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User talk:江孟燦:修订间差异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Wong128hk留言 | 贡献
歡迎用戶
Wong128hk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第18行: 第18行: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user:Wong128hk|'''J.''']][[user_talk:Wong128hk|'''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3:41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user:Wong128hk|'''J.''']][[user_talk:Wong128hk|'''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3:41 (UTC)<span style="display:none"></span>


== 封禁申訴 ==
{{封禁申訴|1=我不是msnhinet8jp的分身!每次都被誤會!--[[Special:Contributions/218.170.15.37|218.170.15.37]] ([[User talk:218.170.15.37|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3:34 (UTC)|2=接受|3=接納封禁申訴,經審查其編輯紀錄,雖與User:Msnhinet8jp的傀儡有部份類似的編輯習慣,但不構成足夠證據證明這。另外,觀其編輯史,亦沒有明顯破壞性編輯。基於善意推定,故予解封。|4=-[[user:Wong128hk|'''J.''']][[user_talk:Wong128hk|'''Wong''']] 2009年4月11日 (六) 14:51 (UTC)}}
{{封禁申訴|1=我不是msnhinet8jp的分身!每次都被誤會!--[[Special:Contributions/218.170.15.37|218.170.15.37]] ([[User talk:218.170.15.37|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3:34 (UTC)|2=接受|3=接納封禁申訴,經審查其編輯紀錄,雖與User:Msnhinet8jp的傀儡有部份類似的編輯習慣,但不構成足夠證據證明這。另外,觀其編輯史,亦沒有明顯破壞性編輯。基於善意推定,故予解封。|4=-[[user:Wong128hk|'''J.''']][[user_talk:Wong128hk|'''Wong''']] 2009年4月11日 (六) 14:51 (UTC)}}

== 回︰您有看到 ==
暫時沒有見到,請問是哪兩條。-[[user:Wong128hk|'''J.''']][[user_talk:Wong128hk|'''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3:45 (UTC)

2009年4月12日 (日) 03:45的版本

您好,江孟燦!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须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同意在GFDL條款下發布
手冊
手冊
問號
問號
有问题?請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別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J.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3:41 (UTC)[回复]

封禁申訴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複檢,申诉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不是msnhinet8jp的分身!每次都被誤會!--218.170.15.37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13:34 (UTC)[回复]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诉,並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接納封禁申訴,經審查其編輯紀錄,雖與User:Msnhinet8jp的傀儡有部份類似的編輯習慣,但不構成足夠證據證明這。另外,觀其編輯史,亦沒有明顯破壞性編輯。基於善意推定,故予解封。
  處理人:-J.Wong 2009年4月11日 (六) 14:51 (UTC)[回复]

回︰您有看到

暫時沒有見到,請問是哪兩條。-J.Wong 2009年4月12日 (日) 03:4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