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笋: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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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参加[[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在20世纪20年代便以一名铁路工人的身份投身[[共产主义]]。 |
1928年参加[[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在20世纪20年代便以一名铁路工人的身份投身[[共产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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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印度支那共产党]]成立时成为首批党员。1931年黎笋被委任为北圻区委宣传处委员 ( Ủy Viên Ban Tuyên Huấn Xứ Bắc Kỳ )。1931年底被法国殖民当局逮捕并判刑20年;1936年法国人民战线掌权组阁后﹐实行对印度支那政治犯特赦政策时黎笋获释。1940年黎笋再次被捕,被判处10年监禁并放逐到最南部的[[昆仑岛]] ( Côn Đảo )坐牢。1946年12月, 黎笋被委任为南部区书记 ( Bí Thư Xứ ủy Nam Bộ ﹐即后来的[[越南劳动党南方局]]) 直至1954年。1957年越南劳动党中央调黎笋回河内担任政治局常委。1958年下半年又赴南方视察。在1959年1月的第15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做了“南方同胞反美吴斗争运动”的报告,中央全会决议强调南方革命“有可能采取和平发展的方法”,另一方面准备发动“反美吴集团的起义”的武装斗争。1959年5月19日,一支物资运输团人员成立,为“南方战场的运输开路”。到1959年8月份,第一支北方军队人员上路,沿着[[长山山脉]]新开辟的运输线——[[胡志明小道]],进入南方战斗。 1960年9月越南劳动党举行第三届党代表大会,黎笋成为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相当于中央委员会主席[[胡志明]]之下的越共二号領導人。 |
1930年[[印度支那共产党]]成立时成为首批党员。1931年黎笋被委任为北圻区委宣传处委员 ( Ủy Viên Ban Tuyên Huấn Xứ Bắc Kỳ )。1931年底被法国殖民当局逮捕并判刑20年;1936年法国人民战线掌权组阁后﹐实行对印度支那政治犯特赦政策时黎笋获释。1940年黎笋再次被捕,被判处10年监禁并放逐到最南部的[[昆仑岛]] ( Côn Đảo )坐牢。1946年12月, 黎笋被委任为南部区书记 ( Bí Thư Xứ ủy Nam Bộ ﹐即后来的[[越南劳动党南方局]]) 直至1954年。1955年获得出访苏联的机会,在莫斯科获[[苏共中央总书记]][[赫鲁晓夫]]接见,得赫赏识。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黎笋在赫鲁晓夫当政下的苏联扶植下,在越南劳动党第二届十中全会上架空最高领导人[[胡志明]]的大部分权利,从此成为苏联利益在越南的政治代理人。1957年越南劳动党中央调黎笋回河内担任政治局常委。1958年下半年又赴南方视察。在1959年1月的第15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做了“南方同胞反美吴斗争运动”的报告,中央全会决议强调南方革命“有可能采取和平发展的方法”,另一方面准备发动“反美吴集团的起义”的武装斗争。1959年5月19日,一支物资运输团人员成立,为“南方战场的运输开路”。到1959年8月份,第一支北方军队人员上路,沿着[[长山山脉]]新开辟的运输线——[[胡志明小道]],进入南方战斗。 1960年9月越南劳动党举行第三届党代表大会,黎笋成为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相当于中央委员会主席[[胡志明]]之下的越共二号領導人。1965年后,随着[[胡志明]]的身体健康日益衰竭,黎笋在[[勃列日涅夫]]当政下的苏联的支持下取得全部党政大权,成为了事实上的最高领导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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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胡志明]]逝世后,越南勞動黨不再設主席職務,作為第一書記的黎笋成為北越的最高領導人,领导并随后统一了越南。当[[南越]]并入北越之时,1976年底越南劳动党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改名[[越南共产党]],黎笋成为[[越共中央总书记]],成為越共的最高領導人。黎笋在苏联的支持之下於1978年下令[[柬越戰爭|入侵柬埔寨]],1979年 |
1969年[[胡志明]]逝世后,越南勞動黨不再設主席職務,作為第一書記的黎笋成為北越的最高領導人,领导并随后统一了越南。当[[越南南方共和國|南越]]并入北越之时,1976年底越南劳动党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改名[[越南共产党]],黎笋成为[[越共中央总书记]],成為越共的最高領導人。黎笋在苏联的支持之下於1978年下令[[柬越戰爭|入侵柬埔寨]],1979年獲授[[列宁和平奖]],同年[[勃列日涅夫]]命令[[苏联海军]][[俄罗斯太平洋舰队|太平洋舰队]]入驻[[金兰湾军事基地|金兰湾]]保护黎笋政权,以巩固苏联全球扩张的既得利益,防止与黎笋当局交恶的中国方面出兵将其推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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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笋 |
自黎笋于1950年代中期进入越南党政高层以来,追随赫鲁晓夫当政以来的苏联的政治发展路线,对内以所谓反对“个人迷信”为由架空[[胡志明]]作为越南最高领导人的地位,打压、排斥异己,颠覆胡志明、[[武元甲]]和[[黄文欢]]等建党、建国元老们制定的政治发展路线。对外则充当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治下的苏联的代理人角色,導致其在位期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的關係十分緊張。黎笋在越南国内还發動了排華運動,導致大量越南的華人被迫離開越南。他否认中國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領土主張,聲稱認為越南擁有對整個南海的主權。黎笋的对外政策不但使越南几乎沦为苏联的附庸,给越南国家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困难,而且在中越两党、两国及其人民之间,制造了深刻的误解、隔阂与敌对。1986年7月10日黎笋在[[河内]]去世,葬於河內的枚梅驛公墓,去世时仍然担任保留着越共总书记的职务;他的继任者是[[长征 (人名)|长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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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
==荣誉== |
2023年6月5日 (一) 01:39的版本
黎笋 Lê Duẩn/黎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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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76年12月20日—1986年7月10日 | |
前任 | 本人(第一书记) |
继任 | 长征 |
任期 1960年9月10日—1976年12月20日 | |
前任 | 胡志明 |
继任 | 本人(总书记)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
逝世 | 1986年7月10日 | (79歲)
墓地 | |
政党 | |
配偶 | 黎氏霜(Lê Thị Sương) 阮瑞娥(Nguyễn Thụy Nga) |
获奖 |
黎笋(越南語:Lê Duẩn,1907年4月7日—1986年7月10日),越南共产党、越南民主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之一,印度支那共产党的早期创始人之一。先后担任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和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統治越南(包括北越時期)長達17年(胡志明在世时任党主席是最高领导人,第一书记排第二位)。
生平
黎筍,原名黎文润(Lê Văn Nhuận),[1]1907年4月7日生于越南广治省肇丰县的一个农民家庭。
1928年参加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在20世纪20年代便以一名铁路工人的身份投身共产主义。
1930年印度支那共产党成立时成为首批党员。1931年黎笋被委任为北圻区委宣传处委员 ( Ủy Viên Ban Tuyên Huấn Xứ Bắc Kỳ )。1931年底被法国殖民当局逮捕并判刑20年;1936年法国人民战线掌权组阁后﹐实行对印度支那政治犯特赦政策时黎笋获释。1940年黎笋再次被捕,被判处10年监禁并放逐到最南部的昆仑岛 ( Côn Đảo )坐牢。1946年12月, 黎笋被委任为南部区书记 ( Bí Thư Xứ ủy Nam Bộ ﹐即后来的越南劳动党南方局) 直至1954年。1955年获得出访苏联的机会,在莫斯科获苏共中央总书记赫鲁晓夫接见,得赫赏识。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黎笋在赫鲁晓夫当政下的苏联扶植下,在越南劳动党第二届十中全会上架空最高领导人胡志明的大部分权利,从此成为苏联利益在越南的政治代理人。1957年越南劳动党中央调黎笋回河内担任政治局常委。1958年下半年又赴南方视察。在1959年1月的第15次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做了“南方同胞反美吴斗争运动”的报告,中央全会决议强调南方革命“有可能采取和平发展的方法”,另一方面准备发动“反美吴集团的起义”的武装斗争。1959年5月19日,一支物资运输团人员成立,为“南方战场的运输开路”。到1959年8月份,第一支北方军队人员上路,沿着长山山脉新开辟的运输线——胡志明小道,进入南方战斗。 1960年9月越南劳动党举行第三届党代表大会,黎笋成为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相当于中央委员会主席胡志明之下的越共二号領導人。1965年后,随着胡志明的身体健康日益衰竭,黎笋在勃列日涅夫当政下的苏联的支持下取得全部党政大权,成为了事实上的最高领导人。
1969年胡志明逝世后,越南勞動黨不再設主席職務,作為第一書記的黎笋成為北越的最高領導人,领导并随后统一了越南。当南越并入北越之时,1976年底越南劳动党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改名越南共产党,黎笋成为越共中央总书记,成為越共的最高領導人。黎笋在苏联的支持之下於1978年下令入侵柬埔寨,1979年獲授列宁和平奖,同年勃列日涅夫命令苏联海军太平洋舰队入驻金兰湾保护黎笋政权,以巩固苏联全球扩张的既得利益,防止与黎笋当局交恶的中国方面出兵将其推翻。
自黎笋于1950年代中期进入越南党政高层以来,追随赫鲁晓夫当政以来的苏联的政治发展路线,对内以所谓反对“个人迷信”为由架空胡志明作为越南最高领导人的地位,打压、排斥异己,颠覆胡志明、武元甲和黄文欢等建党、建国元老们制定的政治发展路线。对外则充当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治下的苏联的代理人角色,導致其在位期間與中國的關係十分緊張。黎笋在越南国内还發動了排華運動,導致大量越南的華人被迫離開越南。他否认中國對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領土主張,聲稱認為越南擁有對整個南海的主權。黎笋的对外政策不但使越南几乎沦为苏联的附庸,给越南国家经济发展造成了重大困难,而且在中越两党、两国及其人民之间,制造了深刻的误解、隔阂与敌对。1986年7月10日黎笋在河内去世,葬於河內的枚梅驛公墓,去世时仍然担任保留着越共总书记的职务;他的继任者是长征。
荣誉
- 列宁和平奖(1979年)[2]
- 列宁勋章(1982年1月22日)
- 克莱门特·哥特瓦尔德勋章(1982年3月22日)[3]
家庭
- 第一任妻子黎氏霜(Lê Thị Sương,1910 - 2008)生长子黎汗,越南人民軍上校;女黎氏渠(Lê Thị Cừ),黎雪红(Lê Tuyết Hồng),黎氏妙妹(Lê Thị Diệu Muội)。
- 第二任妻子阮瑞娥(Nguyễn Thụy Nga)生女儿黎舞英(Lê Vũ Anh),次子黎坚诚(Lê Kiên Thành)曾任越南技术商业银行董事局主席。现在是都市建设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天明公司总经理。他也是胡志明市在越南祖國陣線委員會的成員,三子黎坚忠(Lê Kiên Trung)任少将,越南公安部第二副主任。
紀念
前南越首都西貢改名胡志明市後,原美國大使館、法國大使館和英國大使館所在的統一大道(Thong Nhat Blvd)也改稱黎筍大道(Le Duan Blvd)。
参考文献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参见
前任: 自己 (第一书记) |
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976-1986 |
繼任: 长征 |
前任: 武元甲 |
越南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 1978-1984 |
繼任: 文进勇 |
前任: 胡志明 (主席兼任) |
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 1960-1976 |
繼任: 自己 (总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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