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 talk:乌拉跨氪/2013年10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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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 已经与DeBit 达成共识, 守望者爱孟 正在准备发起新一轮编辑战。--[[User:开封王|开封王]]([[User talk:开封王|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02:59 (UTC) |
2013年9月27日 已经与DeBit 达成共识, 守望者爱孟 正在准备发起新一轮编辑战。--[[User:开封王|开封王]]([[User talk:开封王|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02:59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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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5日 开封王恢复内容; 2013年9月27日 ,DeBit向开封王解释后修改内容,开封王 默认共识。2013年10月13日,守望者爱孟 再次参与编辑战,回退到2013年8月28日。开封王特此说明。--[[User:开封王|开封王]]([[User talk:开封王|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03:18 (UTC) |
2013年10月14日 (一) 03:18的版本
User talk:乌拉跨氪/2013年10月/header
……希望閣下解釋一下,為什麼認為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條目名
和维权运动之間不是地區詞的分別呢?參照此前我用不同地區搜尋器找出來的結果,其內容支持我這結論。——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5:07 (UTC)
- 但我找
只有:
- 香港人自覺維權運動| Facebook
- 左右看:青年貧窮化與學生維權運動
用到這詞時不是指大陸,而前者的內容是在大陸的意識下來使用這詞,並後者除標題外未有連繫到這詞語,所以我認為這概念在港澳台並未用於大陸以外,且亦有教材支持此用法。同時,至少按港、台的理解,此頁內容已超越「人權」範圍,雖然說我不知道大陸如何定義這詞語。——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6:13 (UTC)
- 可否舉例提出 其他权利 的例子?——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6:14 (UTC)
- 例如作家维权联盟称将起诉苹果和百度這種?但港台都少用這種說法……——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7:21 (UTC)
- 差別:维权-维权律师 vs 人权-人权维护者 (UN[1])。爭Talk:中国的人权维护运动、Template_talk:维权律师、Template_talk:中国人权律师之User:乌拉跨氪及User:hanteng。--84.22.32.222(留言) 2013年10月4日 (五) 08:07 (UTC)
- 人權在兩岸四地的含義並沒有差異。烏拉跨氪 今天, 01:29 PM (UTC+8)[來源請求]——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4日 (五) 08:56 (UTC)
- 所以現在說的不是 人權 vs 維權 而是 維權 vs 人權維護 呀 ——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5日 (六) 03:04 (UTC)
- ……維權的範疇要大於人權維護[來源請求] 維權則涉及所有的權利。乌拉跨氪 今天, 12:11 PM (UTC+8)[來源請求]<--特別是,這兩項描述貎似不適用於中國大陸以外……——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5日 (六) 09:00 (UTC)
- i.e.在中國大陸以外,我並不認為上述兩句為真。——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5日 (六) 12:12 (UTC)
- 台灣的Yahoo!奇摩字典、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台語文/中文辭典都找不到這詞。而在其他台灣網頁上看到的情形都基本符合「是指於2000年后在中国大陆的一群未有经过组织的律师及学者,为維護其權利所进行的法律诉讼。」這描述。——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6日 (日) 16:22 (UTC)
- ……話說 維權 也不等於 維權運動……就如同 不結盟 不等於 不結盟運動……——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6日 (日) 16:32 (UTC)
- 綜上所述 我認為 維權運動/內地維權運動/中國維權運動 會是在港/台區對這條目的適當命名。——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07:38 (UTC)
- 所以現在說的不是 人權 vs 維權 而是 維權 vs 人權維護 呀 ——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5日 (六) 03:04 (UTC)
- 例如作家维权联盟称将起诉苹果和百度這種?但港台都少用這種說法……——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7:21 (UTC)
- 可否舉例提出 其他权利 的例子?——C933103(留言) 2013年10月3日 (四) 16:14 (UTC)
Re:页面内容从条目“鳳凰木”复制粘贴。
因为速删理由代号A5(条目建立时之内容即与其他现有条目内容完全相同)不适用于用户页,因此找不到适合速删准则的理由。所以只能写“页面内容从其他条目复制粘贴”了。我可能碰到速删准则漏洞了。--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10月6日 (日) 00:42 (UTC)
- 用户页内容里面只有从条目完全复制粘贴的内容也不能提删啊?--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10月6日 (日) 03:54 (UTC)
Re: 香港兔唇裂顎協會
你好,本人創建的頁面及其討論頁被閣下刪除,以使我亦未能明白哪些地方需要改善,希望能得到閣下指點。本人於創建時已經參考了紅十字會等其他香港慈善團體的頁面,故不明白有什麼地方不合規則,謝謝。
亲爱的维基百科用户:乌拉跨氪/2013年10月,您好!中文维基百科监察管理人员协会(Supervise Administrator Council,简称S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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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第3次评特色
您好,近一个月来古琴改进很多,第3次评特色,还请指正;不过,好像我的提交候选有问题。麻烦您了Topliuchao(留言) 2013年10月7日 (一) 23:07 (UTC)
古琴第3次评选特色
您好,近一个月来古琴改进很多,第3次评特色,还请指正Topliuchao(留言) 2013年10月8日 (二) 03:46 (UTC) 单独的评选页面有些问题,请前往特色条目评选的页面中的古琴一栏,如下地址 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89%B9%E8%89%B2%E6%9D%A1%E7%9B%AE%E8%AF%84%E9%80%89#.E5.8F.A4.E7.90.B4
NoteTa等腳本錯誤
逛到鋼鐵人3,發現『腳本錯誤』(chrome、maxthon、the world、firefox 23,xp / sp3)....... by guest ,
赶紧隐藏影武者破坏
您好,赶紧隐藏影武者在Talk:顧玉玲和Wikipedia:请求保护页面的破坏。谢谢!--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10月10日 (四) 15:30 (UTC)
这样不妥吧
在下这段时间其实工作都很忙,并没有时间去重写这个条目,所以我只是回退到了Amazingloong(一个中立者)编辑的版本,也是7月份编辑战前的版本,阁下仅仅因为这一次编辑就直接将条目全保护1年是否妥当?--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1日 (五) 08:39 (UTC)
- 当前版本问题很多。但既然您说了关于回退的问题,那这样子你看行不行,你先不要全保护,我不回退,暂且保持当前版本,在下等有时间再依据方针修改(移除早起加入的不符合方针的内容),加入合理而符合方针内容,你看可以吗?--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1日 (五) 09:55 (UTC)
- 其他暂且不论,请您先把第一、第二章节被误删的三张图片恢复,那其中有我亲自去陈的高中拍的,可以吗?—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1日 (五) 11:16 (UTC)
- 請問阁下仅仅因为这一次编辑就直接将条目全保护1年是否附合「如果只是個別特定的使用者進行持續的編輯戰,封禁可能是一種更好地處理方式,以免妨礙其他的使用者進行正常的編輯」?我不是說要封禁守望者爱孟,但進行全保护前是否應先考慮其他解決辦法(如溝通)?--Risk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15:36 (UTC)
- 既然如此,守望者的行為就是破壞,為何妨礙所有使用者的正常編輯(一年)比封禁或警告一位使用者是更好的選擇?--Risk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16:00 (UTC)
- 警告或溝通一下還是可以的。希望阁下能在適當時候解除保護吧。--Risk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16:07 (UTC)
- 既然如此,守望者的行為就是破壞,為何妨礙所有使用者的正常編輯(一年)比封禁或警告一位使用者是更好的選擇?--Risk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16:00 (UTC)
- 已經保存在User talk:守望者爱孟/Sandbox,在下僅僅加入了三張被誤刪的圖片,其他內容沒有動,謝謝您!--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12日 (六) 00:46 (UTC)
荷式松饼送给您!
您好,经过充分讨论,多位维基人已经制订出一套适合虚拟角色/组织的方针指引,希望您可以参与投票,将这个指引成为维基百科的ACG条目的转折点,投票地址在这里,感谢你的支持与关注。 田中是好人(留言) 2013年10月13日 (日) 11:39 (UTC) |
请注意刘志军条目
2013年9月27日 已经与DeBit 达成共识, 守望者爱孟 正在准备发起新一轮编辑战。--开封王(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02:59 (UTC)
2013年9月25日 开封王恢复内容; 2013年9月27日 ,DeBit向开封王解释后修改内容,开封王 默认共识。2013年10月13日,守望者爱孟 再次参与编辑战,回退到2013年8月28日。开封王特此说明。--开封王(留言) 2013年10月14日 (一) 03:1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