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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 talk:Antigng: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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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2017版源代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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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贵管理员为何无故封禁198.181.39.27,此IP地址?[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198.181.39.27 封禁日志]据我所见其并未对条目做出破坏性编辑,只是将过时信息进行删除,这有何不可?[[User:鱼头炮|<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行楷;">己所不欲</span>]] [[User talk:鱼头炮|<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行楷;">勿施于人</span>]] 2017年12月6日 (三) 15:25 (UTC)
请问贵管理员为何无故封禁198.181.39.27,此IP地址?[https://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E7%94%A8%E6%88%B7%E8%B4%A1%E7%8C%AE/198.181.39.27 封禁日志]据我所见其并未对条目做出破坏性编辑,只是将过时信息进行删除,这有何不可?[[User:鱼头炮|<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行楷;">己所不欲</span>]] [[User talk:鱼头炮|<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行楷;">勿施于人</span>]] 2017年12月6日 (三) 15:25 (UTC)
*Re:已知悉。[[User:鱼头炮|<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行楷;">己所不欲</span>]] [[User talk:鱼头炮|<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行楷;">勿施于人</span>]] 2017年12月6日 (三) 15:31 (UTC)
*Re:已知悉。[[User:鱼头炮|<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行楷;">己所不欲</span>]] [[User talk:鱼头炮|<span style="font-family:华文行楷;">勿施于人</span>]] 2017年12月6日 (三) 15:31 (UTC)

== Re: bot不工作 ==


Fixed. <span class="signature signature_252699">[[User:Liangent|Liangent]]([[User talk:Liangent|留言]])</span> 2017年12月9日 (六) 18:33 (UTC)

2017年12月9日 (六) 18:33的版本

您好,Antigng!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興趣與貢獻,希望您會喜歡這裡。除了歡迎辭以外,也請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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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
GNU
版權問題解答
貢獻內容必须是您所著或獲得授權
并同意在CC-by-sa-3.0和GFDL條款下發布
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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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請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記:討論後要簽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個波浪紋「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我是欢迎自己的维基人:Antigng留言2015年1月31日 (六) 23:58 (UTC) [回复]

AF 208

2186411號濫用日誌看來似乎攔截到了非原先設計目標的編輯,請複查。題外話,閣下的討論頁能存檔一下麼......。——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20日 (三) 08:50 (UTC)[回复]

邀請閣下參與GAN評選

閣下日安,敝人在此誠摯邀請您參與敝人條目「2009年9月南海熱帶性低氣壓」之GA及DYK評選,還請閣下協助提供編輯建議,謝謝。🍫📖留言 2017年9月25日 (一) 09:30 (UTC)[回复]

維基百科:聚會/中國大陸社群聚會

雖然3RR我沒看法,但對上面寫:「(部分原因是當年遭到某些中國大陸籍管理員的干擾[來源請求])」,這樣寫很有隱射他人的意思,我認為是會違背Wikipedia:文明,以及Wikipedia:不要人身攻擊。我認為不妥,很建議管理員刪除。我跟上海幫與其他中國大陸管理員都無瓜葛,如果可以的話我來做。--Outlookxp留言2017年9月26日 (二) 06:59 (UTC)[回复]


對shizhao的封禁

您好。我提前解封了Shizhao。理據見Topic:Tyux98s9fmieoq51。--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9月28日 (四) 02:27 (UTC)[回复]

我附议解封,但Shizhao过线了3RR,所以封禁符合方针。另外我解除了您对爱孟的封禁,因为封禁方针里完全没有阁下的理据,另外,请您注意方针和指引的区别,请勿把指引混淆为方针使用,谢谢合作。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9月28日 (四) 23:38 (UTC)[回复]
另外,就守望者爱孟等人如果叙述曾经上海社群发展历史的有关内容,建议阁下好歹先了解一下历史背景。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9月28日 (四) 23:52 (UTC)[回复]

Wikipedia:!VOTE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Wikipedia:!VOTE」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该页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討論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適合维基百科。請参与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讨论期间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相信友谊就是魔法萌得不能再萌(欢迎ping我,我喜欢被ping。) 2017年9月29日 (五) 15:06 (UTC)[回复]

re: 溝通

您好,請你留意該IP用戶的貢獻,對方立場好明顯的。不方便說太多了。--Wpcpey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12:31 (UTC)[回复]

(:)回應:當我講立場就被閣下移除[1],然後閣下到這裏來講立場了。222.167.166.187留言2017年9月30日 (六) 15:02 (UTC)[回复]

好明顯是起底行為吧。--Wpcpey留言2017年10月1日 (日) 02:06 (UTC)[回复]

回复通告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Antigng。您在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候选有新的留言或與您有關的訊息。
此回覆通告添加于2017年10月3日 (二) 13:27 (UTC),您可以透過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已做出回应--Nbfreeh 2017年10月3日 (二) 13:27 (UTC)[回复]

谢谢你的提醒

谢谢阁下提醒,我不会进行编辑战。我也认同阁下大部分的管理操作。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多次要求相关管理员解封之前进行讨论,取得共识,我也愿意参加讨论并听取其它意见,而相关管理员不断忽略这一点,这难道不才是真正的车轮战么?如果这样的行为不能够得到任何处理的话,其他管理员的意见还有任何意义么?我想听听阁下对此的看法。--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7年10月5日 (四) 16:41 (UTC)[回复]

  • 我了解了阁下的关于解决方式的意见,且请放心我没有打算进行车轮战。另一个疑惑如果阁下有空盼解答,如果我先封禁,对方再封,因为我们意见不同。我就得找第三方或其它手段解决问题。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我封禁了,如果另外一方觉得意见不同,是不是应该也主动找第三方进行讨论取得共识然后解决问题呢,至少应该进行相关尝试吧?谢谢。--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7年10月5日 (四) 16:56 (UTC)[回复]
    • 谢谢阁下的回复,我完全同意阁下最后一句,我认为编辑战肯定是错误的,所以我对这件事肯定不会再继续封禁了,请放心。也谢谢阁下给我发来的警告。既然阁下也认同相关方针所述,管理员在解封前应该先沟通,那现在这种不沟通就进行解封的情况,是否也应该去处理一下呢?至少应该提醒一下吧?毕竟我作为当事人,提醒的作用不大并且我也得避嫌,再一次感谢阁下的及时回复。--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7年10月5日 (四) 17:05 (UTC)[回复]

關於修改機器人方針

我在這裏有個修改提案,還望發表閣下高見。謝謝。--Шәτіт🐷0 2017年10月10日 (二) 09:57 (UTC)[回复]

SiuMai

看到了,謝謝提醒,在我看來,或許他未到罪不容誅地步。--千村狐兔留言2017年10月10日 (二) 16:08 (UTC)[回复]

已删除内容查询插件的变化

您使用的插件现在将会将新请求发送至WP:AR,而不再是Bluedeck的讨论页面。请了解这一变化。Cheers。Bluedeck 2017年10月12日 (四) 17:18 (UTC)[回复]

请封禁傀儡

我故意破坏了,这样可以永久封禁我了吧?新用户调用API有速率限制,这一点真可惜。--' or 'a'='a留言2017年10月21日 (六) 00:55 (UTC)[回复]

请求临时半保护:編輯戰破坏:2017年9月25日起,不定IP用戶111.248.96.88对该条目的特定議題編輯有重複退回行為,對重複指導應修正或避免之晦澀內容重複添加並無視警告或改善,期望以禁止IP編輯方式保護條目。--Camomilee 2017年10月23日 (一) 18:35 (UTC)[回复]

請教

有破壞者持續在安定力量加入 那兩個字[2] 可不可以幫忙添加到過濾器裡面?Lily135留言2017年11月2日 (四) 10:51 (UTC)[回复]

好的!Lily135留言2017年11月2日 (四) 10:56 (UTC)[回复]

您好

刚看到您提删的江泽民派系,我很支持您的提删,这个分类确实不合乎Wikipedia:命名常规_(页面分类),应当删除。但同时跟这个分类类似的还有一个Category:习近平派系的分类,不知您注意到了没有?这个分类似乎也应删除。Sgsg留言2017年11月3日 (五) 12:30 (UTC)[回复]

請關注Winertai在"228事件"正欲引發編輯戰

"228事件"在日前解編後,有五人編修條目,一名新手遭回退後,入"討論頁"參與討論,另三人是做錯、漏字補證,與來源之修正。唯Winertai之編輯在經回退後,不思於"討論頁"論取共識,又該編輯正也由他人提討中,尚未獲結論,Winertai即三番二次編輯未經獲共識之編輯。本人已留言-我再回退你未經達成共識之編輯(也如你自說的-先不動有爭議且"暫有共識"敘述),並向管理員提請關注閣下,如犯3RR則予封禁,必要時並再行條目管制。上情,煩請閣下關注Winertai之不當編輯行為。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6日 (一) 17:29 (UTC)[回复]

Re

於僵局中,以變致善是我目的。此我思我為如有不宜之處,還請閣下指出無妨。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8日 (三) 13:55 (UTC)[回复]

請解編二二八事件

  • 二二八事件目前並未發生編輯戰,而是Barter84三次回退本人正當之編輯,我已編摘警示("列表-背景"修與主文一致,是正當編輯,再無理回退或過三,提請管理員糾處)
  • Barter84於討論頁貼文:若是片面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那他怎麼不回退Winertai的所有編修?他是有二套之標準,不足為取。他、我、任何人都沒那麼大的權限,條目已解編,任何人都可正當的(編修),但也可回退有爭議之編修至"討論頁"再論,而不是他所謂的-哪怕是片面的修改,不管任何形式一律回退,他沒那麼大,請閣下了解原委,應是警告於他,不可因他一人妄行,而影響其他人之編輯權益。
  • 二二八事件在以前是長期發生編輯戰,在3月進入冗長編修討論後,版本大趨穩定,然應仍尊重有意願修編者之權益,盡管幅度不是很大。
  • 正當之修編作為,若修編時,該編提以前有論述已獲"共識"者,自不應該推翻,然欲推翻或修改,其新的編修則應先提出討論,確保修改有共識基礎及沒有爭議的內容,若"貿然逕修或破壞將予回退",以免生爭議與再引編輯戰。而維基人之編修,本有權利對未曾討論過之內容,或前討論是"無結論、無共識"者,當可再做條目編修,如編修者自認(信)是應無爭議之編輯,可逕自提出編修,他人無權干涉,社群會看會審視,合宜者會認同而不回復,反之,有爭議者會遭回退,建議其移交"討論頁"論述來取得平息爭議,獲取結論與共識,這就可以避免編輯戰之發生。
  • 據上,請閣下糾處Barter84已三次回退本人正當之編輯,並解除條目管制,回復他人之編輯權。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27 (UTC)[回复]
(※)注意,抱歉,我剛沒細看,現在情況更糟,Barter84將"解編"後之"合理"編輯全部回退,無理又狂妄。請閣下端看"解編"後之"編輯摘要"即知,請撤銷Barter84最後之無理回退,並解除保護。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51 (UTC)[回复]

(-)反对,幾個月來漫長的爭執,都是Chinuan12623挑起的,由於特定意識形態,他要大幅改造此條目,導向非主流論述。--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0:58 (UTC)[回复]

(!)意見

  1. 維基百科需要有聲譽、可靠的文獻支撐,而不是民間傳遞的流言、投稿到報紙的部落格文章、宣傳性質的文章、極少數私人觀點發揮的場所。
  2. 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歷史條目「不能背離文獻」。喜歡表達個人觀點以土法煉鋼堆砌文字的方式進行人數表決爭奪、以立場進行內容編修,最終將搞成偽基百科。--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1:06 (UTC)[回复]

(!)意見,Barter84刻意漏掉這一句。摘:Barter84(留言)2017年11月8日-兩岸愛國、愛黨的人很多,誰給恩惠、誰給奶水,所以要效忠誰,那是個人的問題,要報恩可以在外面進行相關活動。除少數人以外,大多數並不會在維基百科進行相關操作。Barter84這麼會對人抹紅、抹藍、戴帽,違反維基善意推斷之原則,將二二八自10月21日解編後,在無編輯戰的情況下,全數回退多人之合理編輯,他有這麼大的權限?請遏阻其妄行,並解除條目保護,維基條目不是由個人來獨斷專行的。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1月9日 (四) 11:24 (UTC)[回复]

誠摯邀請閣下加入溫帶氣旋專題

閣下您好,敝人於近日創建溫帶氣旋專題以協助溫帶氣旋相關條目之編輯完善,在此邀請閣下加入本專題以精進相關條目的素質提升,還請閣下斟酌參考,謝謝。--🍫📖留言 2017年11月18日 (六) 14:28 (UTC)[回复]

誠摯邀請閣下審核漢服內容

漢人條目里有歧視漢服的內容,雖然內容都有附有來源的內容,但是充滿了偏見,請閣下抽空審核內容,以免該內容誤導到訪維基百科的人,謝謝。草帽老劉留言2017年11月19日 (日) 01:16 (UTC)[回复]

懇請管理員閣下考查: Barter84之發言已往「恐嚇」方向加碼之趨勢

尊敬的管理員閣下,編安。

百忙之中叨擾,深感抱歉。但不幸有一使用者Barter84,對其他編者之態度長期不甚友善,不斷違反假定善意。經閣下過往多次說明提醒[3][4][5],但其皆未改善。

近期他與在下討論之時,又多次以不友善之態度發言。在下已數次於其討論版表達不妥[6][7],但皆未獲得回應及改善。直到他於 2017年11月26日 (日) 17:12 的發言[8],竟呼叫其他維基帳號,直接要求他「注意」本人帳號。嚴重違反維基百科對事不對人的討論原則,其發言並有往「恐嚇」方向加碼之趨勢。在下在此懇請管理員閣下撥冗考察Barter84之行為,以避免情勢加劇。

感謝閣下撥冗處理,並再祝編安。 --Skipeco留言2017年11月27日 (一) 16:46 (UTC)[回复]


Re: 我對於Wikipedia:善意推定有三個問題

我有看到你的回應,當時還在查證,故而擱置。二個月下來,其結果我已經盡力,始終滿足不了對方的質疑。當中,我也多次在社群討論,但是社群並沒有面對他這種質疑去答覆。現在我回想,對方質疑我引用的來源沒有關防章、部長職銜章以及騎縫章接不上,像在暗示我造假,他是否不符合善意推定?因為我看方針指引沒有要求我去舉證來源的真實性,我能做的也只有提供原始出處,所以我感受到他的質疑是超出合理要求,對方也斥責我「有爭議的是閣下執意」,涉及條目所有權,好像我沒達到他的要求,就不能引用這種來源。我為了這種事,已經先停下所有的條目編輯(除了添加圖片),以避免爭議。

我現在找你,正是為了解決這件事,如果按照他這樣質疑,每個人也都這麼對待我,我豈不是都不能按照方針指引去編輯,只能配合別人的質疑,請問我遵守方針指引的意義何在?--Kai留言2017年11月28日 (二) 12:15 (UTC)[回复]

收到你的答覆([9][10])。他是沒有斷言,但是他表達上就會引起懷疑。我在User talk:Inufuusen#Re:书面语有討論過,可以證明不是因為我想多,而是被找出問題來自:我對別人的個性與想法所展現的表達有理解與判斷的落差(註),造成我誤解、會錯意。以這次為例:
他只是想要探討來源可不可靠,有沒有來自交通部的原始出處,但是他這種問法就使我誤以為他想要查證,他沒去查而我幫他查,查證結果沒有滿足他的質疑,我才懷疑他在說我造假。
你看,查證所花費的時間、金錢、體力,這些也因為我自己的問題,才使我對人的表達誤判而去查證的,難怪他當時不願去查,原來他的意思就不是在查證。所以很明顯,這件事不是個案,我已經不知道犯下多少次毛病。如果我這問題不改,我遵守方針指引,仍然對人感到害怕與無所適從,把別人的探討與疑問當成另外的意圖或要求,甚至於非善意的解讀,這樣的我是確實使別人對我感到害怕。
  • 註:相對地,我向人表達也有這問題:我心裡想的與表達是不一樣,但我自己沒察覺,對方會感受到我的用詞、語意及態度(說話方式、情緒反應)去評斷,造成我不是在說這個,也不是這意思,對方會誤解我,那麼糾紛就發生了。--Kai留言2017年11月28日 (二) 18:54 (UTC)[回复]
他說[11][12][13][14]這些話,請問有違反Wikipedia:善意推定嗎?當時我在這裡有問他,為何你發問的問題與你想討論是不一樣,現在我有再次問他,為何光憑法律就算是事實發生可以被當作來源(原創之嫌),而且討論的態度不像是在找人解惑。--Kai留言2017年11月29日 (三) 20:29 (UTC)[回复]
我收到你的答覆。是的,當我舉報他之時,他的答覆就在控訴我視他為壞人,所以他已經無心無力對我溝通。
我拋棄偏見,就事論事而言,我簡短說明我為何質疑他:
    1. 我還沒舉報他之前,早就在他討論頁溝通過,他有回應:「只注意到公路法第二條,沒注意到第四條」此言,我才質疑他當時發問的動機,幾經溝通未果,我最後才舉報。
    2. 舉報之後,他是有回應:「只用公路法第二條去否定這來源,卻不知還有第四條」此言,所以我對他質疑仍存在。
  • 根據以上二點,舉報仍無法推翻其質疑,那麼他的動機上就有問題:
    • 既然他當時問題是根據我引用來源去詢問,那麼他列出四點質疑當中有一點是寫:「『依據:公路第4條』,明顯漏字」,即證明他是有看過才問的,這與他說「沒注意到第四條」、「不知道有第四條」是互相矛盾,給我留下問題:有看到第四條還會變成沒看到,當時是怎麼查法條的呢?--Kai留言2017年12月4日 (一) 10:02 (UTC)[回复]

re 額外注意事項

你不如看看那人兄過去多次 被封禁在這裡與其他用戶處於對立,在條目的編輯仍舊堅持己見,甚至要求刪除條目。動機根本不良善。--119.237.136.95留言2017年12月4日 (一) 13:32 (UTC)[回复]

您好,因为个人原因想要注销账号,请问需要做什么?

您好,因为个人原因想要注销账号,请问需要做什么? Gloomy1223留言2017年12月6日 (三) 10:23 (UTC)[回复]

为何无故封禁IP?

请问贵管理员为何无故封禁198.181.39.27,此IP地址?封禁日志据我所见其并未对条目做出破坏性编辑,只是将过时信息进行删除,这有何不可?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2017年12月6日 (三) 15:25 (UTC)[回复]

Re: bot不工作

Fixed. Liangent留言 2017年12月9日 (六) 18:33 (UTC)[回复]