻自己拿得准的,还有人偏好保留原名懒得翻。其实各个地方都可能出现作品名,但是「评论章节」媒体名称扎堆,比较容易暴露。然而以前没有大方向,评审时写中文有人让改回原文,写英文又有人让翻成中文,让人无所适从。--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6日 (二) 06:34 (UTC)回复
仍然認為現有修訂草案窒礙難行,且似乎愈趨難懂。——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7日 (三) 14:16 (UTC)回复
只要條文中依然有任何關於不成文慣例的描述,我就會繼續(-)強烈反对,直到相關描述被刪除為止。用戶1可以主張某種不成文慣例存在,用戶2也可以聲稱某種不成文慣例根本不存在,而由於不成文慣例的本質就是「不成文」,想要證明這種慣例存在只能靠腦補,而腦部反而又會讓這項修訂的根基動搖。📕📙📒📗📘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7日 (三) 19:14 (UTC)回复
英文版规定w:Wikipedia:Article_titles#English-language_titles其实不反对你翻译专有名词,只要翻译的结果是如实的即可。所以我认为Modern Railways这种词义明确无歧义的专有名词应该允许用户自行翻译。--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4:14 (UTC)回复
虽然英语维基百科并未反对翻译专有名词,但从实操来看,因为英语已成为全世界的法通语,一般来说专有名词都可以找到英文名,比如“腾讯”公司自取英文名“Tencent”,若实在没有翻译(如古代的专有名词、领域太小众等等),从实操来看一般也是音译。“例外”情况的频率完全基本等同于、甚至可能小于我前面增加的“在有共识情况下可以自行翻译”的宽容条件情况。若您认为Modern Railways应允许自行翻译,只要社群达成共识即可,这和本提案并不矛盾。前面已经回复,使用(全世界绝大部分语言采用的、若不用也有一套有完善转写体系的)拉丁字母作为书写文字的语言和中文根本不能简单类比。en:WP:Article titles#English-language titles:“Names not originally in a Latin alphabet, such as Greek, Chinese, or Russian names, must be romanized.”。并且前面也在一直强调convention(前半句还提到可直接使用其他语言):“If there are too few reliable English-language sources to constitute an established usage, follow the conventions of the language appropriate to the subject (German for German politicians, Portuguese for Brazilian towns, and so on). For lesser known geographical objects or structures with few reliable English sources, follow the translation convention, if any, used for well known objects or structures of the same type e.g. because Rheintal and Moseltal are translated Rhine Valley and Moselle Valley, it makes sense to translate lesser known valley names in the same way.”。但是中维的很多人是连convention都不想要,直接想要放手原创的。--—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4:38 (UTC)回复
@PÑēüḾôňïę1357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依你的要求加上的。你说一些翻译无成文规范,所以强烈反对一刀切禁止音译,所以我为了严谨性加上了不成文规范,结果你更加强烈反对。你说不同用户可以主张不同的不成文规范所以带来冲突,那按你前面的意思,不同用户也可以在完全不参照规范的情况下主张自己喜欢的字,后者难道不是会带来更大冲突、更多脑补吗?你从一开始就是一直“强烈反对”,似乎从未支持过这项修订,为何又担心“会让这项修订的根基动摇”?--—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4:20 (UTC)回复
另外对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这个标题我再说两点。(1)维基百科允许用户对不存在常用名称的主题自行拟定一个名称(称为“描述性名称”),例如津浦铁路的技术改造w:WP:NDESC: In some cases a descriptive phrase (such as Restoration of the Everglades) is best as the title. These are often invented specifically for articles...;(2)如果条目有一个常用名称,用描述性名称创建重定向(注意不是作为条目名称)有时也是有用的,例如w:Nigerian currency可以重定向到w:Nigerian naira,这里的Nigerian currency就是一个描述性名称,创建了这个重定向后如果有用户不知道naira这个词语,也可以通过Nigerian currency找到这个条目。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同理,可以帮助不知道“英法海底隧道”叫什么的用户找到英法海底隧道这个条目。--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4:26 (UTC)回复
津浦铁路的技术改造en:Nigerian naira不是专有名词,英法海底隧道专有名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4:32 (UTC)回复
不过我刚刚确实找到一个新华网的来源,那英吉利海峡海底隧道这一名称确实是可行的。但如果无来源,我仍认为不可建:普通名称可以自建“描述性名称”,但专有名词不行(有来源除外)。——总之,我是希望中维的编者们将更多精力用在寻找来源上,而非创造翻译上。——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4:47 (UTC)回复
@自由雨日:第一,首先強烈反對一刀切的不是我,而是@Ericliu1912君,我只是附和他的看法。第二,我從始至終都反對加入任何關於不成文慣例的描述,因為我認為「有成文規範就應該遵循成文規範」已經足夠,而且有些不成文慣例(例如把「Kane」翻譯成「簡尼」、把「Maguire」翻譯成「馬古尼」的慣例)的確是反智得根本不應該在維基百科出現。如果沒有成文規範的話,編者們就應該在討論頁爭論一下怎麼翻譯。📕📙📒📗📘 賭博機構最堅定的反對者 📚📖 2024年8月8日 (四) 16:52 (UTC)回复
你这就是典型的原创研究思路了,根本不应该在维基百科出现。此外,维基百科的基本精神是可供查证(verifiable)而非正确(verified),编者自行将可靠来源中的惯例称作所谓“反智”并商定自己的翻译规范,即便是出于善意(我从未否认这一点),也显然是朝向verified的错误方向而非有利于verifiable的正确方向。(注:朴菩蝙蝠等不涉及“翻译惯例”而是明显机翻错译的个例除外。)——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7:02 (UTC)回复

修訂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的領導人更替

编辑

參考此討論,我建議修訂維基百科:新聞動態/重複發生的項目中領導人更替的港澳項目,修訂如下:

  1. ^ 只限非同額競選
  2. ^ 只限非同額競選

現尋求大家意見。--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4日 (日) 07:28 (UTC)回复

此種「選舉」似乎不受「候選人」同額與否影響吧?以往即使有民主派「候選人」也祇是陪跑而已。——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4日 (日) 12:03 (UTC)回复
完善選舉制度」前香港的還有陪跑空間,現在連陪跑也沒有;澳門除了第一屆外都是同額競選。--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5日 (一) 00:20 (UTC)回复
既然如此,那似乎更無更改必要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5日 (一) 02:00 (UTC)回复
感觉没有必要这样搞得更复杂。--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4:59 (UTC)回复
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影響實際是香港政制史上單一事件最大,在特首選舉方面對選民構成影響尤甚。以往的選民構成導致曾俊華對比林鄭月娥並非毫無勝算,而曾俊華、林鄭月娥本人之別無疑動搖今時今日香港前途。因此,過往香港特首選舉的確比現在重要得多。--—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7 (UTC)回复
@Ericliu1912CopperSulfate如果這樣太複雜,我有更簡單方案:取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在ITNR地位。--Cmsth11126a02 (留言) 國民黨的正確名稱是大陸國民黨2024年8月5日 (一) 05:33 (UTC)回复
我个人感觉,鉴于其在中文世界的影响力,即使是同额选举造成的更替,也值得列出。--CuSO4 · 龙年大吉 2024年8月5日 (一) 07:22 (UTC)回复
那个讨论不是无共识?还是那个说法:不区分重要性或者“实权”性,列出世界政区索引+港澳的行政领导或立法机构更换则可。——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5日 (一) 06:28 (UTC)回复
支持ITNR取消或限制港澳特首選舉。ITNR是對重要性的判定,單獨列出港澳更是判定中的判定。除前次討論所述理由外,規模更大、自治程度更高、各派各候選人競爭更激烈、候選人更能左右城市前景的東京都知事選舉都能遭遇刊登爭議,各方面更無足輕重的港澳特首選舉更無理由繼續保留ITNR的「重要性」尚方寶劍。即使與香港自身的政治大事相比,香港公民黨解散也被大片以「重要性」(包括國家或國際意義等)爲由反對,公民黨解散難道不及李家超(再次)當選重要、李家超(再次)當選難道就比公民黨解散更具國家或國際意義?另外,近期兩個颱風,在英維ITN都提及菲律賓、臺灣、中國(大陸),在中維ITN都恰好不提造成顯著死傷的菲律賓(在第一個颱風候選時我還指出應提及菲律賓但被無視),地域中心真可休矣。--— Gohan 2024年8月5日 (一) 09:24 (UTC)回复
@神秘悟饭容我插一下嘴。首先,在香港和澳門,誰就任行政長官肯定比一個政黨的存亡(哪怕是民建聯)更加重要,因為行政長官是有實質權力的職位,政黨則只是一個組織而已。另一方面,香港行政長官不曾有人做足兩任,假如李家超連任,將會是董建華以來第一次,至少這一次會是有意義的,下次的事下次再算。反而以人口而言,澳門就真的無關痛癢,要取消的話先取消澳門吧--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5日 (一) 10:10 (UTC)回复
公民黨解散的意義在於香港政治環境變化纍積的結果;而李家超當選或再次當選無足輕重在於,今時今日香港特首發揮空間有限;只要曾俊華之流無法再入閘,無論是李家超、林鄭月娥或鄧炳強上任,都不會左右香港的前途,最大差別可能只是有無「夜繽紛」。您可認爲公民黨解散不重要,但是顯然東京都知事選舉、加州州長選舉等基於上上述理由比香港特首選舉更重要,更應列入ITNR;雖然法治國家檢察官裁量空間有限,值得懷疑加州檢察長發揮空間與香港特首孰大孰小,遑論州民普選加諸考慮。何況,李家超連任或再次當選,並不保證做足兩任;董建華在第二屆就任也不會確信自己不能做足兩任。況且,以少數黨身份連任東京都知事四、五屆大概不會被提名,香港建制派做足兩任特首也不值ITN一提。--— Gohan 2024年8月7日 (三) 04:01 (UTC)回复
以上内容显然是基于编辑自我主观意见来判断,认为一个非独立性地区的政府领导更替比惯例上视为同等级别的港澳行政领导更替还要重要。当然前者的提报尽管提,虽然还是可以认为重要性有待确认,但后者我认为还是保留,要不然干脆只保留世界政区索引的行政领导轮替和立法机构轮替了,连其他欧盟、教宗更替大老远的事不难么重要。——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8日 (四) 03:28 (UTC)回复
(-)反对:等额选举与否,和是否应该列入新闻动态无关。不管是不是等额选举,选出来的都是正儿八经的特区行政长官,亦符合基本法。--超级核潜艇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9:34 (UTC)回复

关于“可靠来源”的咨询与理解

编辑

我不理解这段东西,我今天在写一个条目,关于一个展览会,我搜索了很久 搜索到了一份展会的宣传册,宣传册中写了这场展会举行的时间、与会人士、展会的主题等信息,我正好可以把这些内容写进条目来丰富条目内容,最初我想将这个宣传册的pdf版本上传到维基然后在条目中引用他,我试着询问了其他编者这样公开发行的宣传册是否存在著作权这一说法 或者说 他是不是可以被使用,然而有人却跟我说 这不是一个可靠的来源,并让我用手指一个字一个字的读可靠来源这个条目,我读了一遍,然后我就思考了一个问题,假如今天某人印发了一张请柬,邀请大家去他家聚会,那我就这件事写了一篇文章,为了证明有这件事 我引用这份请柬 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嘛?如果没有请柬 全世界都不知道有这个聚会 哪怕有其他CNN,BBC或者其他渠道的消息 来源应该是这份请柬才对 或者说这才是第一手资料才对啊 为什么不能用呢 为什么他不是可靠来源呢?为什么反而要让我(找找其他的写了同样信息的可靠来源)我是在不理解,(对于我这个提问 您可以说我笨 可以说我理解能力差 可以说我任何东西 我并不介意 但是真心希望有人能够为我解惑 谢谢!!!)另外 我最初要问的是这个小册子有没有著作权啊 而不是说他可不可靠啊!!!!!! --AndrewKing2014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08:30 (UTC)回复

除非小册子极简到只有简单的邀请信息,没有任何设计和辞藻,不然可能受著作权保护。这本小册子是第一手来源,“已发表且可靠的第一手来源”才“可能可以使用”,不然面临获取渠道、真实性完整性未知的风险,比如内容被自制或篡改。维基百科要求是引用被媒体发表而成为二手来源的内容,将基本的核实责任转嫁到媒体。如果小册子的网络版本能从官方网站获取,那么可考虑引用,但只能用于描述性断言,不能根据册子去推论得出任何东西。--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08:41 (UTC)回复
Wikipedia:可靠来源#相关的定义--春祺夏安 ZhaoFJx 2024年8月4日 (日) 08:46 (UTC)回复
用(官方发布的)“请柬”作为一手来源证明有“邀请”这件事是可以的,但是用来证明“举行的时间、与会人士、展会的主题等信息”就不行了,因为你并不知道它是不是如期举行,受邀人士是不是都到了场,等等。--—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4日 (日) 10:18 (UTC)回复
用来证明计划内容似乎是可行的。--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00:11 (UTC)回复
确实。不过一般来说计划内容也是不会写进百科全书的就是了,除非它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一般来说有特别之处那就会得到媒体等第三方来源报导,那就有第三方来源了(当然,第一手的请柬仍可以作为辅助来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5日 (一) 06:26 (UTC)回复
就怕第三放来源报头不报尾。之前说活动预定X年X月X日举办,但等那天到了既不报道活动举办,也不报道活动取消😂--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5日 (一) 07:58 (UTC)回复
其实应该这样说 我觉得每个人都有瑕疵,我刚刚开始学习如果书写编辑条目 那我在咨询的时候 为什么不可以直接告诉我 或者说比较友善的探讨 反而是跟我说 你应该用手指着屏幕 一个字一个字的读 读累了就去喝口水 然后回来接着读 甚至于表示我应该去国小重学语文 这就让我觉得很不舒服 这种沟通方式很不友善。--AndrewKing2014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06:14 (UTC)回复

因為有人提出WP:IINFO以及WP:PLOTONLY來要求電影條目的劇情介紹,所以我很熱切的想知道:

电影剧情方面可以参考虚构类条目通用的MOS:FICT
  • 长度方面英文维基的en:MOS:FILMPLOT指出长度「between 400 and 700 words」。中文偏好双字词,以汉字数量来计,应该是1000汉字左右。当然,特殊情况可以特殊讨论,但这也基本媒体详细论述剧情本身了。
  • 电影条目没有脚注不是没有参考来源,而是使用了隐式的第一手来源——毕竟剧情是根据电影自身总结的,而不是维基百科编者自己编的。如果剧情介绍能看完电影简单得出,不用做什么考据,你对这个概括没有疑问(或者你没看过电影,不知道该不该有疑问),没有脚注那随它去就好。(MOS:PLOTSOURCE)--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8月5日 (一) 00:26 (UTC)回复
我认为剧情介绍也应该有来源,毕竟很多电影或者烧脑,或者过于艺术流,或者其他问题,并不是每个人对剧情的理解都一致--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8月5日 (一) 03:54 (UTC)回复
现时的做法:对于剧情描述的来源倾向是无亦可,但有更好。——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5日 (一) 06:06 (UTC)回复
@Shizhao有些影評、劇評也會透露一下劇情。當然一定不及自己看詳盡,不過至少可以讓條目齊整些。上次我寫七五計劃 (電影)也是確保主要劇情都可以查證才創建條目的--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24年8月5日 (一) 10:34 (UTC)回复

有關臨時帳號正式使用後的傀儡方針及IP封鎖方針

编辑

現時的傀儡方針中的在非登入狀態下進行編輯以誤導他人一節的描述為:

如使用多重IP位址進行編輯,以迷惑他人或違反上述原則,亦可視作是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

臨時帳號正式使用後,將會改以cookie的方法分辨用戶。用戶在更換IP後仍為該臨時帳號,但不能使用第二個裝置登入該臨時帳號。考慮到有人會使用兩個或以上的裝置編輯以及cookie可以移除,請問是否需要規範臨時帳號與另一臨時帳號的關係(例如要求在其用戶頁表明關係)?此外,臨時帳號啟用後,只有部分用戶能查看其IP,由於IP地址是用戶私隱,故此是否需要規範何時才可以使用IP封鎖?--132.234.229.111留言2024年8月5日 (一) 08:34 (UTC)回复

傀儡部分,应该是仅限于已注册并“正式”的用户(相对于这次IP Masking机制下的“临时”用户),可能需要适当的描述调整,或者补充一个关于用户类型的定义说明mw:User_account_type(正式用户、临时用户、IP用户)。
IP部分,暂时只有管理员等拥有相应权限的用户可以查看,还是交由管理员去自行裁量某一组临时用户与IP的关系而判断是否连带IP(段)封锁,如果考虑IP隐私问题,或者单独IP(段)封锁并且涉及特定临时用户时是否声明这些关联。还有一个功能是“自动封禁该账号使用的IP地址”,暂时来看(Special:封禁列表),封锁一个用户并连带自动封锁对应IP段地址是不是不会显示相应地址段,应该已经技术上处理过这个问题(?)。——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8月5日 (一) 09:15 (UTC)回复

提议将WP:命名常规 (生物)纳入正式命名常规

编辑

如题。可参考过往讨论:Wikipedia_talk:命名常规_(生物)。--——🦝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7日 (三) 12:03 (UTC)回复

自從上次討論以來,是否尚有規則爭議未得解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8月7日 (三) 14:11 (UTC)回复
据我所知似乎是没有。--——🦝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7日 (三) 15:46 (UTC)回复
支持提议。问一下,多识植物百科可以作为名称来源吗?有些植物的名字好像也就这个百科有提供。--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9:37 (UTC)回复
这个之前讨论过。理论上讲wiki类网站都不能作为可靠来源。--——🦝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0:42 (UTC)回复
可是据我所知该网站是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并不是谁都可以编辑的。--微肿头龙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0:46 (UTC)回复
专业人士的blog也不能作为可靠来源。凡没有经过同行评审的出版物审核发表,再专业的人士的写作内容都不应视作可靠来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0:49 (UTC)回复
“凡没有经过同行评审的出版物审核发表,再专业的人士的写作内容都不应视作可靠来源”——WP:SPS里面说了“但在某些情形下,个人出版物亦仍可以被接受。例如,出版人为受到肯定的专家,从事与条目主题相关领域的工作,并曾在可靠的第三方出版物中发表过該領域工作的文章。”--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4:33 (UTC)回复
你这是直接漏了后半句:“但是,此类来源的使用需要谨慎,并且如果有关信息的确值得记载,很可能已有他人做了相同的工作。”按照汉语语法,“但是”后面的内容是不是更重要的内容?我承认前面我说的是有点绝对了,但基本精神我认为是没问题的。中维的现状较严重的问题仍然是乱用不可靠来源,而非过于谨慎地使用来源。--—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4:42 (UTC)回复
“中国生物物种名录”应该加入一般规则章节吧?甚至我认为有时应该比动物志、植物志更优先使用 思考...因为中国生物物种名录一年一更,但动物志中常有过时信息(比如Naja naja atra仍被视作亚种)--—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1:03 (UTC)回复

傀儡方针修正语句

编辑
現行條文

……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帳號和IP位址被封禁(在極端情況下,操作傀儡的帳號會被不限期封禁,不得再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如使用多於一個帳號,我們建議用戶在用戶頁中宣告帳號間的關係(宣告格式請看下方)。他們……

提議條文

將很可能導致您所有曾使用的帳號和IP位址被封禁

如使用多於一個帳號,用戶应该宣告帳號間的關係,除非其属于被容許使用多重帳號的行為(宣告格式請看下方)。他們……

不限期封禁不代表“不得再參與維基百科的編輯”。

“建议”一词程度过轻,不符合下文“使用多重帐号的用户应当明示帐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違背合理使用多重帐号的目的。”--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8月7日 (三) 15:36 (UTC)回复

建议仍然保留“不限期封禁”的措辞,虽然不代表“永久”,但依然是有很强的威慑力的,删去后这种威慑力感觉小了不少。建议写为“……将很可能导致您所有曾使用的账号和IP地址被封禁若情节严重,通常为不限期封禁。”其余修订(+)傾向支持。——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7日 (三) 19:22 (UTC)回复
支持提案。“在极端情况下”没有“很强的威慑力”,并且“不限期”也降低威慑。--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1:45 (UTC)回复
“不限期”为何反而降低威慑?--—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1:55 (UTC)回复
近期社群讨论中,不限期有期限未定、随时可经申诉解封的趋势,所以感觉强调它没有威慑性。--YFdyh000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2:22 (UTC)回复
我也注意到确实有这个趋势……但现状来说,“不限期”显然仍是威慑性最强的吧?而且似乎仍是最重的封禁。另外,这一方针面向对象多是新手,对他们来说他们应该不会了解这么多封禁潜规则?--—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2:26 (UTC)回复

关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

编辑

現行條文

条目不应该包含有对已发表材料的新式分析和总结,如若这些分析与总结产生了原始来源中并未明确的立场。

但方针文字中未直接涉及模板
提議條文

因以上问题,提请社群就WP:非原创研究方针是否适用于模板,以及判定模板为“原创研究”的客观标准,予以讨论和澄清。

在此讨论未完成之前,请暂缓以“明显的原创总结”及WP:非原创研究方针为由删除模板。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8:02 (UTC)回复

这一问题,我支持Shizhao前辈的说法,即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
至于判定的客观标准,和判断条目的标准一样。即是否有“提出新观念”,或是否有“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后者又称“原创总结”)。另见客栈条目探讨区的类似问题,有更详细的讨论。--—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09:00 (UTC)回复
我原则上支持这个观点,但是假如我们像条目一样在模板中添加大量参考资料,就会严重影响模板的视觉效果。然而,在“不需要(或不方便、不能)添加参考资料”的前提下要求“不能进行原创研究”,实质上相当于将证明是否存在原创研究的责任转嫁给了质疑者。
我认为应该明确模板中给出参考资料的方法,例如放在noinclude标签中、放在注释中、放在讨论页中等。--——🦝Interaccoonale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0:48 (UTC)回复
(!)意見:如果因为“出现在条目中的模板是条目的一部分,[而]当然适用于WP:非原创研究方针”,那么将模板从具体涉及的条目移除,是较为可行、中性的解决争议办法,而不必一定采取删除模板的方式。模板本身一般仅用于提供导航便利,而不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以包含新式分析和总结为缘由提出删除模板本身,或许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Zhenqinli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23 (UTC)回复
如果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那么大部分没有客观标准的navbox都应该删掉。例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1/02#Template:上海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5/07/31#Template:北京市,但是类似的navbox可能有几千个。--GZWDe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12:47 (UTC)回复
没有人认为navbox是原创总结(就像没有人认为一篇条目是原创总结一样),关键是看它总结是否会“得出或暗示并未由来源明确提及的结论”,以及我在条目探讨中也表示应该对“暗示”的判定尽量从宽处理。当然,若主题本就没有明确定义,比如说“XX市老街”(假设并没有任何政府或学者定义该市哪些街是“老街”),那么应当按原创研究删除,但它的本质问题是“提出新观念”,而非“原创总结”。我认为如没有明显“得出或暗示新结论”,那么应当由提删者承担举证责任;但若本身主题就没有明显的定义,那么应当由创建者承担“定义”(即给出来源)的责任。--—自由雨日留言贡献 2024年8月8日 (四) 13:2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