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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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使用同样简称的其后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使用同样简称的现今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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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名称 = 末任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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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tion1 = 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办公楼,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摄于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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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国家广电总局'''、'''广电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已撤销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直属机构]],由[[中共中央宣传部]]{{NoteTag|[[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共中央组织部]]管理[[人民日报]]社、国家广电总局、[[新华社]]等新闻单位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干部<ref>{{cite web |url=http://cpc.people.com.cn/GB/64114/75332/5230610.html |title=存档副本 |accessdate=2010-03-09 |deadurl=no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809085135/http://cpc.people.com.cn/GB/64114/75332/5230610.html |archivedate=2011-08-09 |df= }}</ref>}}和国务院领导。其主要职能是监管[[中国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国家广电总局'''、'''广电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已撤销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直属机构]],由[[中共中央宣传部]]{{NoteTag|[[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共中央组织部]]管理[[人民日报]]社、国家广电总局、[[新华社]]等新闻单位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干部<ref>{{cite web |url=http://cpc.people.com.cn/GB/64114/75332/5230610.html |title=存档副本 |accessdate=2010-03-09 |deadurl=no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10809085135/http://cpc.people.com.cn/GB/64114/75332/5230610.html |archivedate=2011-08-09 |df= }}</ref>}}和国务院领导。其主要职能是监管[[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地区]])所有的广播电视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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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被撤销,与原[[新闻出版总署]]合并成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被撤销,与原[[新闻出版总署]]合并成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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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 == |
== 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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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公映许可证.gif|thumb|250px|在中国大陆院线放映的电影均有公映许可证(俗称“龙标”)]] |
[[File:公映许可证 电审故字(2013)第347号.gif|thumb|250px|在中国大陆院线放映的电影均有公映许可证(俗称“龙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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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能有:<ref> |
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能有:<ref>{{Cite web |url=http://www.chinasarft.gov.cn/articles/2008/08/07/20100422210635740475.html |title=国家广电总局主要职能 |accessdate=2013-10-24 |archive-date=2012-08-26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826105303/http://www.chinasarft.gov.cn/articles/2008/08/07/20100422210635740475.html |dead-url=yes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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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
# 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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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
# 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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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承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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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政策与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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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广电总局政策与禁令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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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设置 == |
== 机构设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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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局机关内设机构 === |
=== 总局机关内设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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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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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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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 |
*[[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央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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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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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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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事业管理处 |
|中国广播事业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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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廖承志]] |
|处长:[[廖承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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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李强]]<br /> |
|副处长:[[李强 (1905年)|李强]]<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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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廖承志、李强、徐迈进、梅益、温济泽、李伍、陆亘一 |
管委:廖承志、李强、徐迈进、梅益、温济泽、李伍、陆亘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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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 |
|[[中共中央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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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广播电影电视部改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1998年3月,广播电影电视部改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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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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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广电总局规范视频网站,要求所有视频网站必须是国有独资或者国有控股,使得[[优酷]]、[[土豆]]乃至[[腾讯]]等视频网站面临关门或者国有化的风险<ref>[http://discovery.cctv.com/20080105/100809.shtml 互联网视听新规出台 视频网站踩上生死线?_cctv.com提供]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805203245/http://discovery.cctv.com/20080105/100809.shtml |date=2012-08-05 }}</ref>。后[[广电总局]]大赦已有视频网站,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阻断了非国有的新生力量进入视频网站行业的可能性<ref>[http://www.china.com.cn/news/txt/2008-02/04/content_9649599.htm 广电总局视听服务牌照发放政策仍然不明朗_中国网]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502142500/http://www.china.com.cn/news/txt/2008-02/04/content_9649599.htm |date=2012-05-02 }},中国经营报</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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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广电总局下达严格命令,严管互联网电视产品“电视盒子”,拟禁止盒子产品系统界面出现视频网站入口,未获得牌照的视频供应商不得进入电视盒子。广电总局目前仅批准了七家中国大陆境内的电视台进入互联网电视领域。这项规定可能会使诸多视频网站和电视盒子制造商的商业利益受损,广电此举也引来了网民的批评。<ref>[http://www.techweb.com.cn/internet/2014-07-14/2055930.shtml 消息称广电总局拟禁止盒子产品加视频网站入口]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717031421/http://www.techweb.com.cn/internet/2014-07-14/2055930.shtml |date=2014-07-17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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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广电总局发布204文件,关闭人人影视和射手网网站,对网络境外影视传播进行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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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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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的是,有些禁令只是限制免费频道,而收费频道则不受限制,如《关于禁止播出电脑网络游戏类节目的通知》,辽宁电视台的GTV系列频道与上海电视台的游戏风云频道就不受此通知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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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以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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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3月8日,《[[流星花園_(台灣電視劇)|流星花园]]》掀起收视热潮的时候,广电总局下令停播,其要求各电视台“暂停播出”《流星花园》的主要原因是:“该剧在部分电视台播出后,在社会上产生了负面影响,容易误导青少年”。<ref>[http://ent.sina.com.cn/v/2002-03-12/75587.html 南方都市报:《流星花园》被停播 各方反应不一]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222071301/http://ent.sina.com.cn/v/2002-03-12/75587.html |date=2014-02-22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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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21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禁止播出电脑网络游戏类节目的通知》,导致诸如[[中央电视台]]的《电子竞技世界》等游戏类节目被封杀。<ref>[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7/02/27/20070914165147430579.html 关于禁止播出电脑网络游戏类节目的通知]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214015905/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7/02/27/20070914165147430579.html |date=2008-02-14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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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广电总局规定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凶杀暴力涉案剧”,代之以“适合青少年观看的优秀影视剧”。时任广电总局副局长赵实称,这个做法是应广大家长观众的意见和要求推出的,也是广电总局开始实施的净化工程的一部分。通过这项措施,一方面是为了净化银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也是要起到政策调控的作用,引导制作方控制这类影视剧的产量,刺激他们生产题材更加多样、健康向上的作品。赵实同时说明,凶杀暴力题材的电视剧不是不能播出,只是播出时要选择其他时段。<ref>[http://ent.sina.com.cn/v/2004-04-18/1404368169.html 广电总局:电视台黄金时间将禁播凶杀暴力剧]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222093010/http://ent.sina.com.cn/v/2004-04-18/1404368169.html |date=2014-02-22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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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3月,广电总局规定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分赛区活动不得在当地省级卫视播出;参赛选手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举办未成年人参与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等活动必须单项报批;评委点评不搞令参赛选手难堪的责难等细节性问题。对于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的节目风格也做出了相应规定,明确指出,播出的节目要力戒庸俗、低俗的现象,不能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审丑心态,其中对于之前颇受争议的“评委”点评环节也做出了专门规定,评委点评要实事求是、积极健康、平等善意,不搞不切实际的吹捧,不搞令参赛选手难堪的责难,不以非理性的褒贬来取代知识性的引导。此外,广电总局还在其具体条文中提出,总体这类活动不宜多,参赛选手的发型、饰品、服装不能低级媚俗,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参与、主办或播出的全国性或跨省(区、市)赛事活动一律不设奖金奖品等规定。这对“[[超级女声|超女]]”和“《梦想中国》”等选秀节目产生了未来发展上的影响。<ref>[http://ent.sina.com.cn/v/m/2006-03-13/22311014697.html 新超女依规定限年龄:未满18岁不得报名]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222093509/http://ent.sina.com.cn/v/m/2006-03-13/22311014697.html |date=2014-02-22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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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8月,广电总局下令9月1日起各级电视台黄金时间(17:00-20:00)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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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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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从2月份起的至少8个月时间内,规定卫视黄金档只能播放主旋律影视作品<ref>[http://news.sina.com.cn/c/2007-01-22/060812100145.shtml 广电总局要求2月起卫视黄金时段须播主旋律影视]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0222093010/http://news.sina.com.cn/c/2007-01-22/060812100145.shtml |date=2014-02-22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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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广电总局批准“超级男声”必须改名为“快乐男声”举办,并要求参赛曲目要弘扬主旋律,尽可能不出现落选歌手泪流满面、亲友抱头痛哭、歌迷狂热呼叫等场面和镜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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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对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给予暂停播放广告处罚的通报》,因为[[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和[[甘肃电视台]]综合频道违规播放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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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0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来,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秩序明显好转,社会反响良好。但一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仍存在违规播放广告的问题。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依法、依规播放广告,凡属虚假违法、内容不良、格调低下的医疗、药品、性保健品广告和各类性暗示广告一律不得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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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0日,广电总局责令4家电台电视台停播擅增频率(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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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家广电总局近日对[[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南京人民广播电台]]、[[合肥人民广播电台]]、[[淮安市电视台]]等四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发出全国通报批评,同时下发《违规播出机构处罚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擅增的频率(道)播出。广电总局并要求上述四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自8月10日12时起暂停播出擅自更改名称、呼号和节目设置范围的违规频率(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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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2日,广电总局全国通报批评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南京市人民广播电台、合肥市人民广播电台、淮安市电视台等四个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同时公布《违规播出机构处罚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擅增的频率(道)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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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5日,广电总局叫停《[[第一次心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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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直接叫停了重庆卫视《第一次心动》选拔活动。在对该台违规行为的通报中,广电总局的措词极为严厉,并希望各电视台自省,纠正电视低俗风。16日,重庆广电多名高层集体进京,与广电总局沟通并检讨,希望挽救《第一次心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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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 深圳卫视交友节目《[[超级情感对对碰]]》被停播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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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情感对对碰》是深圳卫视一档情感类大型综艺栏目,以青年男女交友为主题,广电总局指出:由于该栏目部分节目选手、主持人言行不妥,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22日,已有3年历史的《超级情感对对碰》被批评并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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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广电总局叫停整容真人秀《美丽新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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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自8月15日叫停重庆电视台选秀节目《第一次心动》后,国家广电总局23日再度叫停广东电视台女性整容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并明令禁止整容、变性节目。另外,侵犯个人隐私的节目和活动也被明令禁止制作、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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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广电总局发出通报,批评四川电台和成都市电台在每天21时后,用2至3个小时公然谈论、肆意渲染性生活、性经验、性体会和性器官,吹嘘性药功能,内容淫秽不堪。这两个电台的此类节目已停播。广电总局要求正在制作、播出的此类节目必须立即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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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宁夏人民广播电台经济广播和交通广播、江西人民广播电台科教农村频率、山西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综合频率因继续播放“涉性”节目而被责令停播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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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news|广电总局终极封杀"超级女声"类似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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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0日,广电总局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参与的选拔类广播电视活动和节目的管理的通知》,终极封杀以湖南卫视“超级女声”为代表的选秀电视节目过度流行的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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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5日,广电总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国各级电视台立即停播电视剧《[[红问号]]》,并要求各级广电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杜绝集中展示犯罪案件、制作粗劣、格调低下的电视剧的播出,确保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广电总局指出:“《红问号》以一系列女性犯罪案件为表现内容,剧中集中展示和渲染女性犯罪过程,格调低级庸俗,制作粗劣,播出后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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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0日,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彻底地清理检查全国广播电视,特别是地(市)、县广播电视机构违规播出的涉性下流节目。通知指出:9月19日至21日,某省的省级电台以及11个地(市)的24个频率共57个栏目,拒不执行规定,依旧播放下流节目,有关责任人应受到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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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颁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自本月31号生效。在新《管理规定》之下,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企业必须是受政府直接控制的国有企业。然而目前中国国内多数视频分享网站,包括功能与[[YouTube]]类似的[[土豆网]]和[[优酷网]]等主要站点都是私人经营。另外,《管理规定》还要求,中国国内互联网网站提供的视频内容,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和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准则。”[[法新社]]评论认为,这些新规定令人怀疑网络视频网站是否可能自由地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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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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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4日,《[[苹果 (电影)|苹果]]》被认为涉嫌传播色情内容,全面禁映并吊销影片的《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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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广电总局发文,自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不得播出的境外动画片时段,由原来的17:00-20:00延长至17:00-21:00。中外合拍动画片在这一时段播出,需报广电总局批准<ref>[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8/02/19/20080219171313160874.html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1113180844/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8/02/19/20080219171313160874.html |date=2012-11-13 }} 2008-02-19 17:15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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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初,电影《[[色,戒]]》下线后,媒体披露[[汤唯]]电视广告全面被禁,汤唯本人可能被广电总局全面“封杀”。随后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各电影制片单位,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中国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发出《广电总局关于重申电影审查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细了审片的标准: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三贴近]]”原则,坚持正确的创作导向,始终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进一步繁荣创作、加强管理、净化银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营造更加和谐、更加“绿色”的电影环境。电影禁止载有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教唆犯罪的;危害社会公德,诋毁民族优秀文化的等十项内容。对影片中夹杂淫秽色情和庸俗低级内容,展现淫乱、强奸、卖淫、嫖娼、性行为、性变态、同性恋、自慰等情节及男女性器官等其他隐秘部位;夹杂肮脏低俗的台词、歌曲、背景音乐及声音效果等内容必须进行删减。但局方此举惹来大量质疑及争议<ref>[http://news.21cn.com/today/topic/2008/03/08/4443676.shtml 《封杀汤唯:权力与恶俗的合谋》]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314053604/http://news.21cn.com/today/topic/2008/03/08/4443676.shtml |date=2008-03-14 }},[[新快报]], 2008年3月8日</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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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星期四,广电总局网站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抽查第1号公告,25家网站被令停止服务,32家网站被警告处分,另有5家网站没有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却擅自开办视听节目。公告说,抽查发现问题有:1、有网站的视听节目含有淫秽色情、恐怖暴力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内容;2、有网站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视听节目服务,其中有的经常传播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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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原本《[[木乃伊3]]》在内地安排与北美同步上映,但是院线接到通知,该片将推后上映。引进方中影集团介绍,《木乃伊3》没有通过内地的审查,部分内容需要删改,延期到9月24日。<ref>[http://ent.163.com/08/0731/09/4I605O1N00031NJO.html 《木乃伊3》内地审查暂未通过 延期9月24日上映]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809121916/http://ent.163.com/08/0731/09/4I605O1N00031NJO.html |date=2008-08-09 }},新华网,2008年7月31日</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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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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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广电总局发出通知,对互联网视听节目作出进一步要求,其中包括禁止在[[互联网]]上传播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和理论文献影视片。<ref>[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9/03/30/20090330171107690049.html 广电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管理的通知]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403052050/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09/03/30/20090330171107690049.html |date=2009-04-03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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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重申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的通知》,指出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访谈等各类节目,严禁禁止谈论名人绯闻秘史、[[艺人]][[隐私]][[恋爱|恋情]]等[[八卦新闻|花边新闻]]、八卦新闻,节目不得邀请有丑闻、劣迹和有[[犯罪]]记录者担任嘉宾或评委,更不得将丑闻、绯闻、犯罪等作为卖点,美丑不分。据[[新华网]]报道,<ref>[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9-04/29/content_11277121.htm 电视台“阿娇复出”专题引来广电总局禁播令] {{web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503103111/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9-04/29/content_11277121.htm |date=2009-05-03 }}</ref>这个禁令的发出,缘起各[[媒体]]大肆炒作“[[钟欣桐|阿娇]]复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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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广电总局再发《关于重申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的通知》这个禁播令,据《[[南方都市报]]》报道<ref>[http://www.nanfangdaily.com.cn/nfdsb/200904290083.asp 广电总局禁炒绯闻秘史 阿娇访谈"无限期延播"]</ref>,这可能是缘起[[湖南卫视]]《[[背后的故事]]》录制过[[钟欣桐|阿娇]]的访谈节目。这一禁令,使得这期节目被无限期延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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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需要对目前市场上的电视剧不该使用、大量使用、失度使用[[方言]]的情况应该管制,对部分电视剧中方言和不标准的普通话应引导、纠正甚至禁止。另外强调,电视剧中的领袖人物有戏份、需要出场说台词时,要讲普通话。<ref>{{cite web |url=http://news.qq.com/a/20090716/001091.htm |title=广电总局:电视剧中领袖人物要使用普通话 |publisher=TX |date=2009年7月16日 |accessdate=2009年7月16日 |language=Zh-hans |deadurl=no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090721054646/http://news.qq.com/a/20090716/001091.htm |archivedate=2009年7月21日 |df=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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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末至12月开始 广电开始大量清查所谓无其颁发“视听许可证”的网络视频网站、网络下载网站以及部分与其相关的网站和论坛。Btchina Btpig等400多家视频网站被责令关闭,也有大量网站被责令关闭检查。未被责令的网站大部分开始被迫转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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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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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广电总局下令禁用英文缩略词。在主持人口播、记者采访和字幕中,不能再使用诸如[[NBA]]、[[GDP]]、[[WTO]]、[[CPI]]等外语和[[缩略词]]。<ref name="外语禁令">{{cite web| url=http://www.huxiu.com/article/102160/1.html| title=#阿ju很忙# 广电总局15年来禁限令一览| publisher=虎嗅| date=2014年11月24日| accessdate=2015年1月16日| language=Zh-hans| deadurl=no|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125032454/http://www.huxiu.com/article/102160/1.html| archivedate=2014年11月25日| df=}}</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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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国家广电总局对各广播影视机构下发通知,要求非外语频道,播音员主持人在口播新闻、采访、影视记录字幕等方面,不要使用外语以及外语缩写词。诸如[[NBA]](美国职业篮球赛)、[[GDP]](国内生产总值)、[[WTO]](世界贸易组织)、[[CPI]](消费者物价指数)等英文缩写将被避免使用。总局表示,这是为了让更多观众能看得懂、听得懂电视广播节目。<ref name="外语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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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广电总局发布了《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及《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情感故事类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措辞严厉指责了“[[非诚勿扰]]”等相亲类节目的不良影响<ref>{{cite web|url=http://www.chinanews.com.cn/yl/yl-ypkb/news/2010/06-10/2335713.shtml|publisher=[[中國新聞網]]|title=广电总局下发通知 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date=2010年6月10日|deadurl=no|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0825102551/http://www.chinanews.com.cn/yl/yl-ypkb/news/2010/06-10/2335713.shtml|archivedate=2010年8月25日|df=}}</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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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广电总局下发《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将“[[PPS]]”、“[[迅雷看看]]”、“土豆网”、“[[风行网]]”等知名在线视频网站上的美国电视剧以及“盗版”[[韩剧]]等无官方授权的剧集完全封杀。<ref>{{cite web |url=http://tech.sina.com.cn/i/2010-11-23/19534899181.shtml |title=广电总局封杀网上无证美剧 |publisher=TX |date=2010年11月23日 |accessdate=2010年11月23日 |language=Zh-hans |deadurl=no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01128122337/http://tech.sina.com.cn/i/2010-11-23/19534899181.shtml |archivedate=2010年11月28日 |df=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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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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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6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对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违规问题的通报》,下令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影视频道从9月17日零时至10月17日零时止停播30日,因为该台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频道标识与节目设置范围,以及2011年6月29日播出的《情感密码》节目产生了不良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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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電總局頒佈意見性文件《[[廣電總局關於加強上星綜合頻道節目管理的意見]]》,「限制電視節目過度娛樂化」,因其對娛樂節目多加限制,媒體方面解讀為「[[限娛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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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全民热捧港劇《[[天與地 (無綫電視劇)|天與地]]》的时候,广电总局下令停播,外傳因劇集含有大量政治隱喻,将[[土豆網]]、[[優酷網]],[[56網]]、[[樂視網]]、[[PPS]]和[[PPTV]]等知名在线视频网站及曾刊登劇集簡介的百度百科及貼吧討論區全部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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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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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1日,之前广电总局下发的“禁止电视剧中插播广告”文件正式生效、启用。这个文件明令禁止了全国所有的电视媒体(包括中国官方媒体[[CCTV]])在播放[[电视连续剧]]的过程中插播任何广告。广电总局的此次行动引来了国内舆论的强烈反响,众多媒体的关注。(不过各地电视台把原来一集电视剧改成2/3集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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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底,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市场票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会员价、团购价等优惠票价不低于影院挂牌价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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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广电总局副局长李伟强调了总局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物上电视节目做嘉宾的意见,“现在出现了邀请网络上很有争议的人物、炫丑的人物到电视媒体上,而且是黄金时间做节目的情况。我们要及时纠正扭转问题,一种错误不能一犯再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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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在网络剧、微电影等自制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前,应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内容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播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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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7月19日广电总局通报,总局办公厅13日下发通知,要求停止播出“祛毒复肝组合”等33条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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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广电总局日前对于电视剧创作提出六项要求,其中包括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商战剧需要注意价值导向;翻拍克隆境外剧不能播出;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网游不能改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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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撤销,新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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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任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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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事业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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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强]](1949年-1952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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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 |
; 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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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光春]](2000年6月-2004年12月) |
# [[徐光春]](2000年6月-200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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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太華]](2004年12月-2011年3月) |
# [[王太華]](2004年12月-2011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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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赴朝]](2011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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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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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文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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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部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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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分类| |
{{维基文库分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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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607022251/http://www.sarft.gov.cn/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0607022251/http://www.sarft.gov.cn/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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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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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总局政策与禁令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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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被禁电视剧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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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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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视广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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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视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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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大陆电影]] |
* [[中国大陆电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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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被禁电影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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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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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播影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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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日 (日) 17:27的最新版本
末任领导 | |
党组书记、局长 | 聂辰席 |
---|---|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 张海涛 |
党组成员、副局长(3) | 田 进、张丕民、李 伟 |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 王莉莉 |
党组成员、中国中央电视台台长 | 胡占凡 |
党组成员、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台长 | 王庚年 |
党组成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 王 求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共中央宣传部 |
组织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直属机构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党组 中共中央宣传部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党组 |
本级纪检机构 | 中央纪委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纪检组 |
本级监察机构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察局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 |
邮政编码 | 100866 |
對外官網 | www.sarft.gov.cn |
机构沿革 | |
1946–1949 | 新华社口头广播部(延安新华广播电台编辑部) |
1949–1949 |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 |
1949–1952 |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广播事业局 |
1952–1954 |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中央广播事业局 |
1955–1967 | 国务院直属机构广播事业局 |
1967–1977 |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中央广播事业局 |
1954–1967 | 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央广播事业局 |
1982–1986 | 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部 |
1986–1998 | 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
1998–2013 |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2013–2018 |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2018– |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接替者 |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影像资料 | |
|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国家广电总局、广电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撤销的正部级直属机构,由中共中央宣传部[註 1]和国务院领导。其主要职能是监管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地区)所有的广播电视媒体。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被撤销,与原新闻出版总署合并成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职责[编辑]
广电总局的主要职能有:[2]
- 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 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 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 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
- 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国家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 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国中央电视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 研究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 主管出版品相關業務。
- 承办中共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歷年政策与禁令[编辑]
机构设置[编辑]
总局机关内设机构[编辑]
被派驻机构[编辑]
- 中央纪委驻广电总局纪检组、监察部驻广电总局监察局
- 审计署驻广电总局审计局
直属事业单位[编辑]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 中央电视台
- 中国电影集团公司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
- 监管中心
- 广播影视发展研究中心
- 信息中心
- 广播科学研究院
- 广播电视规划院
- 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 电影技术质量检测所
- 中广电设计研究院
- 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 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电影乐团)
-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影资料馆)
- 电影剧本规划策划中心
- 电影数字节目管理中心
- 电影资金办
- 机关服务中心(物业管理中心)
- 培训中心
- 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
-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 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
- 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
- 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
- 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
- 中广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 中央卫星电视传播中心
- 中国广播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
- 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
- 中国广播电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
-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 卫星直播管理中心(2011年10月11日成立)
广电系统省级管理机构[编辑]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设有广播电影电视局。
机构沿革[编辑]
起始时间 | 机构名称 | 正职领导 | 副职领导 | 上级主管单位 | 备注 |
---|---|---|---|---|---|
1949年6月 | 中国广播事业管理处 | 处长:廖承志 | 副处长:李强 管委:廖承志、李强、徐迈进、梅益、温济泽、李伍、陆亘一 |
中共中央宣传部 | 廖承志任处长兼北平新华广播电台台长;李强任副处长兼副台长。 |
1949年11月 | 广播事业局 | 局长:李强 | 副局长:梅益、徐迈进 | 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 | 1953年3月,中央广播事业局党总支改为党组。 |
1952年 | 中央广播事业局 | 局长:梅益(52.9任) | 副局长:徐迈进、温济泽(52.9任) | 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 | |
1954年 | 中央广播事业局 | 局长:梅益 党组书记:丁莱夫(1962.10-) |
副局长:徐迈进(1949.6-1956.12)、温济泽(1952.9-1958.9) 刘呈云(1953.3-1959.9)、周新武(55.3任)、金照(55.3任)、李伍(1955.3-1960) 顾文华(1959.9-) 董林(1959.9-) 左漠野(1959.9-) 李哲夫(1961.11-) 王寿仁(1966.5-) | 技术、行政业务由国务院二办领导,宣传业务由中宣部领导 | 1963年4月,中央广播事业局建立党委。1964年再改为党组。 |
1967年 | 中央广播事业局 | 军管组长:刘路明(1967.12-1968.8) 张午(1968.8-1969.11)刘建功(1969.11-1973.1) |
军管副组长:张子良(1967.12-) 戴征远(1967.12-1973.1) 张士诚(1969.12-) | 列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 1967年12月12日,中央广播事业局实行军事管制。 |
1973年 | 中央广播事业局 | 局长:刘建功(1973.1-1974.9) 邓岗(代1974.9-1976.2; 1976.2-1977.1) |
副局长:戴征远(1973.1-1974.9)、毛德厚(1973.1-1977.10)、董林(1973.1-1982.5)、王寿仁(1973.1-1982.5)、金照(1973.1-1982.5)、顾文华(1973.1-1982.5)、李哲夫(1973.1-1982.5) 张振东(1974.9-1982.5) | 列为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 1973年1月2日,中央广播事业局恢复局长制并成立党的核心小组。 |
1977年 | 中央广播事业局 | 局长:张香山(1977.1-1982.5) 党组书记:张策(1978.5-1982.5) |
副局长:李连庆(1977.1-1982.5) 王寿仁(1973.1-1982.5) 董林(1973.1-1982.5) 金照(1973.1-1982.5) 顾文华(1973.1-1982.5)李哲夫(1973.1-1982.5) 张振东(1974.9-1982.5) 李衍授(1978.5-1982.5) 周新武(1978.12-1982.5) 卢克勤(1978.12-1982.5) 左漠野(1978.12-1982.5) 郝平南(1979.3-1982.5) | 划归国务院领导,宣传业务归中宣部领导 | 1977年,中央广播事业局成立党组。 |
1982年5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部 | 部长:吴冷西(1982.5-1985.4) 艾知生(1985.4-1986.1) |
副部长:郝平南(1982.5-1986.1) 马庆雄(1982.5-1986.1) 徐崇华(1982.5-1986.1) 谢文清(1983.4-1986.1)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1982年5月4日,中央广播事业局改为广播电视部。 |
1986年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 部长:艾知生(1986.1-1994.4) 孙家正(1994.4-1998.3) |
副部长:谢文清(1986.1-1987.7) 马庆雄(1986.1-1993.2) 徐崇华(1986.1-1993.2) 聂大江(1986.1-1990.8) 丁峤(1986.1-1987.7) 王枫(1987.7-1994.5) 陈昊苏(1987.7-1990.5) 田聪明(1990.12-1998.3) 刘习良(1991.5-1997.10) 同向荣(1993.2-1998.3) 何栋材(1993.2-1997.10) 杨伟光(1994.5-1997.10) 赵实(1996.2-1998.3) 张海涛(1997.10-1998.3) | 国务院组成部门 | 1986年1月20日,广播电视部与文化部电影局合并为广播电影电视部。 |
1998年3月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局长:田聪明(1998.3-2000.6) 徐光春(2000.6-2004.12) 王太华(2004.12-2011.3) 蔡赴朝(2011.3-) |
副局长:李树文(1998.4-2001.4)(98.4任)同向荣(1998.4-?) 赵实(1998.4-2011.2) 张海涛(1998.4-2012.10) 吉炳轩(1998.9-2001.7.31) 李东生(2000.7-2001.1) 胡占凡(2001.3-2010.3) 雷元亮(2003.8-2009.8) 田进(2004.8-) | 国务院直属机构 | 1998年3月,广播电影电视部改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历任负责人[编辑]
- 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处长
- 廖承志(1949年)
- 广播事业局局长
- 李强(1949年-1952年9月)
- 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
- 梅益(1952年9月-1966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广播事业局军事管制组组长
- 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部部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
- 艾知生(1986年-1994年4月)
- 孫家正(1994年4月-1998年4月)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
- 田聰明(1998年4月-2000年6月)
- 徐光春(2000年6月-2004年12月)
- 王太華(2004年12月-2011年3月)
- 蔡赴朝(2011年3月-2015年与新闻出版总署合并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注释[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献分类: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参见[编辑]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
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部门 1998年3月至2013年3月22日 |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国务院电影管理部门 1998年3月至2013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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